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顧劍萍
一、前言
幼兒園所服務的對象是3-6歲的學齡前兒童,客觀上無法對幼兒園的伙食進行監督。2012年印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提出:“兒童膳食應當專人負責,建立有家長代表參加的膳食委員會并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員與兒童膳食要嚴格分開,兒童膳食費??顚S茫~目每月公布,每學期膳食收支盈虧不超過2%”、“兒童食品應當在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單位采購。食品進貨前必須采購查驗及索票索證,托幼機構應建立食品采購和驗收記錄”。本文旨在根據最新出臺的工作規范和幼兒園所服務的對象的特點,針對審計工作及幼兒伙食調查中發現的幼兒膳食管理上的問題,提出一些具有操作性的建議。
二、幼兒伙食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幼兒伙食費賬面結余較多
考慮到缺勤幼兒每月末需退費的因素,某些幼兒園在向配餐中心上報用餐人數時會少報一定的人數,目的是為了預留月末需要退費的金額,這種做法有可能影響到幼兒用餐的質和量,日積月累還會造成賬面結余較多的現象。
(二)部分幼兒伙食費財務核算力度不強,造成賬面虧損
主要有兩種現象:一是看到會計賬面有結余,為消化結余就提高食品標準,例如原先每日吃的是光明純鮮牛奶,看到賬面結余多了,就換成了光明優倍牛奶,兩個品種價格的懸殊較大,解決了賬面結余問題。但新的問題又出現了,由于沒有根據賬面實際情況及時調節,結果導致虧損,為彌補虧損,保持賬面平衡,只好用公用經費彌補。二是單位財務人員與保健老師相互間沒有溝通協調好,在以為賬面結余較多的情況下增加菜品,卻導致不得不以公用經費彌補伙食費虧損。某幼兒園每月約370名的幼兒,平時正常伙食費每月在4萬元左右,但個別月份伙食費(不含牛奶)接近11萬元。雖然超出標準部分不可向幼兒家長收取,但合理、均衡安排幼兒膳食的同時做到收支平衡,是幼兒園膳食管理的基本。
(三)結算時缺少明細清單和菜品數量等計算依據
幼兒園每月與配餐中心結算憑據后未見明細清單。另外,部分幼兒園根據當月盈余情況增加的菜肴,也無明細清單;送貨單只寫蔬菜或水果的品名,無具體反映實物的數量或單價,無法判斷每日送貨及加菜的數量是否正確,費用的結算是否準確。
(四)食物驗收單據無驗收人簽字,驗收責任不明確
從某些單位提供的食品驗收單來看,無驗收人簽字的現象較多,勢必會造成驗收責任不明確。由于配膳中心向各幼兒園配送食物的時間較早,往往由食堂人員進行驗收,在驗收環節上很容易產生一定的漏洞。
(五)幼兒園每日伙食留樣的費用未單獨核算
根據《上海市學校食堂衛生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留樣制度)規定:“當日供應的各種菜肴(包括含餡的面制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每種菜肴留樣量為100-200克,并做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的成本應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但是個別幼兒園將留樣費用直接在幼兒伙食費中列支了,間接的侵占了幼兒的利益。
三、幼兒膳食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成立幼兒伙食管理委員會,讓家長參與監督
委員會成員由園長、保教主任、衛生老師、后勤管理人員、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炊事員代表等人員組成,讓大家共同參與幼兒伙食的管理,增強管理與監督意識。
(二)向教育局指定的定點供應商(配餐中心)采購
食品原料供應實行定點采購,并向供應商索要購物憑證、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質量檢測等相關證明材料存檔。每月與供應商結算時,要求供應商提供詳細清單,便于核對,保證幼兒的利益。
(三)加強溝通與協調,均衡安排幼兒膳食
幼兒園財務人員應與伙食管理的相關人員加強溝通與協調,財務人員應每月對幼兒伙食費做好收支余匯總表,把伙食費賬面的盈余情況,及時向園長及相關人員匯報,根據盈余情況適量調節,有計劃地均衡安排幼兒膳食,并將每月的收支余情況進行張榜公示,增強透明度,接受幼兒家長的監督。
(四)做好食物的驗收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建立食品臺賬登記制度,對食物到園后的驗收實施全過程的監督,不光對食品的安全進行驗收,還要認真核對每一樣食品的分量,杜絕有短斤少量現象。驗收工作應由兩人完成,一人驗收,一人復查,確保安全、無誤。
(五)對于幼兒伙食費實行專款專用和獨立核算
幼兒伙食費屬于代收代管費用,收取的費用必須全部用于幼兒膳食支出,按月結算,結余要按規定清退。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間接費用,如節假日發放給幼兒的禮品、留樣菜金等,這些費用不應由幼兒伙食費承擔,而應納入幼兒園行政賬面支付,所有購買膳食用品相關票據及送貨清單必須編入會計憑證。
(六)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監管,建立不定期檢查制度
除常規的財務收支審計、幼兒伙食費專項調查及每年春秋兩季的收費檢查外,區教育局所屬職能部門,如基礎教育辦公室、紀檢(監察)科及安全管理中心應加強對下屬各個幼兒園的伙食情況實施監管,不定期對幼兒伙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幼兒園嚴格自查,彌補不足。
筆者相信通過各方努力,多管齊下,從源頭抓起,并建立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幼兒家長、相關職能部門的參與及監督作用,重視與規范幼兒膳食采購、驗收以及伙食費支出范圍等,可以進一步提高幼兒園膳食管理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證幼兒的利益,讓幼兒家長放心、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