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 本文對我國高科技企業風險融資的制度安排和路徑依賴進行了分析,指出高科技企業風險融資制度設計失當和過多的行政干預導致了風險資本市場的低效率,只有走出路徑依賴困境,進行風險資本融資制度創新,才能提高風險資本效率,推動高科技企業發展。
【關鍵詞】 高科技企業 風險融資 制度安排 路徑依賴 風險資本市場
一、我國高科技企業風險融資的制度安排
1. 制度安排的思維邏輯。在高科技企業的風險融資領域,制度安排的思維邏輯是依靠國家財政的力量設立提供風險資金的實體公司。姑且不論國有資本是否應該介入這樣一個高風險的領域,國有資本本身在倡導創新的風險資本市場并不具備效率優勢,這會直接影響到高科技企業的“孵化”效果。我們需要發揮民間儲量巨大的逐利資本的功能,積極建立風險資本的融通機制,形成風險資本市場。而我國在高科技企業風險融資的制度安排上明顯忽視了市場本身的作用,陷入了“國營”思想的邏輯誤區。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其主要發起股東為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現科技部,持股40%)、財政部(持股23%)等;國務院關于建立風險融資平臺的文件多次提到“有關部門可以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立風險投資基金”。可見,我國在發展高科技企業風險資本市場時,習慣性地沿用了“國家經營”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