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趙衛斌
目前在有關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分析和討論中,較多關注的是涉稅風險,即因為與稅法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甚至違法而受到處罰的風險,而在實際工作中,如果企業按照“降低稅負,實現涉稅零風險”這一目的進行稅務籌劃,更要重點關注財務風險。財務風險是指企業全部資本中債務資本比率的變化帶來的風險,當債務資本比率較高時,企業將負擔較多的債務成本,經受較多的負債作用所引起的收益變動的沖擊,從而加大財務風險,進而對企業整體財務目標的實現帶來風險,本文主要從企業融資的角度說明這一問題。
權益資本收益率是衡量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主要指標,由于稅法對企業通過不同方式所籌集資本的成本列支方法的規定不同,使得企業可能面臨多個可供選擇的融資方案,當企業的計息計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時,增加負債就能提高權益資本收益率,提高企業價值,但也應當注意,隨著負債比例不斷提高,財務風險也越來越大,權益資本成本率也將逐步提高,當權益資本成本率的增長超過負債資本的抵稅效應時,企業的整體收益將會下降。因此,企業融資時必須考慮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之間的合理搭配,將稅收利益和整體利益進行比較,并作出合理的選擇。
在實務操作中,融資稅務籌劃應重點考慮資本結構(長期負債與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變動對企業經營績效和稅負產生的影響,以及怎樣的資本配置才能使企業在有效地降低稅負的同時,實現所有者稅后利潤最大化目標。
假設某企業需要籌集資金100萬元進行投資,預計收益期為5年,每年平均息稅前利潤為20萬元,該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現有以下三種不同資本結構,各種結構下企業所得稅的負擔也不同。
1.若資本結構中自有資金與借入資金之比為1:0,即全部為自有資金,則該企業每年平均納稅=(20萬元-0)×25%=5萬元,5年企業納稅總額=5萬元×5=25萬元。
2.若資本結構中自有資金與借入資金之比為1:1,即借入50萬元,借入資金利率為10%,則該企業每年平均納稅=(20萬元-50萬元×10%)×25%=3.75萬元,5年企業納稅總額=3.75萬元×5=18.75萬元。
這兩種方案相比,5年可節稅6.25萬元(25萬元-18.75萬元)。
3.若資本結構中自有資金與借入資金之比為0:1,即全部為借入資金,則該企業每年平均納稅=(20萬元-100萬元×10%)×25%=2.5萬元,5年企業納稅總額=2.5萬元×5=12.5萬元。
這種與第一種方案相比,5年可節稅12.5萬元(25萬元-12.5萬元)。
由上述計算可見,資本結構中借入資金比例越高,利息節稅就越明顯,企業所得稅的支出就越少。
如果單純從稅務籌劃的角度出發,考慮企業節稅最多、稅負最低,則應該選擇方案3.但是在財務管理中,還要考慮到企業的財務風險因素。財務風險一般用財務杠桿系數指標來衡量,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明企業財務杠桿作用越大,企業的財務風險也越大。以上三種方案的財務杠桿系數分別如下:方案1:財務杠桿系數=20/(20-0)=1方案2:財務杠桿系數=20/(20-5)=1.33方案3:財務杠桿系數=20/(20-10)=2綜合比較以上這3個方案,如果以節稅額大小衡量,方案3最優,方案2次之。但是如果以代表財務風險的財務杠桿系數來衡量,方案3所帶來的財務風險也最大。
除了財務杠桿系數,在上述三種方案下,企業的償債能力和利息保障倍數也有很大區別。以資產負債率做比較,方案1、2和3的資產負債率分別是0、50%和100%.以利息保障倍數來比較:方案1:利息保障倍數=20/0=無限大。
方案2:利息保障倍數=20/5=4.方案3:利息保障倍數=20/10=2.資產負債率可以衡量企業資產在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程度,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企業的舉債能力。利息保障倍數可以反映企業債務政策的風險大小,其指標越高代表利息支付越有保障。企業償債能力越強,企業對外融資時違反契約的風險越小。
以本文中的3個方案為例,在企業融資的稅務籌劃中,不能僅僅考慮稅負的因素,權益資本和借入資本兩者要保持恰當的比例,將舉債規模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方案3雖然稅負最低,但包含的財務風險也最高,執行此方案,企業收益最高,但融資成本必然也會提高,企業價值未必最高。負債融資也不總是體現為正面效應,企業應綜合分析、比較,以決定兩類資本的適當比例。收益和風險具有對應關系,如果在降低企業稅負的同時,使企業的財務風險同時提高,則有可能最終損害了企業價值,并沒有真正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
從本文的例證可以發現,按照“降低稅負、實現涉稅零風險”這一目的進行稅務籌劃,在某些條件下并不能向企業提供真正最優的籌劃方案,因此在當前條件下,有必要將稅務籌劃的目標和功能予以擴展。稅務籌劃既然是企業財務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那么這種活動的目標就應該與企業一般財務活動的目標相一致,即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但是,企業稅負的降低不一定必然導致股東財富的增長,稅負降低與股東財富增長的背離是由于一般的稅務籌劃方案對實施稅務籌劃方案后企業財務風險的變化和影響重視不夠,沒有考慮風險變化對企業價值的各種影響,這種稅務籌劃方案對企業經營管理可能會產生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