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推動《企業財務通則》為主體的企業財務制度得到持續和有效地貫徹執行,日前,財政部起草了《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評估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試行辦法》),并開始征詢各方意見。
新《企業財務通則》作為新時期企業財務制度的綱領性規章,自2007年1月1日施行以來,在企業財務管理的功能、觀念、體制、體系、機制和內容上有諸多創新,對企業加強財務管理,依法處理各種利益關系,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和重大的現實意義。在此基礎上,出臺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評估辦法,規范和指導企業的投資者或經營者、中介機構、主管財政機關等評估主體,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是進一步推動新《企業財務通則》貫徹實施的重要工作之一。
《評估試行辦法》已經成形,財政部正考慮盡快發布。財政部企業司副司長宋康樂指出,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評估的作用至少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從機制上扭轉了企業財務“重制度、輕執行”的粗放管理局面,確保企業財務制度得到貫徹執行。通過建立內部財務管理評估制度,可以實現財務監督關口的前移,將違法違規行為發生的可能性壓縮到最低限度。二是控制企業財務風險及其可能引發的財政風險,奠定了財政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三是為各級財政部門管理企業財務,提供了新的平臺和有效的手段。
在充分調研和論證基礎上形成的《評估試行辦法》,包括評估方法、評估程序、評估工作要求、評估結果及其使用等內容,同時以附件的形式對如何進行定性和定量評估,做出了較為詳細的說明。據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對《評估試行辦法》再行修改后,盡快發布,以推動各級財政部門和大型企業的評估試點工作,從而加大《企業財務通則》的執行力度。預計從明年開始,將選擇部分中央企業進行試點,同時指導地方財政開展試點,最后總結試點經驗,形成更為詳細的工作手冊。
7月29日,在由財政部企業司委托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舉辦的《評估試行辦法》研討會上,來自企業界和高校、中介機構的專家對《評估試行辦法》提出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