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培訓部高級經理 刁勇
(2007年5月24日在中國會計學會信托投資分會上海會議培訓課上的講課提綱)
涉及金融工具的準則包括: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CAS22)
金融資產轉移 (CAS23)
套期保值 (CAS24)
金融工具列報 (CAS37)
CAS22: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主要內容:
本準則涉及的主要概念
本準則的范圍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分類和計量
金融資產減值
一、本準則涉及的主要概念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權益工具
衍生工具
二、 本準則的范圍
不涉及的內容或業務: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的股權投資及企業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對價合同
股份支付
債務重組
金融資產轉移
套期保值
權益工具
保險合同,租賃合同,等等。
三、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款和應收款項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負債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1、特征
到期日固定
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活躍市場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1、特征
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無活躍市場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直接指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如:
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債券投資
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等
(五)金融資產重分類
(六)交易性金融負債
四、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計量
類別 初始計量 后續計量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公允價值,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 公允價值,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組成部分 攤余成本
貸款和應收款項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權益
其他金融負債 攤余成本或其他基礎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會計處理
(攤余成本計量)
金融資產攤余成本:
初始確認金額
扣除:已償還本金
加上或扣除: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
按實際利率法, 采用攤余成本計量
(類似于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后續計量)
貸款減值的會計處理
(參見金融資產減值部分的說明)
實際利率法的適用性
一般工商企業的期限短、不附息應收賬款,
基于重要性原則,可不按實際利率法確
定攤余成本
商業銀行等金融企業的貸款或類似債權,
如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相差很小,且貨幣市場基準利率變動也不大,可按名義利率
確定攤余成本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
(類似于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后續計量)
貸款減值的會計處理
(參見金融資產減值部分的說明)
六、金融資產減值
需要進行減值測試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1)持有至到期投資
(2)貸款和應收款項
(3)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
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
金融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一般工商企業應收款項期末壞賬損失計量:
單項金額重大且發生損失的應收款項:未來現金流折現法
其他(含單項金額重大且非發生損失的應收款項):
方法:不同賬齡期末余額*壞賬損失比例,等
減值損失的計量原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商業銀行貸款集合減值測試
1.單項金額重大
2.貸款組合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