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主要是由財政撥款購置的,使用過程中不計成本、不提折舊。它是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的重要物質條件,在事業單位的資產結構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到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開展、經濟效益的提高以及資產的保值增值等。因此,必須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促進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但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上普遍存在核算不規范、制度不健全、監管弱化等問題,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科學的管理機制。單位領導必須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管理意識,從思想上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到固定資產的流失也是一種失職行為。每個單位要確定一名領導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落實工作,切實加強監督,消除那種表面上、形式上的重視,把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作為考核領導干部和每一名管理人員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要加強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計劃審批,采購與驗收,登記與審核,保管、使用及養護,資產變動及調撥管理,財產清查,損失、丟失賠償,報廢、報損,統計報告,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和獎懲,租賃管理制度,以及業務管理規范、規程、標準等等。要有一個科學的管理機制來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的運行質量。首先應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責任制,落實各個環節上的管理責任和經濟責任,將責任具體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其次要有健全的監督機制,有效地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再者要有科學的管理程序,以規范管理活動的常規運行;另外還應適當引入競爭機制,以促進管理人員發揮主觀能動性等等。
規范固定資產核算方法,加強固定資產盤點,完善固定資產處置報批制度。針對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賬面不能反映資產真實價值的問題,建議借鑒企業會計制度關于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規定,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提取折舊,增設“累計折舊”會計科目。事業單位應按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計提折舊。既可以分期分批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也可采用簡易的直線法計提折舊。對提前報廢的資產不再補提折舊,對超期使用的資產不再續提折舊,并根據固定資產項目進行固定資產折舊的明細核算。應當在期末或至少在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逐項進行檢查。
強化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建議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徹底盤點一次,由專職人員與財務科人員把總賬、明細賬、卡片核對以后,再分別到各業務科室逐一核對、清點,對盤盈要積極尋找原因,如查找不出原因要及時補登上賬,對盤虧的固定資產要及時查找原因,追查責任人,如是主觀原因造成的,要進行賠償。
加強對固定資產報廢的統一管理。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等,資產處置要嚴格按照“先報批后處置”的程序辦理,由資產占用單位對需處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損耗程度、處置原因等方面作書面說明報單位領導,領導會同使用部門、專職負責人、財務部門對資產評估作出處置意見并簽署書面意見后,向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否則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強化固定資產監控手段,完善固定資產的社會監督機制。健全固定資產驗收、監管、領用和監督賠償制度。事業單位購置的固定資產,應由單位的專職保管員與技術使用人員共同驗收,避免以次充好,驗收以后及時登記固定資產明細帳與固定資產卡片,并把發票及時上報給財務部門登賬。同時采用定期全面清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及時掌握資產盤盈、盤虧情況,并按規定程序及時進行賬務處理。領用要登記,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固定資產的外流、盜賣、損失、公物私用等要組織職工群眾進行舉報監督,對有功人員給予必要的獎勵,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失的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對隨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毀壞、竊取、丟失固定資產的違紀違法和失職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損失的還應追究法律責任。
完善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管理,防止固有資產的流失。加強事業單位“非轉經”資產的管理,規范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行為,使之健康發展,防止固有資產的流失,應采取以下幾項措施。第一是建立嚴格的申報審批制度。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要經主管部門審查核實,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第二是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和產權登記。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要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價值評估,并按規定辦理資產核準和備案手續,做好產權登記工作;第三是要建立有償使用制度。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后要實現保值增值,并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繳納資產占用費。(作者單位:山東省文化市場稽查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