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以應收款項為切入點,首先,分析了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產生的原因及其長期掛賬的影響。接著,本文對我國上市公司應收款項壞賬計提的實際情況和基本特征進行了考察,發現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對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僅按50%左右計提壞賬準備,與公司應收款項可收回的實際情況不符。再次,本文以新準則實施前后兩個階段對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情況進行了比較分析,發現上在新會計準則下應收賬款明顯減少,對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披露更加詳細,而且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壞賬計提比例有所提高,但仍在55%左右,遠遠低于國際慣例。最后,本文建議對上市公司應收款項加強監管,并對此加大審計師和投資者的關注。
【關鍵詞】應收款項 三年以上應收款項 壞賬準備
一、引言
近年來我國企業收入不斷提升,與此同時許多企業的應收賬款也在不斷增大,使企業風險增加。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在2012年前三季度的應收賬款為207億元,占其前三季度營業收入407億元的一半;同期中聯重科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賬款合計也高達207億元,占營業收入的53%之多,該公司去年三季度的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也有所惡化,只有-4.1億元;徐工機械的應收賬款也呈大幅增長態勢,其應收賬款余額為90.43億元,比年初增長127.83%,2012年1月至9月,公司的經營現金流僅為-5.79億元,而2011年的同期其經營現金流則高達22.48億元。2011年下半年以來,市場環境雖然不好,但許多企業仍不遺余力地在推廣產品,使用很多放款、銷貨手段,大量賬款有無法收回的風險。
長期以來,由于在我國存在大量的“三角債”以及利用關聯交易通過應收款項操縱盈余等情況,應收款項居高不下,并且在不少企業中常年存在,并很可能被部分上市公司加以利用,成為調節利潤的“蓄水池”和粉飾會計報表的重要工具,造成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中的資產不實,“潛虧掛賬”現象突出。尤其是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在我國企業中長期掛賬,而這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是一種極不正常的現象,即使存在也應按100%對其計提壞賬準備,直接將其潛在損失全部計入當期損益。基于此,本文用實證研究方法,以應收賬款為切入點,分析我國上市公司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及其壞賬準備計提的狀況。
二、理論分析
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關于資產的定義是:“資產指的是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應收款項作為資產負債表中的流動資產項目,通常被認為是可以隨時變成現金的資產,因而成為資產項目中最具償債能力和變現能力的經濟資源之一,被歸類為速動資產。但應收款項中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賬齡遠遠超過正常信用期,一般基本不具備回收可能,即不具備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從其特征來看,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常常是上市公司較難收回的部分,也難以直接或間接使其價值得以運用或在市場中變現,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但根據會計中的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要求被列入到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類項目,嚴格地講它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資產,不同于其他正常的資產,而是應該根據會計謹慎性原則據其賬齡按100%計提壞賬準備。也正因如此,1997年12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發布了《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年度財務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內容與格式》),首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調整后每股凈資產”數據,即在計算每股凈資產時,必須扣除“三年以上應收賬款”、“待處理財產凈損失”、“待攤費用”及“遞延資產”。之后在1998年、1999年及2001年又對該扣除項目進行了多次修訂。
伴隨著2007年新會計準則的應用,2007年12月中國證監會在該《內容與格式》的修訂中刪除了原有披露“調整后的每股凈資產”的要求,但三年以上應收賬款在企業中依然存在。從本質上講三年以上應收賬款已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也很可能被部分上市公司加以利用。它在不少企業中常年存在,造成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中的資產不實,致使“潛虧掛賬”現象突出。
高雨和孟焰(2012)認為,應收賬款長期掛賬的一個原因是由于在會計計量中常常需要對未來的經濟事項做出假設、估計和判斷,而這些估計和判斷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會計核算時通常需要主觀估計以確定壞賬損失,三年以上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的依據就可能不充分,使其確認與計量存在較大主觀判斷性,容易被操縱,這就使得有的企業出于盈余管理的動機對發生的損失可能少提,甚至不提。另一原因是公司治理問題,我國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公司的主營業務同母公司或大股東有著非同一般的聯系,有時上市公司甚至是母公司業務環節的重要一部分,由此,上市公司與大股東(或母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非常頻繁。為了規避監管,上市公司關聯交易非關聯化愈演愈烈,為了隱藏關聯交易,上市公司可能會通過應收賬款進行資金運作,這也是應收賬款長期掛賬的主要原因。
三、關于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現狀的實證分析
1. 樣本選取與變量說明。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四項。由于應收票據一般為短期信用票據,承兌期在1年以內,因此“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一般只包括“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三個項目。
本文選取了國泰安數據庫中的財務報表附注數據庫2003 ~ 2010年A股非金融類上市公司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相關數據,包括上市公司應收款項的賬齡結構與各筆壞賬準備提取等情況,并對數據庫中披露的每筆三年以上應收賬款按公司和年度進行了加總處理,作為“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計算依據,共得到7 880個樣本量。變量與變量說明見表1。
2. 混合樣本情況分析。
首先,本文分析了2003年至2010年混合樣本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基本情況,描述性統計結果見表2。從表2可以看出,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ACC3的均值為0.202 3,中位數為0.051 9,其占應收款項的比例PACC3均值為43.28%,中位數為19.94%,說明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在應收款項中占重要比例。
壞賬準備的計提情況為,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BAD的均值為0.113 3,中位數為0.022 2,而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壞賬計提比例PBAD的均值為0.519 0,中位數為0.500 0,說明絕大多數公司僅對三年以上應收款項計量了50%左右的壞賬準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變量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披露頻率FREQ描述了上市公司每年披露重要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項目數量。從表2看出,上市公司平均每年存在4筆三年以上應收賬款,而有的上市公司存在高達13筆的三年以上應收款項。
而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增量的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016 0和0.001 6,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壞賬準備增量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013 6和0.001 2,相比于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及其壞賬準備,說明每年從期初到期末三年以上應收款項變化不大,意味著這部分款項并沒有較強的可收回性。
總的來說,上市公司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常常面臨著無法收回的狀況,根據會計謹慎性原則應按100%計提,然而本文研究卻發現大多數上市公司僅按50%計提。一方面,這與公司應收款項可收回的實際情況不符;另一方面,這也與國際慣例并不一致。這也是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在計算每股凈資產時將“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從中扣除的重要原因。3. 分階段比較分析。本文以2007年新會計準則應用為分界點,將2003 ~ 2010年分為兩個階段:2003 ~ 2006年為第一個階段,2007 ~ 2010年為第二個階段,再比較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變化。各變量描述性統計結果見表3和表4,兩階段的均值與中位數差值顯著性檢驗見表5和表6。
從表3和表4可以看出,兩個階段的樣本量分別為4 380和3 510。在2003 ~ 2006年期間,上市公司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235 5和0.066 8,其占應收款項比例的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458 8和0.230 1,每股壞賬準備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123 5和0.026 4,其計提比例的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493 8和0.500 0。而在2007 ~ 2010年期間,上市公司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161 0和0.037 7,其占應收款項比例的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400 5和0.163 4,每股壞賬準備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100 5和0.017 5,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壞賬計提比例的均值與中位數分別為0.550 3和0.513 1。可以看出,三年以上應收款項金額在第二階段下降,其占應收款項的比例下降,壞賬準備下降,而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上升。
根據表5的獨立樣本均值檢驗結果可以看出,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占應收款項比例、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凈額、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增量、每股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壞賬準備增量在第二階段的差值為負,并且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三年以上應收賬款明顯減少。而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壞賬計提比例提高了0.056 6,并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在第二階段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壞賬計提比例明顯提高,情況有所好轉,但值得注意的是,該計提比例仍在55%左右,遠低于國際慣例。而且從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披露頻率FREQ可以看出,在第二階段,上市公司平均披露4.154 7筆三年以上應收款項,而在第一階段僅為3.943 5筆,兩者相差0.211 2筆,并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在第二階段上市公司對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披露更加詳細。
表6是兩階段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相關變量的中位數檢驗,與均值檢驗結論一致。總的來說,在第二階段,三年以上應收款項金額有所下降,但其計提比例依然偏低。四、結論與建議
本文選取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為應收賬款的典型分析對象,發現大多數上市公司對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僅按50%左右計提壞賬準備,與公司應收款項可收回的實際情況不符,也與國際慣例并不相符。同時本文對新會計準則實施前后兩個階段的情況進行了比較,根據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兩階段獨立樣本比較發現,在第二階段三年以上應收賬款明顯減少而且對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披露更加詳細,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壞賬計提比例有所提高,但仍在55%左右,遠遠低于國際慣例。
基于我國上市公司應收款項的現狀,本文認為鑒于三年以上應收款項的長期掛賬現象,應對其進行相應的規范和清理,加強財政部門、證監會對其確認與披露及壞賬計提的監管,進一步完善準則中的相應規定,如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壞賬準備計提方法的判斷依據等信息。同時,建議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上市公司年報時,應提高其獨立性,將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列為重點審核項目,投入更多的精力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還建議投資者在分析年報時,運用剔除法,調整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對每股凈資產與每股收益的影響,客觀評價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為投資決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注】本文系孟焰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課題“我國上市公司資產質量監管研究:基于虛擬資產信息披露的視角”(項目批準號:20100016-110002)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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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高 雨(博士) 孟 焰(博士生導師)
【作者單位】
(國網能源研究院 北京 100052 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北京 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