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M理論之后,探討資本結構決定性因素最重要的理論成果之一就是詹森和麥克林提出的資本結構契約理論。這一理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激勵理論、信息傳遞理論和控制權理論,其中控制權理論規定著公司控制權的分配,對研究和解決公司制度安排和公司治理結構問題產生重大而深遠的積極影響。
作者首先介紹了資本結構控制權理論的五個主要模型:1.哈里斯-雷維吾模型,現任經理的最優持股比例是他掌握控制權帶來的私人收益同其持有股份的價值損失相權衡的結果,可以通過選擇最優的負債水平來達到。2.斯達爾茲模型,以投資者的期望收益最大化為目標來確定最優控制權結構。3.阿洪——博爾頓模型:運用不完全契約理論,對經理人員與投資者之間的最優控制權安排進行了研究,最優的控制權結構是:如果貨幣收益與總收益之間是單調遞增關系,投資者單邊控制可以實現社會最優效率,反之,控制權相機轉移將是最優的。4.哈特模型,如果發行帶有投票權的普通股,股東應掌握控制權;發行不帶有投票權的優先股,經理人員應掌握控制權;發行債券和銀行借款時在按期償還債務本息的前提下,控制權仍由經理人掌握。破產時控制權轉移到債權人手中;5.拉里夫曼模型,在資本市場多變的經濟環境中,選擇可轉換債券等具有期權性質的公司債券對于有效安排公司控制權,改善委托代理關系有較大的影響。
作者認為,雖然資本結構控制權理論發展的時間不長,但它對推動現代資本結構理論的發展和應用做出了較大的貢獻,深化了人們對資本結構本質屬性的認識,真正把資本結構和公司治理結構有機地聯系在一起,使現代資本結構理論有了更加堅實的微觀基礎,同時批判性地發展了企業契約理論。但此理論也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諸如把資本結構局限于傳統的資本結構,對股權資本結構,債務資本結構以及人力資本則沒有涉及;把合同的不完全性局限于物質資本所有者的合同,而忽視其他成員的權益保護;把控制權定義為企業所有權,實際上所有權包含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
作者最后指出,研究資本結構控制權理論對于完善我國國有企業資本結構具有借鑒意義。我國應強化債務融資在國有企業中的約束作用,完善國有企業治理結構與優化資本結構相聯系,建立再談判機制,從而更好地完善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安排和治理結構。
(武麗麗整理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雙月刊2006年6期,作者:張兆國 高芳 何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