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君
一、農信系統內審工作現狀
近十年來,浙江農信系統內審工作在各級領導的重視下,在幾代內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內審工作已成為金融系統標桿。當前無論是在省農信聯社層面還是在各行社層面,均單設了審計部(室),并建立健全了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嚴格規范了內部審計操作流程,每年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考核,并著力發展信息化審計。可以說浙江農信的內審工作已經經歷了從無到有,從有到強,并且逐步向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發展的階段,內部審計環境逐年向好。
二、農信系統內審工作存在問題及分析
農信系統內審工作得到了快速發展,但不可否認的是,農信系統內審工作還存在一些有待改善和提升的地方。如在優秀內審項目評選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審計報告內容凌亂,未進行合理的歸類和整理,撰寫質量不高;審計發現問題以點蓋面,以偏概全,只點出了審計項目發現的表面問題,未從實質和根源上來分析問題;審計報告經不起推敲,為領導提供決策的作用不大等,同樣在農信系統內存在。
筆者認為要想挖掘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首先需要清楚認識內部審計在一個單位中扮演的角色。
(一)內部審計應發揮的作用
1.內部審計以“監控者”角色評價自身行社內部治理。在過去的幾年中,內部審計的功能不斷發生變革。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后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明確提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運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組織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內部審計通過系統地評估內部控制環境,測試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價管理層監控程序的規范性,從而對公司內部治理效率做出適當評估。內部審計以“監控者”的角色提供這些確認服務,并形成審計報告,向被審計者和董事會報告,確保農信業務健康穩定發展。
2.內部審計以“促導者”角色改進自身行社內部治理。內部審計定義明確指出,內部審計通過確認和咨詢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實現目標。內部審計在農信行社管理中處于信息樞紐地位,內審人員通過對行社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恰當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報告和提出改進建議,為行社各層面管理者提供他們所需信息,發揮“促導者”作用。
(二)存在問題的根源分析
無論是從農信系統內部審計存在問題的角度,還是從內審如何扮演好“監控者”和“促導者”的角度看,筆者認為,其根源問題就是“人”的問題。內部審計質量是審計人員所提供審計服務的質量,就是內部審計部門為組織增加價值、改善組織治理的水平能力高低,審計人員素質未達到崗位要求,是期望與結果產生差距的根本原因。
1.隊伍結構老化,審計人員總體素質偏低。以金華地區的審計隊伍為例,面臨年齡老化、學歷偏低、轉型創新能力有限等“不能干”的問題。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習慣用傳統的財務眼光和思路去審計并查找問題,審計視野狹窄。
2.晉升通道不多,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受影響的因素有四個,一是檢查出問題后對責任人處理的程度不到位,其檢查成果得不到肯定;二是怕以后崗位調整后一起共事遭到打擊報復;三是檢查出成果后對審計人員缺乏考核激勵機制;四是審計部門和人員存在邊緣化現象,從審計隊伍里得到提拔的人員不多。審計人員不同程度存在“不敢干”現象。
3.信息化應用能力水平低下。以金華地區為例,農信行社整體科技力量較弱,有限的科技人力資源在科技開發使用都不夠,很難傾斜到審計部門。同時配置到審計部門的科技人員,往往缺乏會計和信貸一線較深入的經驗,建立較深維度排查模型的能力薄弱。同時審計人員使用模型的能力不足,在現場能通過輔助審計系統全程操作的不多。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對當前問題的破解,應以強化內審工作獨立性和威懾力為目標,明確一條建設主線,推進農信行社加強內審隊伍建設,重點解決審計人員“不能干”和“不敢干”問題。
一是建立人才培養機制。推動農信行社制訂三年內審隊伍建設規劃,詳細確定每年規劃目標要求,內容包括:三年內具備本科學歷、工齡六年以上、審計中級職稱或具有CIA職業資格、年齡38周歲以下人員占比要達到60%;對連續兩年考核先進的審計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職務晉升,引導鼓勵優秀員工通過審計崗位規劃職業進步途徑;推行審計人員與業務優秀人員的雙向流動,提供審計人員業務更新和增強業務人員合規意識的工作平臺;建立審計崗位培養鍛煉人才平臺,至少保持一名行社后備干部在審計崗位上進行培養和鍛煉;明確審計總隊、支隊人員培養目標,推動優秀人員參加審計總隊、支隊的積極性。
二是強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部(室)及內部審計人員應獨立于被審活動之外、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應額外增加如資金組織、銀行卡、網銀的開戶任務等業務經營方面的工作任務。內部審計人員年度薪酬總收入不應低于機關部(室)其他人員年度薪酬總收入的平均數。
三是優化考核機制,提升審計管理。省農信聯社、辦事處應加快推進審計管理工作的轉型升級,有效引導轄內行社審計工作;鼓勵行社建立審計人員績效考核,打破“審計大鍋飯”,建立審計人員準入和退出機制,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監督和服務職能。
四是增強審計培訓知識的復合性。除了財務、審計、計算機等知識培訓外,還應加強對內審人員宏觀知識的培養,開拓內審人員宏觀視野,努力培養戰略思維、辯證思維、開放思維和創新思維,圍繞農信系統工作主線,不斷提高科學判斷能力、監督保障能力、建言獻策能力和促進發展能力。
(作者單位:省農信聯社金華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