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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是推進公共財政改革、建設節約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但單位資產配置預算未全面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系統,導致資產配置預算剛性約束不夠,導致部分單位新增資產隨意、超標準配置資產時有發生。為堵塞這一管理漏洞,規范和加強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切實厲行節約,武漢市財政局著力強化頂層設計,加強內部溝通協調,組織資產管理處、預算處等相關業務處室深入研究,集中攻關,出臺了《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資產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武財資【2019】713號),著力實現“資產配置預算”—“部門支出預算”之間的無縫對接。即從2020年始,凡是利用財政性資金購置資產的預算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先有計劃、后編預算”原則,在湖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編制“新增資產購置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再編制資產購置預算,未編制購置計劃的將一律不安排資產購置相關預算,未編制資產購置相關預算,不得采購資產。
這一舉措,從源頭上加強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入口”管理,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了預算約束,夯實了資產管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