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1月29日湖北省建始縣教育局以《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相關工作的通知》(建教電文[2013]12號文件)向全縣各中小學校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項目和財務管理。
文件明確提出“……營養加餐專項資金必須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一要將營養改善計劃3元錢的營養餐原材料要單獨出庫,每日附詳細清單,逐級核實簽字后財政統一支付;二要將營養餐的加工成本在食堂賬目上單設科目,在上級補助資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三要嚴格財務紀律,學校食堂所有財務管理要科學設置崗位,聘請在校在編在職具有會計資質的人員為食堂財務會計人員。學校食堂資金必須嚴格執行大額審批制度,食堂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學校食堂財務結算手續(包括食堂保管員、出入庫負責人員、后勤主管人員等各個環節人員簽字確認)必須齊全,米、面、油、肉等大宗物品貨款結算必須直達供應商賬戶。……”此文件的出臺是該局內審取得的又一新成果。
該局為確保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善食經費的安全,于2013年9月派出八個審計組先后對九所中小學2011年至2013年4月學校學生食堂財務收支情況的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
根據審計組發現的四大問題:一是食堂支出存在單據不規范、手續不完善的現象;二是食堂采購的原材料入庫的原始憑證上采購人、驗收人、保管人、領用人等相關人員簽字不夠規范,有明顯的非本人簽字現象。出庫時,無食堂領料人簽字;三是未依《會計法》設立會計賬簿和未按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四是食堂內控管理制度不夠落實,過程管理不夠到位等情況,局黨委及時采納內審建議而出臺了上述規范性文件,再次為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財務管理系上“安全帶”。
(宋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