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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福建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福建建工”) 成立于1953年,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省屬重要骨干集團企業,系福建省唯一一家擁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及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雙特級”資質的建筑企業,具有運作BOT、EPC、PPP、投融資+施工總承包的豐富經驗,業務涵蓋工程建設、科研設計與咨詢、房地產開發、投資開發與運營及生產服務制造板塊,能提供從投資開發、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安裝、裝修到運營維護的全產業鏈服務。
近年來,福建建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國資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積極構建市場化薪酬分配體系,創新任期考核機制,將工資總額與薪酬分配同企業“12355”發展戰略相結合,加大對企業主導產業和高水平人才的政策傾斜力度,切實突出薪酬分配的激勵性和導向性作用,實現企業生產經營發展與個人收入增長的良性循環。
二、經驗做法
福建建工秉承“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的總體發展基調,深入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工資總額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內部收入分配改革,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
(一)持續優化工資總額管理,激發企業內生動力
一是因企制宜,著力發揮分配杠桿撬動作用。福建建工積極探索符合建筑行業特點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努力盤活工資總額存量,構建工資總額管控下可持續發展的分配體系。第一,突出“效益優先”原則。工資總額的增減以利潤總額為主要考核指標,引入勞動生產率等要素,設立各項指標換算系數,建立計算模型,實現薪酬與效益同向聯動,職工工資能增能減。第二,重視“企業個性”匹配。福建建工業務涵蓋建筑行業全產業鏈,行業周期性質明顯,各子企業功能定位和特點不盡相同,項目建設的不同時期人員需求變化差異較大。福建建工打造“企業個性”方案,設立有約束條件和上限封頂的“特殊事項”清單,明晰子企業權責邊界,支持其快速響應市場變化。第三,優化“統籌分配”方式。設立調節基金池、以豐補歉專項基金等機制,滿足企業內部發展的需要。鼓勵子企業通過超額利潤,獲得工資總額超額獎勵。
二是精準施策,著力激發人才隊伍創新活力。福建建工聚焦建筑行業戰略性新興領域,持續構建數字化轉型和綠色建筑的創新鏈、產業鏈和人才鏈,遴選和培養一批高層次人才。積極發揮工資總額的戰略導向作用,為科研團隊及個人提供更大膽的創新收益政策,突出創新轉化激勵。第一,鼓勵全方位培養引進人才。加快建設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福建建工首次印發了《“十四五”人才隊伍體系建設方案》和《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引進辦法》,對高端和優秀人才給予工資總額政策上的支持,采用“單列”清單及基金池調節的方式直接對人核增,額度隨人走,支持子企業大力吸納和戰略性選拔培養復合型經營管理及緊缺專業人才。第二,激勵子企業創新創優。為確保區域性建筑科創高地建設取得實效,福建建工在工資總額中增設“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創優、公路項目創A”等專項激勵獎勵,對在創新創優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企業實行一次性核增專項工資總額。
三是加強監管,著力保障工資總額管理體系規范有序。為進一步規范管理,福建建工將工資總額的管控納入子企業管理績效考核中,并通過內外部監督發揮作用。第一,建立分級管理體系。形成集團統籌管控與子企業自主分配的工資總額分級管理機制,提升子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能力。第二,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每年對子企業的總額管理開展檢查,重點抽查明細臺帳及“特殊事項”“單列”清單申報情況,通報督促子企業舉一反三,提高整體管理意識和水平。第三,借用外部審計力量。福建建工為保證各子企業間工資總額的核定符合規范、口徑統一、標準一致,每年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子企業工資總額實行專項審計。第四,落實責任追究。工資總額超發超過一定比例的,不僅同額度核減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還要按照相應比例扣減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績效年薪,情況嚴重的將視情予以黨紀政務處分。
(二)強化目標結果導向,優化內部薪酬分配機制
一是堅持業績導向,突出責任績效考核。福建建工將子企業按施工、裝飾、科研設計、經貿、服務、其他分為六大類,各類別按營業收入、利潤總額、人員規模三大指標賦予不同取值,按相應的指標數加權計算分為一、二、三級企業。第一,浮動式取值定基薪。按3個等級階梯,通過與當年度福建省市場平均薪酬水平掛鉤確定不同基本年薪。設置檔差工資,縮小班子成員跨板塊、跨公司間輪崗交流調整產生的矛盾;設置調節系數,建立同級別人員薪酬差異化機制。第二,圍繞業績考核定績效。按照子企業所屬業務板塊及考核指標特點,并參照行業對標指標,制定下達財務績效和管理績效指標,其中施工類企業績效年薪與工程項目管理實行聯動,在管理績效考核上增加對信用評價、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加減分項。第三,綜合任期考核定支付。每年度留存班子成員績效年薪20%作為任期風險抵押金,一個任期結束后根據企業及個人任期考核及審計結果予以兌現。
二是堅持價值導向,推動薪酬向關鍵少數傾斜。福建建工在集團層面出臺了一系列薪酬及晉升通道指導性文件,各子企業按照集團設定的框架自行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管理體系。第一,向關鍵崗位和重點人才傾斜。按照“提低、擴中、限高、獎勤”原則,鼓勵在員工理解和接受的基礎上,適度加大分配差距、盡量邁大步,以實現員工的分層分類、個性化管理。改革成果較為顯著的子企業,視情予以工資總額獎勵。第二,向利潤中心和生產一線傾斜。結合工資總額改革,推動子企業按班子成員、機關本部、工程項目3個類別進行分類管理,班子成員單獨核定,機關本部及工程項目由子企業自主分配,但控制機關本部整體薪酬水平,鼓勵干部向項目一線流動。
三是堅持貢獻導向,強化薪酬分配正向激勵。項目部薪酬主要由固定薪酬、績效薪酬、津補貼三類構成。第一,固定薪酬基于崗位價值。以崗位作為等級變動依據,以能力作為進檔變動憑據(能力指標通常包含考核結果、職稱、證書、獎懲等要素)。第二,績效薪酬體現業績貢獻。績效薪酬由項目系數、崗位系數和個人考核系數3方面綜合構成,通過項目、崗位、個人三者互為關聯,實現責權利有機統一。第三,津補貼按需設置。控制津補貼總量及比例,主要根據項目部特點及崗位任職要求,設置專技補貼、外派補貼等補貼類別;同時與項目重點考核內容相結合,設置與主業及項目相關的國優省優、課題研究、發明創造等鼓勵項目部創新創優的專項津貼。
三、改革成效
一是經營業績穩步提升。在復雜的社會經濟環境和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下,福建建工通過打好工資總額管控、分配激勵優化、隊伍培育建設的“組合拳”,企業改革有序推進,轉型升級取得新突破,錨定“投建營”一體化轉型發展方向,成功策劃生成了一批優質項目,合同額超百億元,實現“十三五”的完美收官和“十四五”的開門紅。2020年以來主要經濟指標實現10%以上增長,其中2021年施工產值達333.5億元,實現歸母凈利5億元,均創歷史新高,營業收入首破300億元,企業規模持續擴張,資產總額達到564億元,同比增長8.67%,確保國有資產有效保值增值。
二是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在改革實施過程中,福建建工不斷展現新亮點,通過經營業績的穩步增長,形成富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水平,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企業工作。截至2022年6月,福建建工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6人、各類國家級、省級榮譽人才55人次;副高級及以上職稱1291人(其中正高級職稱126人),占總人數的12.81%;具有各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887人,一級注冊建筑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274人,注冊監理、造價、安全等專業工程師約350人,專業領域人才居福建省同行業前列。
三是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強。福建建工逐步構建了科研創新高地,建立了一個院士工作站和一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推動國家級裝配式研究中心福建研究院在企業落位。2020年以來,共獲國優工程獎4項,省優工程獎17項;省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10項,其中與東南大學合作完成的技術應用成果榮獲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實現國家級科技獎項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