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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雨柔
最近,財政部、國資委等部委相繼發文,要求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完善內部控制體系。業內專家分析,一系列文件的發布,或將在大企業范圍內掀起一輪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新高潮。專家提醒,大企業在加強內部控制建設過程中,應格外重視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確保稅務風險內部控制有效運行。“作為企業,一定要將內控施于源頭,讓風險止于苗頭。”有關專家說。
制圖:劉耘
熱議:兩部委相繼發文強調內控
近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19〕17號),要求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此后,國資委發布《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資發監督規〔2019〕101號),對中央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提出5大類共16條要求。有專家分析,多部門陸續發文要求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或將在包括中央企業的大企業范圍內,掀起一輪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新高潮。
大企業稅收管理專家何東表示,多部門陸續發文要求企業強化內部控制建設,釋放出國家從制度層面,將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放在關鍵位置的信號。“這既是強化和優化國有資產管理運營的要求,也是提升企業乃至國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環節。”何東說。
標準中國稅務(Mocan)創始人毛一平告訴記者,企業強化內部控制,建立健全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合規管理監督為重點,嚴格、規范、全面、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有利于企業實現質量更優、效益更好的發展。
北京財稅研究院研究員馬軍生說,自十九大以來,我國十分重視防范化解各領域重大風險。企業作為微觀主體,做好內部控制建設,能夠降低企業自身風險,對防范化解宏觀經濟領域重大風險,更是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同時,面對近年來復雜多變的國際經濟形勢,企業在無“內憂”的基礎上才能更好抵御“外患”,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解讀:企業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
記者了解到,盡管不少大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稅務風險內部控制體系,但是仍存在需要關注的共性問題,以及值得警惕的苗頭性問題。比如,一些國有企業就存在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虛增利潤的情況,還有一些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國有企業的良好信譽,與不法分子勾結騙取出口退稅。
某國有上市公司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取得并已抵扣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發票132份,金額達1.3億元;某國有企業下屬公司業務人員為收取好處費,在沒有交易實質的情況下虛開增值稅發票52份,涉及金額5000多萬元。
記者在搜索引擎上以“國企虛開”為關鍵字搜索,與之相關的公開報道、上市公司風險提示公告和政府官網處罰通告不在少數,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目前的國有企業稅務風險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仍然有待加強。
專家表示,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作為“共和國長子”,是國民經濟的壓艙石、民生保障的頂梁柱,更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但是,從目前的實踐情況來看,國有企業在內部控制建設方面,不僅未能發揮標桿和示范作用,甚至還有成為負面典型的苗頭,應當引起企業和相關負責人的高度重視。
稅務風險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帶來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影響企業上市。上市公司R公司,歷經3年時間,兩度闖關IPO(首次公開募股),于近日成功過會登陸創業板。公開資料顯示,R公司此前IPO失敗,主要原因在于其內部控制不到位,出現財務、稅務數據打架的情況。
建議:有的放矢補齊內控“短板”
采訪中,不少專家表示,目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大企業管理層必須要重新認識強化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性。“當前,方法論的指導、信息技術和工具的應用都已相對完善,最重要的就是要看大企業能否采取切實行動,補齊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短板’。”毛一平說。
專家建議大企業,結合財政部、國資委近期發布的兩個文件,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國稅發〔2009〕90號),根據自身情況,進一步做好稅務風險內部控制建設,有針對性地解決目前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同時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運行。
在毛一平看來,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目標的真正實現,取決于企業如何進行戰略選擇。今年上半年,某上市藥企財務造假事件引發業內人士熱議。對此,毛一平表示,該企業在戰略選擇時,為了實現經營戰略目標,放棄了實現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目標,甚至放棄了企業整體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最終,企業和相關負責人受到了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可謂自食惡果。
當企業經營戰略目標與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目標相矛盾時,毛一平建議企業,不要簡單地放棄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目標,而是要平衡二者之間的關系,在稅務合規的前提下,選擇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方案。“這就需要企業管理層,提高對稅務風險防控重要性的認識,同時提高稅務負責人的話語權,使其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這將有助于企業強化事前、事中的稅務風險防控。”毛一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