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四川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重新修訂。
背景簡介
在知識經濟時代,文化產業已成為一種國家文化的基本形態,成為提升國家綜合國力及參與世界競爭軟實力的重要內容,并且越來越成為一種強大的朝陽產業和實體經濟。隨著全球文化產業興起的勢態,世界各國已把文化產業作為產業升級中的第五產業,面對各國紛紛制定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政策的現實,我國如何與國際接軌鼓勵振興文化產業成為國家和政府必需考量的問題。
2009年7月22日,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標志著文化產業已經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產業。2011年10月,十七屆六中全會的召開以及《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發布,首次將文化產業發展作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以中央文件形式確立。隨后國家又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促進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全國各地也紛紛制定相應相關政策和規劃,加快推進文化產業振興發展。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九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四川省委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文化強省的決定》(川委發[2011]19號)和《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發展規劃》,促進我省文化產業跨越發展,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我省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努力建成與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相適應的文化強省,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28日下發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川府發[2012]14號),提出四川省文化產業發展目標,明確省級財政要根據財力情況逐步增加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國有文化企業和民營文化企業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核心提示
我省于2006年設立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省本級文化企事業單位發展文化產業,以及省委、省政府決定的文化產業發展重大事項。為進一步規范四川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省級財政支出預算執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11]3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分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11]70號)和財政部印發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文資[2012]4號),并結合我省實際,四川省財政廳會合中共四川省委宣傳部對《四川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此次重新修訂充分考慮了近幾年我省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旨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了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新的《四川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文資[2012]19號)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明確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持“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等7大領域,有效期5年。川財教[2006]169號印發的原《辦法》同時廢止。
疑難解答
●文化產業資金支持的對象是什么?
本辦法所稱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文化產業資金”)是指由省財政預算安排,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文化產業資金支持對象是我省從事文化產業相關工作的企事業單位及部門。
●文化產業資金的支持方向和重點是什么?
與原《辦法》相比,修訂后的新《辦法》對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進行了大幅度調整,重點新增了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等領域。
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省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有關費用及其重點文化產業發展項目;
——省級新組建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的重點文化發展項目和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聯合、兼并、重組和股份制改革等經濟活動;
——納入國家和省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的重點工程和項目、國家和省文化產業園區及示范基地建設、文化創意生產、人才培養等,并注重向市縣區域、特色文化產業和新興文化業態傾斜;
——文化企業通過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渠道融資、上市、發行債等經濟活動;
——文化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研發與應用、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裝備升級改造、數字化建設、傳播渠道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等;
——文化企業擴大出口、開拓國際市場、境外投資等;
——文化產業發展重點理論課題研究;
——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事項。
●文化產業資金主要采用哪些方式進行支持?
文化產業資金的支持方式主要包括五種。一是項目補助,即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重點發展項目所需資金給予一定的無償補助。二是貸款貼息,即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重點發展項目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一定補貼。貼息資金實行先支付后補貼。對文化企業(單位)未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而產生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罰息,不予補貼。三是保費補貼,即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重點發展項目參加保險的保費給予一定補貼。四是績效獎勵,即對符合獎勵條件的文化企業(單位)、優秀作品和文化企業領軍人物根據績效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五是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省財政廳確定的其他方式。
●文化產業資金將如何進行管理?
文化產業資金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公開透明、科學規范”的原則,實行項目管理,主要采取競爭立項方式進行分配。文化產業資金由省委宣傳部和省財政廳共同管理,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省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項目申報受理、資金劃撥和績效評價等具體工作。
●申報文化產業資金支持項目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文化產業資金支持項目的申報程序是:省級單位的申報材料,由其歸口管理的省級主管部門(指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審核后,報省委宣傳部和省財政廳;市(州)縣(市、區)單位的申報材料,分別由市(州)及擴權試點縣黨委宣傳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審核后,報省委宣傳部和財政廳。
●項目申報單位發生哪些情況,文化產業資金將不予支持?
項目申報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文化產業資金將不予支持:申報項目存在重大法律糾紛的;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處罰未滿2年的;涉嫌違法違規問題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已受扶持項目經績效評價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的;未按規定報告以前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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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著力點
“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這一概念自1940年代由德國法蘭克福學派學者霍克海默和阿多諾提出以來,雖然尚未形成統一的文化產業定義和文化產業行業界定標準和分類,各國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文化產業內涵的理解也有著不同程度的偏重,但文化產業是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戰略支點卻早已成為共識。
文化產業因以創意、內容為主要生產要素,產品具有多維復制、多向衍生、低成本流通、高附加值等特性,具有帶動其他產業綠色發展、集約發展的共振功能,其特質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內涵完全契合,對提升經濟發展質量能夠起到“助推器”的作用。20世紀末,世界一些國家就已經開始從國家發展的戰略地位定位文化發展。美國在60年代就著手產業結構調整,將發展高科技文化產業作為經濟發展的方向,日本、韓國分別于1995年和1998年確立了文化立國方略,將文化產業作為21世紀國家經濟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加以大力扶持。為此,199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斯德哥爾摩“文化政策促進發展”政府間會議上,推出了《文化政策促進發展行動計劃》,強調“發展最終以文化概念來定義,文化的繁榮是發展的最高目標。”
改革開放的30多年,以房地產業和汽車業等傳統工業行業為主導的產業升級帶動了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但是以“高耗能,高投資”為特征的發展模式已逐漸無法適應經濟結構轉型的內在要求。為了實現向“低耗能,高科技”的未來新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中國必須尋找新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增長點,而將與高創意、高科技、高情感相結合的文化產業嬗變為后金融危機時代經濟增長的新生點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點,完全是著眼當今世情、國情作出的重要決策。
作者單位:四川省財政廳文資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