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展開。遼寧首先在部分服務業和交通運輸業開展了“營改增”的改革試點。在改革過程中,試點企業出現了稅負不增反減的情況,導致其他地區很多服務企業對“營改增”制度產生顧慮。面對這一事實,我們要開始思考: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否會對“營改增”的成效產生影響?解答出上述問題不但有利于消除企業對于“營改增”的疑惑,也為進一步完善和推動“營改增”起到重要作用。
一、對產生“營改增”賦稅不增反減現象的理論分析
“營改增”能夠對服務企業的稅負產生雙重效應,本文把“營改增”對服務企業產生的賦稅影響主要分解成兩個層面的效應:一種效應是消除重復的征稅、實現進項抵扣的減稅效應,這種效應已經獲得了大眾的普遍認知,本文稱其為“進項抵扣的減稅效應”;另外一種效應是為了適應稅率水平的改變而引發的稅負變動效應。“營改增”之后,在服務企業所適用的增值稅率和原來適用的增殖稅率發生改變的時候,一定會引起企業賦稅現狀的改變。在增值稅的稅率高出營業稅的稅率時,就會發生增稅效應,反之則會發生減稅效應。本文將這一效應稱作“稅率變動的增(減)稅效應”。“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產生的最終影響,取決于上述兩大效應疊加而產生的凈效應。根據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只有當稅率變動引起的增稅效應超出進項抵扣的減稅效應時,才會發生“營改增”之后,企業稅負不增反減的現象。
二、對產生“營改增”賦稅不增反減現象的現實考察
(一)調查研究結果
為了更好的分析“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發生變化造成的影響,以及為分析試點企業稅負不增反減的現象提供切實依據,本文選擇遼寧省作為調研點,涉及到的行業有:交通運輸業、信息技術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文化創意服務、鑒證咨詢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和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等八個領域。遼寧省是行“1+6”升級版“營改增”。本次稅制改革將涉及到近30萬戶,道路運輸行業的企業成為試點重點,并且在試點之后,大部分微小企業都是減負的。其中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稅率為3%,其中有形動產租賃服納稅人的服務稅率為17%,交通運輸業稅率為11%,現代服務業稅率為6%。此外,遼寧試點還加入了廣播影視行業,并且同樣取得了一定成效。
1、增值稅的稅率過高
從上文的理論分析表明,在“營改增”試點之后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率超過之前營業稅的稅率,是企業稅負發生變化的主要原因。試點企業稅負的增加現象主要發生在有形租賃業和交通運輸業這兩個行業,稅率提高幅度大是發生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這兩個行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因為采取了簡單的計稅法,雖然不能抵扣進項稅,但可以運用到3%的增值稅的稅率,就等于或者低于原來營業稅的稅率,所以從跟本上來說,并沒有發生稅負增加的現象。
2、中間投入的比率偏低
企業成本可以被分成服務成本和外購產品,以及內部人力成本兩大類,只有服務成本和外購產品能夠作為增值稅進項抵扣,而內部人力成本就不能獲得抵扣。這樣的狀況下,一些人力投入相對較少的知識密集型的行業和勞動力投入較少的企業,它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相比,規模較小,因而容易引發稅負的增加。
(二)固定資產的更新周期長
施行“營改增”之前,很多試點企業的固定資產剛完成更新不久,并且在短時間內不會有大規模購置固定資產的需要,所以,也沒用到大額度的進項稅用于抵扣,從而導致企業的稅負增加。
(三)“營改增”的試點范圍有限
“營改增”的試點范圍具有局限性的特點,致使外購服務的進項抵扣不夠完全和充分。因為當前“營改增”的試點拓展到遼寧省,當遼寧省的試點企業進行外地購買服務或購買的服務還沒有被應用到試點范圍內時,就不能進行稅款抵扣。比如,交通運輸與物流的輔助服務企業經常反應,道路運輸的管理費和過橋費占據過多的企業成本,但這些費在今年逐漸被收入試點范圍內。
(四)獲取增值稅的抵扣發票有難度
很多試點企業反饋,因為各種原因,“營改增”在實際運行中總會遇到不能獲取增值稅發票的狀況,這種情況在交通運輸行業中表現特別突出。單從修理費問題上說,如果為運輸企業進行修理服務的是個小規模的納稅人,那么將不能直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對“營改增”政策的相關建議
在上海實行“營改增”制度之后,企業試點范圍在全國內擴大,涉及到江蘇、北京等8個省市,遼寧省作為加入“營改增”范圍的新試點,為更好的應對和防范“營改增”試點進行后,部分企業的稅負增大帶來的挑戰,也為促進企業稅負的公平性、合理性,同時保證試點能夠平穩推進,本文作出以下幾點建議:
(1)鑒于之前有其他省份的企業在實行“營改增”之后,出現了稅負增加的現象,遼寧省當前首要重視的,就是要盡快完善和建立政府的補償機制,對那些在試點過程中,因稅改原因形成的稅負增大的試點企業給予補償。當前,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已經在遼寧有序開展,而且已經獲得了一定的成效。該舉措對于提高試點企業的積極性和增進企業的稅負公平有著重大的意義,在今后,要在具體執行政策的時候,抓好落實和簡化相關手續,確保資金補貼準確、及時到賬。
(2)要努力尋找可以解決企業獲得增值稅發票的可行途徑。企業在現實經營中,很難獲取增值稅發票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個別原因,也有些是普遍原因,其中后者被當成是試點企業和財稅部門解決問題的著手點。例如,交通運輸企業難以獲得燃油費的增值稅發票問題,可以運用集中采購、分散使用的方法來解決,先由企業一次性集中購買油卡,再發給駕駛員使用。
(3)適當的擴大“營改增”范圍,以免試長時間停滯在部分行業或地區。“營改增”范圍限制于部分行業或地區,使增值稅的抵扣鏈接受到影響,有可能導致企業因為進項抵扣不充分而增加稅負。因此,“應增改”試點范圍擴展至全國,并且預計一年值內減稅高達1200億元左右。要求財稅部門在充足的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適時的逐步擴大改革范圍,將試點范圍分布到其他行業和地區,最終實現在全國內的改革。
(4)從長遠發展來看,應該對增值稅稅率的水平和結構進行調整,優化行業稅負。因為不同行業的成本結構和中間投入比率等方面有差異,想要達成“營改增”之后行業之間的稅負公平,就要采取多層次的增值稅稅率。不過,稅率的層次也不能設置太多,以免加大稅收的征管難度。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營改增”試點企業稅負出現不減反增的現象具有局部矛盾的特性,試點企業不能刻意夸大稅費增加現象及其負面影響,也不能簡單的就將企業稅負的變化當成評價“營改增”效果的標準。在應對一些試點企業的稅負增加問題上,首要任務是解決對財政進行過渡性補貼和增值稅發票在獲取途徑上的技術難題。如果從長期發展來看,應適當增加“營改增”的范圍、調控增值稅的稅率水平和稅率結構,以此來完善“營改增”試點企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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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