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房地產轉讓將帶來各種相關稅的征收與繳納。除契稅、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以外,對于其他稅種,法規均未規定將稅款征納作為權屬變更登記的前提條件,但實踐中房產管理部門將完成各種相關稅款的征納作為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和發證的必備條件。本文就其合理性及對稅收宏觀調控的影響等展開討論。
【關鍵詞】權屬變更 稅款征納前置 稅收保全
房地產轉讓將引起各種相關稅的征收與繳納,包括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目前,各種相關稅款的征納基本上是依托權屬變更登記環節來實現和完成的。房產管理部門將完成各種相關稅款的征納作為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和發證的必備條件。然而,這種征納方式是否具有充分的規范依據?對稅收宏觀調控功能有著怎樣的實際影響?是否有利于當前的房地產市場調控?對此,需深入分析研究,以推進和完善相應的制度建設。
一、構成權屬變更前提條件的稅種和界限
從現行的規范依據來看,《物權法》和《房地產管理法》等并未規定稅款征納是權屬變更登記的前提條件,建設部在2008年制定、實施的《房屋登記辦法》也未設定這樣的前提條件。因此,在直接涉及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的規范中并不存在稅款征納這一前提條件。將稅款征納作為權屬變更登記的前提條件只是在若干稅收條例中有所規定和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