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行政目標,以制度規范為標準,通過對行政項目的執行把控和協調,實現風險規避和項目的有效落實。主要內容包括:保證單位行政項目的合法性,單位資產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財務管理的嚴密性,行政事業單位的純潔性,公共服務的執行性。
行政事業單位作為政府職能的執行者,性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內部控制和一般企業的內部控制不盡相同,因此必須把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和企業的內部控制區分開來。行政事業單位具有兩種基本職能,即行政管理職能和社會管理職能,其項目具有社會服務的性質,資金來源于政府的財政資金支持,非盈利性決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特殊性。也正是因為資金來源有政府保障,使得利益約束條件不足,業務活動開展容易出現多而不準、濫而不精的現象,內部控制失去協調能力,財政資金大量浪費。因此,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成為解決行政事業單位業務執行效率的關鍵。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現狀
在內部控制普遍改革的大趨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在內部控制方面的重視程度有所加強,也取得了一定的建樹,工作程序得到規范,內部的監督體制逐漸建立,行政管理和社會管理得到加強,整個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開展出現順暢的跡象。但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仍不及企業的內部控制,無論是制度建設還是實際操作都滯后于企業,這不僅是行政事業單位在應對外部環境變化上先天性不足與企業,更是自身重視和執行力度遠遠不夠的原因。就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效力來說,仍然無法體現內部控制的優越性,內部控制建設存在著很多漏洞,依然影響著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財政資金安全和單位形象建設。從審計署實際調查中發現,近幾年行政事業單位違法違規的現象普遍存在,財政資金問題此起彼伏,千億資金被查出有違法違規嫌疑,被查處的行政官員數目更是日益增長。這直接反映了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業務開展和運轉中存在很大的問題。如,很多單位并沒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自身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一味沿用原有的傳統控制模式,甚至是根據經驗處理單位業務,內部控制僅僅是流于形式;而有些單位雖然建立了新的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制度的建立過于簡單和粗糙,有應付政府政策的嫌疑,并未細化業務開展過程中各個部門和環節的相關規范,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度不高,不具有協調性、統一性、科學性和全面性,甚至難以執行;另外一種就是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制度執行力不夠,一方面是單位執行配套條件不足,如單位人員對制度缺乏了解,執行過程難以保證與制度規范相統一,另一方面是單位結構設置依然只試用原有的內部控制體系,無法實現與新內部控制制度的結合;只有極少數的行政事業單位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并切實執行,但是存在監督不足的現象,制度的后續保障不足,缺乏嚴密的監督協同機制。
二、影響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
(一)內部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包括單位的組織結構、人員素質、職權分配、控制意識等重要內容。首先是合理的,能與內部控制制度相匹配的單位組織結構,作為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者,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性和合作程度決定了內部控制的執行環節能否達到高效率;人員素質包括職業道德覺悟和工作能力,內部控制的執行最終是由單位員工完成的,人員的職業道德覺悟決定了內部控制執行正確與否的軌道,作為行政事業單位的干事,必須具有良好的人格道德修養和較高的黨性覺悟,時時刻刻保持品性端正,確保社會服務業務的純潔性,同時人員的工作能力是內部控制執行和落實質量的重要因素,對業務的開展起著重要作用;職權分配是另一個強化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協調性的元素,明確的職責和權力分配使得部門間的工作分工明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內部控制意識是內部控制環境的整體氛圍,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如果內部控制意識不強,在好的組織結構和人員配備也不能保證控制的有效性,制度執行也會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律不依”的后果就是內部控制完全失去意義,因此提高單位對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視程度尤為重要,只有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氛圍,才能將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運用到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業務中。
(二)風險評估因素
內部控制的作用對象就是行政事業單位在具體的業務開展過程中遇到的風險和問題,因此風險評估成為內部控制執行的重要依據。風險評估包括識別風險和應對風險兩個方面。在行政事業單位業務開展前做足風險分析,根據風險評估機制全面客觀的對業務進行評估,確定業務執行風險,并制定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在實際的執行中,大多數單位忽視了風險的可變性,缺乏后期的風險評估和防范,對業務執行過程中的細節梳理和關鍵點的把控不足,導致前期風險評估失效。因此風險評估是貫穿于整個業務執行過程,是影響內部控制執行的重要因素。
(三)信息系統和溝通因素
及時的信息共享和反饋同樣影響著內部控制效率。內部控制是一個整體工程,對信息共享要求較高,無論是數據的共享,還是問題的溝通處理,其傳達速度決定了內部控制的效率。
(四)監督配套因素
與內部控制制度相匹配的監督機制把控著內部控制執行的最低標準,對內部控制的執行起著扶正、穩固的作用。監督機制及時放映內部控制的進程和效果,對內部控制運行軌道進行修正,保證內部控制符合制度規范和法律。
三、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相關舉措
(一)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
營造內部控制環境主要從以下幾個的方面著手:一是強化內部控制意識,通過制度宣傳和學習,使單位整體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二是干事素養的提高,加強職業道德素質教育和黨性知識學習,培養高素質人員,同時通過內部控制技能培訓,提升干事在內部控制中個執行能力,強化干事的責任感;三是調整組織結構、精簡部門,通過部門之間的重組,增強部門協調性和合作能力,保證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有效合作;四是明確部門和干事職權,將具體的內部控制責任落到明確的部門和人身上,使執行者做好分內事,不越職、不越權,使內部控制有條不紊的進行。
(二)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機制
風險評估機制的建立離不開完善的風險評估記錄,單位必須通過以往的風險記錄,結合當前單位面臨的內外部環境,將風險分類、分級,做好風險趨勢預測,如可通過信息化處理,將風險量化和動態化。風險評估不僅僅是單位業務開展前的工作,必須將風險評估落實到內部控制的全過程,在做好風險分類、分級的前提下,科學評估內部控制中的風險環節,并針對風險類別和等級做出相應的處理。
(三)內部控制的信息化
構建內部控制信息共享平臺,將部門、人員、業務直接聯系起來,及時公布內部控制近況,共同學習共同解決。如,建立內部控制信息共享網站、內部控制信息公示欄等。
(四)建立獨立的監督體系
組建獨立于內部控制具體操作外的監督小組,定期對內部控制的進程和信息平臺做出審核和評價,通過評價定級。監督小組有權對未通過最低標準的執行部門進行利益懲罰。(作者單位:阿克蘇市財政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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