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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解析
《指引》體現了監管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搭建綠色金融管理體系的決心,全面而具體地從組織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投融資流程管理、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等多方面明確了監管要求,同時明確了管理對象,為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管理體系建設及監管檢查提供制度保障。普華永道通過對《指引》的全面分析,總結出以下五方面政策要點:
要點一:保險機構首次正式納入監管范圍
為提升制度實施的有效性,《指引》全面拓寬了適用對象的覆蓋范圍,不僅不同性質、類型和規模的銀行機構需要執行該監管要求,保險機構也首次被正式納入監管范圍,目的在于積極鼓勵保險機構參與對綠色發展的支持。
要點二:建立最高級別組織保障
《指引》將綠色金融治理工作的責任明確到組織層級,要求銀行保險機構的董事會或理事會承擔綠色金融主體責任,即最高級別組織保障,旨在提高銀行保險機構的重視程度和實施力度。同時,為了提升執行力,將綠色金融工作的責任進一步細化,專門要求銀行保險機構的地方分支機構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牽頭負責綠色金融工作。
要點三:首次引入全面的ESG風險概念
《指引》在原有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入了治理風險管理要求,首次引入全面的環境、社會及治理風險概念,與國際通用的管理概念接軌。同時,明確提出需要開展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并將壓力測試結果應用到資產風險分類、準備計提等方面,豐富了銀行保險機構針對綠色金融的風險管理工具。
要點四:首次明確提出實現運營和投融資碳中和
《指引》不僅要求機構漸進有序減少運營碳足跡、最終實現運營碳中和,而且,強調先立后破、通盤謀劃,督促機構有序降低投融資碳強度,最終實現資產組合的碳中和,與國際金融機構與投資者構建凈零排放金融體系的趨勢逐步接軌。
要點五:強調利用數字化技術推進綠色金融
《指引》結合了金融行業的數字化轉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根據自身實際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數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綠色金融管理水平,符合目前行業的整體發展趨勢。
銀行保險機構需考慮的下一步行動
對于銀行保險機構而言,《指引》的出臺在提供指導和保障的同時,也對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銀行保險機構下一步需要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應對策略。
普華永道中國及全球團隊圍繞綠色可持續金融,與金融監管機構及金融機構開展了一系列研究與實踐合作,掌握即時的國內外資訊,熟悉全球范圍內的領先綠色金融實踐。銀行保險機構可以結合普華永道《轉型金融白皮書》中的行動建議,明確適合自身發展需求的應對措施,重點包括:
完善綠色金融治理架構與管理機制
針對《指引》提出的“董事會或理事會——高級管理層——專門委員會——綠色金融專業部門”的治理架構,以及下沉到分支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跨部門領導與協調機制,結合特色分支機構的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需要盡快對照最新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機構現狀的治理架構,明確各方職責,充分發揮高級管理層的統籌與資源協調作用,加強業務協同、促進各部門溝通。
同時,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大業務、財務等方面的綠色金融專項資源配置,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吸引和持續培養綠色金融人才,建立涵蓋綠色金融行業研究、產品創新、風險管理、業務拓展與營銷管理等全鏈條專業團隊。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把相關部門和人員的績效考核與綠色金融業務表現掛鉤,開展定期匯報與考核。
建立并完善ESG風險管理機制及工具
針對《指引》首次提出完整的ESG風險管理理念和要求,銀行和保險機構應根據自身情況,補足短板,在信貸流程、投資決策和保險產品全流程管理中開展ESG風險管理工具設計與應用。
結合行業領先實踐,銀行保險機構建立ESG風險管理機制及工具可先從環境風險入手,同時關注其內涵變化,將氣候風險納入環境風險的維度,實現對于環境與氣候風險管理的完整覆蓋,并最終實現基于不同環境和氣候風險程度,對客戶準入、審查審批、監控預警等實行差異化管控。之后,銀行保險機構可逐步擴展和補充對于社會和治理的風險因素和管理維度,最終建立并完善ESG風險管理機制及工具,將相應的管理工具充分融入日常風險管理全流程,將ESG風險管理落到實處。
同時,針對《指引》提出的壓力測試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需要參考國內外領先實踐經驗盡快開展相關工作,審慎設計適當的壓力情景,明確風險傳導機制,利用壓力測試識別和評估相關風險,增強應對風險的能力,提高機構的韌性。
制定機構碳中和策略,規劃實施路徑
針對《指引》提出的運營碳中和以及資產組合碳中和,銀行保險機構需盡快啟動核算、研究與規劃工作,明確碳中和目標與實施路徑。
在機構運營層面,在對過往運營排放開展碳盤查的基礎上,結合未來業務發展趨勢,測算業務常態化發展情景下的排放量變化趨勢,并研判各類減排措施與技術的潛在效力、成本適用性,明確最優減排方案,建立機構整體的運營碳中和實施方案與行動計劃。
在資產組合層面,結合業務實際梳理投融資組合清單,根據融資方式、收益去向和所屬行業等進行分類,確定不同資產類別的碳排放計算方法。先期可從重點行業入手,可以參考一些成熟的工具和方法,例如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關系(PCAF)的金融資產碳排放計算方法,通過行業基準法估算現有碳強度、碳排放,在此基礎上建立工作計劃,逐步加強和擴大客戶數據收集。與此同時,大型銀行保險機構可參考國際領先機構實踐,如通過巴黎協定資本轉型評估工具(PACTA),分行業設定碳減排目標和時間表,通過發展轉型金融、綠色金融有序降低投融資碳強度,以盡早應對監管要求提升。
將數字化、智能化手段融入綠色金融發展
針對《指引》首次提出的數字化、智能化手段的應用,銀行保險機構應積極將數字化、智能化的科技手段作為踐行綠色金融政策導向的必要工具和途徑,提升管理效率。
一方面,對多維度、多層次的綠色信息、數據進行全面系統地整合與分析,持續積累行業、地區和企業的環境氣候數據,從綠色金融應用場景出發,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挖掘數據價值,同時需嚴格管控數據質量,明確數據標準,實現數據可管、可用、可靠。
另一方面,探索引入數字化、智能化的科技手段助力綠色金融管理與服務,例如可以借鑒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經驗,利用大數據分析從環境、氣候、社會等維度刻畫客戶的綠色與低碳轉型形象,以及利用區塊鏈技術打破組織間的數據孤島問題,實現客戶風險識別與管理、推動綠色資產定價、增效融資對接、提高業務管理效率、提升風險管理及預警能力等。
抓住關鍵期,及早應對,長遠規劃
《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自實施之日起一年內建立和完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確保綠色金融管理工作符合監管規定。綜上所述,綠色金融管理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銀行保險機構全條線的整體工作,銀行保險機構需抓住關鍵期,提早準備,盡快行動,確定策略并迅速搭建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滿足監管期限的要求。
從長期來看,銀行保險機構應基于已有的資源基礎與成果,充分利用監管合規工作,化外部合規要求為內部管理動力,夯實和升級自身的綠色金融管理體系,助力業務持續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