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克勤
伴隨著互聯網交易以及大數據時代的迅速發展,虛擬貨幣逐漸興起,虛擬貨幣模擬傳統貨幣的流通、支付等職能,以數字符號形式存在于網絡信息中。近幾年來,虛擬貨幣發展的火熱程度說明傳統貨幣進行了創新,得以產生更快捷、更開放、更安全的支付手段。同時,虛擬貨幣也存在不少爭議,比如技術風險、引起的金融犯罪、監管體系的缺乏、法律定位的缺失以及信用風險等問題。因此,研究虛擬貨幣在互聯網金融中的審計監督體系問題對虛擬貨幣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虛擬貨幣的定義及產生原因
對于虛擬貨幣的定義,經濟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本文選取兩種最具有代表性的觀點進行闡述:其一是認為虛擬貨幣與電子貨幣無異,即兩者都屬于無實際形態的主要以電子信息符號和編碼技術為存儲載體,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的貨幣。其二是認為虛擬貨幣是一種具有專門的發行主體的網上等價物,該主體以公共信息網絡為媒介,以通信和計算機技術為方法,以電子數字形式存儲于相關設備或網絡中,以數據傳輸方式實現使用和流通。電子貨幣是一種具有貨幣價值并將網絡和電子設備當做交易媒介的支付工具,其在價值職能中,仍同傳統貨幣維持著固定的兌換關系。因此,虛擬貨幣與電子貨幣不等同,電子貨幣只是包含了虛擬貨幣;另外,虛擬貨幣相當于現實貨幣在網絡中的一種替代品,沒有像現實貨幣一樣可以在整個網絡中進行各種電子商務交易,而只是虛擬商品交易的媒介,所以它還不能真正代替現實貨幣成為一般等價物在網絡中進行交易。
從宏觀環境來看,虛擬貨幣的產生離不開服務業的迅速發展,更離不開互聯網的迅猛崛起;從微觀情況來看,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產品越來越個性化以迎合變化的消費需求。基于此,虛擬貨幣產生的具體原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釋:①虛擬市場的出現。互聯網的發展帶來了以網絡空間為基礎的虛擬市場,不但可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還為企業帶來商機。②發行主體自身的發展需要。例如,消費者增加游戲樂趣的需求:完成任務即送金幣;刺激消費的需求:積分可以換取禮物;實現資金回籠的需求:網上充值可以兌換電子幣。③電子金融的出現。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電子商務已經逐漸滲透到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電子金融作為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理念應運而生,并提高了金融管理的效率,使金融服務更加方便快捷。
二、虛擬貨幣在互聯網金融中的風險分析
虛擬貨幣在現實環境中存在著多種風險,例如虛擬貨幣的隱蔽性,致使網絡交易很難監管和處罰:使用虛擬貨幣購買的現實產品和服務,間接地增加了現實世界的貨幣流通量,有可能導致央行無法對虛擬貨幣進行控制,以致引起市場混亂,影響央行對貨幣政策的實施,甚至導致通貨膨脹。另外,目前有關虛擬貨幣的法律監管體系不夠完善,可能會影響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文從以下幾方面闡述具體風險:
(一)虛擬貨幣的技術和信息安全風險
由于虛擬貨幣是以數字形式存儲在網絡或設備中,以數字傳輸方式實現流通的網上支付工具,因此在運用中只是一種數字符號,如果病毒入侵、程序出現漏洞或者發行平臺被黑客攻擊,就會出現技術和信息安全風險,不但給交易雙方造成嚴重損失,還會影響到虛擬貨幣本身。比如一些交易平臺的工作人員監守自盜,利用操作的漏洞往賬號內充值大量游戲幣與其他正常玩家玩游戲以謀求非法利益。技術總會出現漏洞,如果被犯罪分子非法利用,就會導致虛擬貨幣被盜取或者到非法官方市場進行交易獲得非法收益。在大數據時代,這些非法行為對互聯網金融的破壞性是巨大的,影響范圍很廣。
(二)虛擬貨幣的監管風險
互聯網的開放性為虛擬貨幣創造了便利的條件,這種網絡環境的特殊性也造成了對虛擬貨幣監管的困境,比如風險識別度低,且速度發生快、隱蔽性強、時間和地理位置的不確定性等情況致使監管部門難以對網絡交易行為進行監管和調查。此外,發行虛擬貨幣的非金融機構也給監管帶來挑戰,因為虛擬貨幣更多依賴網絡技術的發展,而帶來的第三方機構又不是信用機構,因此傳統的監管法律法規已經失去作用,對虛擬貨幣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管體系。
(三)虛擬貨幣的信用風險
虛擬貨幣的發行與虛擬貨幣發行商的實力和信譽密切相關。消費者即虛擬貨幣持有者在發行商處購買了虛擬貨幣后,在其經營認可的范圍內按照規定購買產品或者增值服務,同時,網絡服務商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相應的產品和服務。然而,虛擬貨幣發行商本身也存在著潛在的風險,如破產或違約,如果虛擬貨幣發行商不履行合約或公司破產,就會造成經營機制的中斷,消費者持有的虛擬貨幣也就變成沒有意義的數字代碼,這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很大的威脅。
(四)虛擬貨幣的金融法律風險
金融法律風險是指由于金融法規的不完善或者對法規的曲解、規定不明以及執行不善而導致合約的無法執行,給金融機構造成損失。由于虛擬貨幣的載體是計算機網絡系統,而網絡系統屬于公共交易平臺,容易使虛擬貨幣在流通和運輸過程中發生法律糾紛。
三、虛擬貨幣的審計監督體系的構建
為了防范以上虛擬貨幣產生的風險,亟需構建一個統一、權威且獨立的審計監督體系來強化對虛擬貨幣的監督,保證虛擬貨幣的長遠健康發展。本文構建了一個以虛擬貨幣市場準入審計監督為根基,以國家審計監督為主旨,以內部審計監督為中心的審計監督體系。
(一)以發行機構市場準入審計為基礎
我國虛擬貨幣的發展還不夠成熟,對發行虛擬貨幣的機構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隨著虛擬貨幣在市場上越來越有利可圖,越來越多的非金融機構也加入了虛擬貨幣的行業。因此,為了加強虛擬貨幣市場的規范性和合法性,防止由于魚龍混雜而產生不良競爭,有必要制定嚴格的市場準入規則。通過市場準入的審計監督,可以有效避免不合格的機構和人員進入到虛擬貨幣市場中,門檻提高了,就會篩選出真正想要從事虛擬貨幣行業的人員或機構,也為以后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環境。
(二)以國家審計為主導
國家審計是國家政治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作為民主法治的產物推動著民主法治的實現,具有獨立性、強制性和宏觀性等特點。因此,國家審計在虛擬貨幣審計監督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是毋庸置疑的。首先,國家審計是獨立于虛擬貨幣監督體系之外的具有強制性的審計,所以,不但可以對虛擬貨幣發行機構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而且還能對虛擬貨幣監管機構進行再監督。其次,國家審計有一個明顯的優勢,即只有它能夠將互聯網金融中的虛擬貨幣與社會其他領域綜合聯系在一起,進而從宏觀角度識別和防范金融風險。
國家審計的主體是中央和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從宏觀角度來講,主要審計的是互聯網中的虛擬貨幣行業協會和監督機構;從微觀角度來說,主要審計的是大型的或者在市場中占據重要地位的虛擬貨幣發行商。國家審計的目的是通過監督虛擬貨幣監管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績效,以保護虛擬貨幣持有者的合法權益,并一定程度上防范風險、維護虛擬貨幣行業以及金融市場的基本秩序。
(三)以內部審計為核心
虛擬貨幣有了國家審計的強大外在保障還不夠,仍然需要企業和機構內部的監管。內部審計作為虛擬貨幣監督體系的核心,具有內部性、及時性和普遍性的特點。內部審計因為被設置在企業內部,所以具有明顯的信息優勢,能夠及時獲取詳細的信息來預測、識別和防范虛擬貨幣中存在的風險,另外,對機構知根知底的優勢使其都對機構個體進行更全面、有效的監督。內部審計不僅能夠做到防微杜漸,而且還有助于形成持續、全面性的防護保障體系。
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是對本機構或企業的經營活動、業務流程、制度規則和經濟責任履行狀況進行審計。內部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對機構內部控制和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和評價,提高企業的效益及風險的應對和管理能力。
四、虛擬貨幣審計監督體系的治理路徑
(一)加強虛擬貨幣市場準入的條件
市場準入管理作為審計監督的第一步,一般包括三個方面:機構準入、業務準入和高級管理人員準入。對于機構準入制度,分為三種限制級別。第一種級別是對準入機構不采取任何限制措施,但問題是,虛擬貨幣的發行不是一個孤立的問題,可能有合資企業聯合發行虛擬貨幣,這樣就無法定義關聯機構的貨幣負債問題。第二種是對準入機構采取較少的限制措施,只允許銀行和信用機構發行虛擬貨幣。其優點是允許私人企業間的競爭,同時保障了支付系統的穩定;弊端是阻礙了技術公司在虛擬貨幣市場中發揮作用。第三種是對私人機構發行虛擬貨幣采取限制,政府是有權發行虛擬貨幣的唯一機構。這種限制的弊端包括阻礙了虛擬貨幣產品的競爭和創新,影響高質量貨幣而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因此,監督機構首先設置從事虛擬貨幣業務的人員和機構的申請資格,并對申請機構進行篩選,以確保只有合格的人員和機構進入虛擬貨幣市場。為了避免和防范信用風險,政府應該嚴格規范發行商的經營行為,比如規定非信用機構必須通過銀行分支機構進行支付。當然,政府對這些分支機構的管理要按照對銀行管理的標準。對于業務準入制度,一方面,由于虛擬貨幣的高科技性,監管部門應該著重限制禁止從事的業務:另一方面限制高風險的業務。篩選高級管理人員是市場準入的關鍵,首先在選拔人才上要遵循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其次在管理人員上要制定嚴格、實用、全面的規章制度。
(二)明確國家審計的主導地位
完善已經制定出來的虛擬貨幣的相關法規制度,國家審計要對當前制度存在的某些疏漏或者薄弱環節發揮其有效的反饋作用。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可以為虛擬貨幣的監管決策提供可靠依據,促進虛擬貨幣政策體系的優化,也為虛擬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
要充分利用國家審計的強制性、獨立性,尤其是在虛擬貨幣監管機構的監管效率方面,國家審計可以對其進行再監督,協助發現和解決監督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做出相應的改進。國家審計特有的再監督職能不僅能幫助虛擬貨幣監管機構提高監管效率,而且還強化了對風險的防御和應對能力。由于互聯網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還不明確,因此國家應制定相關法規,規范虛擬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保護虛擬貨幣,有效防范金融法律風險。
提高國家審計打擊、識別網絡犯罪的能力。由于大數據時代的快速發展,虛擬貨幣給洗錢、盜竊虛擬貨幣、詐騙等犯罪活動提供了機會,增加了犯罪的隱蔽性,同時增加了監管機構識別犯罪的難度。這就需要國家審計改善審計方式,提高審計人員專業水平,以增加遏止違法違規行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