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方
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是教育系統內審工作的重點之一,是對學校資產、負債、凈資產、收支情況的真實、合法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經濟責任所進行的監督和評價。加強校長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增強校長的自律意識,依法治校,認真履行職責;有利于完善校長考核、監督和管理機制;有利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一、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與難點
校長作為學校經濟管理的直接組織者,對學校財產和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負有全面責任,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是指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對其所在部門、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包括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因此,校長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較為繁雜,必須提綱挈領,抓住如下重點和難點。
(一)學校的基本情況。學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校編制人數,現有在職、退休教職工人數,在校學生數,班級數,住宿生數等。
(二)學校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學校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包括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內控制度,財務管理是否嚴格遵守各項財經法規制度等。
(三)學校的預算執行及其他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合法以及效益情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⑴學校預算的編制執行情況;⑵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統一監督,有無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經費是否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⑶各項收費是否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有無巧立名目亂收費,是否使用合法票據,票據管理是否嚴格;⑷代管款項管理與使用情況,代辦經費有無及時結算;⑸生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有否統籌兼顧,專款專用,比例多少;⑹支出管理中審批手續是否完整,是否有不規范票據、白條入賬、是否存在坐支現金、超限額使用現金支付等情況;⑺在中小學校執行績效工資制度后,是否存在違規發放補貼、津貼、實物福利等情況;⑻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購置是否列入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固定資產增減變化情況,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⑼大額修繕費是否有規范的審計結算手續;⑽基建項目及支出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專款專用,有無工程預決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基建項目完工后是否及時交付使用,及時轉入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⑾有無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社會捐贈款物和集資辦學資金;⑿大宗物品有無實行政府集中采購;⒀應收及暫付情況,應列支出項目掛賬情況,往來賬款是否及時清理;⒁助學金政策、愛心營養餐等政策落實情況;⒂食堂管理模式,能否堅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則,食堂核算中大額原材料采購是否有合法憑證,是否存在學校公務用餐等在學生餐費中列支的現象。
(四)校長個人履行經濟責任、遵守財經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包括以下內容:⑴校長是否依法履行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管理的職責,任期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⑵學校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法,有無存在會計信息失真問題;⑶校長有無侵占公物,超標準接待等;⑷校長是否存在其他個人經濟問題等。
審計過程中還應關注學校食堂賬和工會賬,同時要關注的是,校長在學校安全設施、學生學習環境和生活環境、住宿生的食宿質量等方面是否關注并投入,從這些指標也可以衡量一個校長的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意識的高低。
二、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清晰的審計思路和有效的審計方法,能確保教育內審工作的全面開展,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筆者根據從事教育審計工作的實踐,認為可從如下三方面入手,對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一)從權力運行軌跡入手。近幾年來,各校都十分注意制度建設,逐步制定和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和辦法。但在執行中,仍然存在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不分離,制約機制缺乏的現象。如此狀況下,僅僅局限于財政財務的收支范圍去進行審計,實際上并沒有突出重點,猶如隔靴搔癢。如果從學校領導權力運行軌跡入手,檢查被審計對象的職責履行情況,可以通過查閱相關會議紀要記錄、審查決策資料、與有關經濟決策及具體執行人座談等方式,掌握學校內部不同崗位的領導干部重大的經濟決策項目及內容,從而能較好地梳理出審計需要的情況和結果。
(二)從部門職能特點入手。首要任務不是看賬,而是詳細掌握被審計學校的各項主要職能,緊緊抓住被審計學校履行各項管理的過程及環節,通過對學校主要收入來源及其管理行為的審計查證,調查清楚具體執行的各個環節及其執行結果,再結合被審計學校提供的會計資料和相關經濟活動資料及證明材料,從中查找和梳理存在的問題,以實現審計目標。
(三)從廉政職責履行情況入手。從審計角度看,審計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密切相關。一是密切關注“三公經費”情況。主要看是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是否存在用公款相互吃請、超標準接待消費等情況;是否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有無違規使用等情況;是否嚴格執行外出培訓學習考察的有關規定,有否借培訓學習名義游玩等情況。二是重點關注校長個人廉潔自律情況。首先,要從賬面上看其收入來源的合規合法性,有無非法收入等;其次,要看群眾舉報與財政財務收支相關問題,特別是與校長本人直接相關又可以通過審計手段能夠核實的問題。對群眾舉報反映不實的問題,通過審計可予澄清。對群眾反映的一些不能直接從財政財務收支資料中查清的問題,要根據項目和資金走向,向上追溯決策過程、報批程序和領導批示,向下延伸資金流向、項目實施過程及其效果,重點加以核實。
三、加強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思考
(一)加大內審必要性宣傳力度。重視內審工作必須從強化審計宣傳入手,上級主管領導、內審組織、校長等各方面共同參與,形成合力,營造內審工作的良好氛圍。一是充分利用宣傳媒體,加大審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采用專題講座、理論闡述等多種方式介紹教育審計法律法規內容,學校內審規章制度,幫助中小學校長樹立法規意識,自覺依法辦事。二是內審組織主動展示內審成果。建立報告、通報制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報送審計計劃、審計報告、審計信息等,將審計成果轉化為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的決策依據、方法理念;同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等相關部門通報審計結果,提高審計成效。三是開展審計咨詢服務活動。指導中小學自覺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幫助被審學校防錯糾弊,解決實際問題,實現監督、約束和管理的有機結合。
(二)提高內審領導層重視程度。內審工作作為學校一項經濟監督活動,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高,責任大,因此,更需要領導的關心、重視和支持。一是要提高領導層對內審工作的認識。要改變領導對內審工作的認識,并從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內部職能部門協調等方面創造條件,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領導關注審計工作,對重大問題的定性與處理親自過問,對審計報告認真批閱,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具體要求,可以為內審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保證。二是要強化內審的服務職能。內審工作應定位于為學校決策層、管理層服務上,選擇領導關心、教職工強烈需要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調查,為領導決策提供合理、科學、可靠的依據,這樣內審工作才會有更強大的生命力。
(三)加快內審規范化建設步伐。教育內審工作是一項政策性、程序性很強的工作,加強審計規范化建設尤為重要。一要進一步加強內審隊伍建設,提高內審人員素質。內審隊伍要從單純的財務人員向具有復合知識和綜合能力的人員發展。審計項目不再是從“賬面入手”,而是向“業務入手”轉變,審計目的也從揭露問題變成解決問題,這樣對內審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必須不斷通過后續教育,注重知識的更新和知識面的擴展,通過審計實踐,提高洞察力、判斷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從而能客觀公正地評價中小學校長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二要進一步拓展內審領域,提高內審質量。從內審工作基礎環節抓起,審前準備工作盡量充分,才能使審計實施方案克服盲目性,具有預見性和針對性;審計過程中,要克服隨意性,依法審計、處理,防范審計風險,保證內審工作行為規范、合法;將事后審計向事中、事前轉移,才能全過程監控學校經濟活動,真正做到預防、引導、監督、服務的統一。此外,要從過去單純的財務審計中走出來,按照學校資金運行軌跡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跟蹤審計,要在財務審計基礎上,逐步探索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大額貨物采購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管理審計等。
(作者單位:慈溪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