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 過去曾一度認為,從自然資源的商業性方面增加的價值,在國民賬戶中應視作企業的凈收益,并將其劃歸為經營成果類要素,但這種處理方法顯然忽略了資源的折耗。本文運用綠色會計對森林資源的商業貢獻和折耗作了估價,并與傳統會計進行了比較。
【關鍵詞】 森林資源 綠色會計 商業價值 傳統會計 森林輪植問題
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無疑給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對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就其對會計學領域的影響而言,將促使綠色會計理論與實踐加速發展和日臻完善。早在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學者就發表過關于綠色會計的研究論文(李祥文,1998;祝圣訓等,1998),對構建我國綠色會計體系提出建設性的建議。此后近十年,探討綠色會計的文章層出不窮,但這些文章基本上側重于闡述可持續發展戰略下我國發展綠色會計的重要意義和緊迫性,也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議,但關于綠色會計具體應用方面的研究卻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