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楊艷玲 楊艷麗
在單位實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國家加強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舉措,也是單位改善管理、健全各項制度的客觀要求,是衡量一個單位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從1999年10月31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到《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規范》都對內部控制制度的相關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然而,長期以來,相當一部分單位實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尤其是行政事業單位更是問題不少。筆者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在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體制下的內部會計控制失效現象,提出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一點看法和建議。
一、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失效的具體表現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大致可以歸納為三類:一是以權代法,領導說了算,排斥內部會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二是雖建有規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形同虛設;三是監督乏力,沒有相應的檢查,出了問題也不知從何而起。具體表現為:
1.內控意識淡薄,基礎管理薄弱。行政事業單位大多數會計是從其他非會計崗位轉崗而來,部分會計人員連從業資格證書都沒有,直接影響會計工作的質量。在具體操作中,印鑒票據分管制度、重要空白憑證保管使用制度及會計人員分工中的“內部牽制”原則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實;會計憑證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憑證支持;領導“一支筆”審批情況還比較普遍,只要領導簽字,什么費用都可以報銷,重大事項沒有實行集體審批決策;工作人員調離崗位也不及時辦理清點、交接手續等。
2.費用開支過大,控制不嚴。由于部門預算編制達不到零基預算要求,不夠細化、準確,經常有年度預算調整變動情況發生,各項實際支出也并非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支出,缺乏預算的剛性約束。同時,單位一般都是按照收入規模花錢,缺乏對資金支出合理性的分析,缺少成本效益核算,致使各項費用重復浪費、開支金額龐大。
3.資產不實,資產管理混亂。一是固定資產入賬不及時;二是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劃分不清;三是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清。缺乏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定期的資產盤點工作沒有按規定執行,時常出現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的混亂狀態。
4.制度不健全,無章可循,違章難究現象嚴重。新《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都對內部控制作了具體規定,并且突出強調了建立風險控制系統,在每一具體業務的控制條款中都增加了有關防范風險的要求。然而,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上,普遍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一是記賬人員、保管人員、經濟業務決策人及經辦人沒有很好的分離制約,存在出納兼保管等現象;二是重大事項決策和執行,沒有很好的分離制約,存在“重大”無標準,“決策”無民主的現象;三是財產清查沒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確;四是內部審計沒有形成制度化,該設內審機構的不設,該配備專職或兼職內審人員的不配置;五是忽視風險控制,造成巨大隱患甚至損失。
二、 推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難點
1.管理理念不到位,缺乏責任感。目前,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對內部控制存在誤解,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對內部控制的概念非常模糊,不理解內部控制的意義所在,認為內部控制只是一種程序;有的單位本身不重視會計工作,導致行政事業單位對會計人員的配備要求不高,會計人員普遍業務素質偏低,對內控認識不透;有的單位負責人不支持會計工作,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作用得不到很好發揮。
2.現行授權機制容易造成內控制度失效。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設置上,會計監督人員受單位領導管理,其監督權力也由單位領導授予。這種被領導者監督領導者的設置,本身不符合管理學基本原理,其行為必然受控于管理層,反映管理層的意圖和目的,體現管理層的意志,致使內部會計控制監督“名存實亡”。
3.外部環境不到位,不協調。從外部環境來說,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實施不只是一個單位自身的事情,還應當是一項社會工程。目前,社會公眾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監督作用極其微小,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各有側重點,忽視了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建設的督促。
4.相關政策不到位,會計監督乏力。近些年來,國家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作出了規定,但是,尚缺乏具有可參考操作的具體內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監督制約措施。有的單位沒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檢查工作;有的單位雖然具備內部審計機構或指定專門的審計人員,但由于種種原因,內審人員唯領導人意志行事,不可能對內部會計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問題及執行有效性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執行結果的評價也缺乏有效的考核制度。
三、 對策和建議
1.增強內部會計控制意識,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責任意識。《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本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及有效實施負責。單位負責人要充分認識內部會計控制在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范欺詐和舞弊行為、實現單位經濟目標等方面的重要性,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要把這項工作作為黨風廉政、機關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自身學習,提高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并明確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業務經辦人員各崗位工作人員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中的責任和要求,建立有效的相互制衡、激勵獎懲的機制,充分調動整個內部會計控制隊伍的積極性,形成單位內部會計控制人人參與、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2.建立健全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規范單位內部行為。全面清理整頓單位原有的各項管理制度、辦法,依照《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有關要求,制定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要找準失控環節,明確自控重點,培育自我約束自控能力。對于預算管理、資金撥付與費用支出管理、報銷審批程序、以及對錯誤核算與錯誤支出的糾正等等經濟活動的主要方面,確定單位自控的重點和目標。內容應包括:(1)分工控制。對于不相容職務,必須進行分離負責,不能由一個人同時包辦兼任。這一控制制度使經濟業務在處理時,有關人員能夠互相制約、相互監督。(2)業務記錄控制。在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記錄時,必須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落實憑證制作、傳遞、保管等每一環節的控制要點,以保證會計記錄的真實、及時和正確。(3)財產安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確保單位財產物資安全完整。(4)預算控制。規范單位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的編制差異,采取改進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3.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人員素質。會計及相關人員在貫徹執行內部會計控制中承擔著重要責任。一是要嚴格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審查。應認真貫徹執行新《會計法》關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的規定。不符合條件的不得招聘,對不符合條件但已在會計崗位上工作的,應進行培訓,達到持證上崗的要求。二是要加強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技能。確立“以人為本”的思想,注重單位財務文化的培養和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同時,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切實加強會計人員隊伍的入門教育和后續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從而保證會計工作的質量。
4.發揮財政與審計部門作用,強化監督控制。財政部門是會計與內部控制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門,應對有關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進行檢查,改變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的局面。在執行檢查任務時,應著重加強對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測試,尤其是對貨幣資金、投資業務、付款業務、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內部控制制度等的符合性測試,幫助單位建立和完善現有的制度,指出單位管理上的漏洞,從而促進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
5.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考評體系,強化責任追究。對一些單位領導隨意任用會計人員,及或因個人意志導致內控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責任。只有客觀公正地給予考核評價、獎勵或懲罰,才能激勵和促進推行內部控制制度的有關部門及員工盡心盡責地做好內部控制工作。
(作者單位:永嘉縣衛生監督所 臨安市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