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本文從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的現狀、完善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的必要性、構建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的建議三個方面著手,總結了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的現狀,探討了完善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的必要性,提出了北京市環衛設施監管機制的建立原則,設計了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機制的建立。在明確政府、組織、個人在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中的角色的基礎上,本文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的研究目的在于指出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的發展趨勢,建立了環衛設施監管體制的體系。
關鍵詞:環衛設施;運行監管;監管體制
近年來,隨著環衛行業社會化、市場化、產業化的不斷加劇,生活垃圾如何處理、環衛事業如何發展已成為當前現代化城市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北京作為我國的首都,是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現代國際城市。北京市環衛設施及其監管體系的建設更應該符合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基本要求。2011年至今,在經過了“十一五”時期的調整之后,北京市市內的環衛設施已經較為成熟,市內環衛設施數量較往年有了明顯的增加,但同時也存在著一系列亟待改善的問題,如何按計劃完成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目標并建立起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本文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
1.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的現狀
在北京環衛設施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有明顯的進步,但是在國際上仍然算不上領先地位,目前北京市環衛設施和監管體制存在的問題:
1.1設施能力尚不足,處理技術工藝在大幅調整期
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雖逐年提升,但處理結構仍不合理,仍以填埋為主。北京市多年來雖然一直嘗試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回收,遵循著“大類粗分”的原則進行分類,但是,由于居民欠缺垃圾分類常識、參與熱情不高、非強制性政策等原因,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效果還不理想。北京市的生活垃圾管理仍然停留在以“末端處理”為主的初級階段。
1.2設施分布不合理,城鄉差距明顯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中央提出了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的思路,對新農村建設提出了“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但是,北京市郊區縣生活垃圾日益增多與郊區縣環衛設施建設合管理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強郊區縣環境衛生管理,減小城鄉差距是北京市環衛部門面對的又一項嚴峻問題。
1.3運營體制不健全,不利于環衛作業市場開放
在我國,環境衛生領域改革起步晚,市場化程度不夠,企業參與積極性不高,因此無法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極大地限制了行業發展與技術創新。由于環衛行業的運營體制改革是一種制度創新,市場化所需的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所以,外部法律法規的保障和規范是一切改革得以實施的前提。但是,北京市的現狀是,很多相關的法律都是空白的,很多基本的問題還沒得到實質性的解決,相關的配套措施嚴重缺乏。
2.完善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的必要性
目前,北京市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不健全,收費標準不統一,征收率較差,垃圾處理資金缺口大,不足以補償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成本及企業的合理盈利,不利于形成社會資金參與垃圾處理的多元化投資機制。應以環衛作業服務市場化推進垃圾處理產業化,以垃圾處理產業化帶動環衛作業服務市場化。在垃圾處理實現產業化的同時,將垃圾清運與處理相分離。同時加大監管力度,研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督察巡視制度,加強對各區縣政府生活垃圾處理工作以及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監管。根據其他城市的管理和行政經驗,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改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降低收費成本。倡導源削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產業鏈,將垃圾零排放作為垃圾管理的終極目標。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依法行政的基礎是環衛設施及其監管體制的相關研究的前提。
長期以來,北京市環衛工作的重點在城市地區,郊區縣的環境衛生未受到充分重視,這使得城鄉統籌發展現狀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以及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完善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既符合我市當前城鄉建設發展的實際,也對實現我市城鄉統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3. 構建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的建議
3.1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機制的建立原則
環衛循環經濟是一種追求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佳化的經濟運行模式,僅靠環衛部門一家之力略顯微薄。發展環衛循環經濟,必然需要多部門、多方面的共同重視與努力,持續改進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建立完善、合理的科學體系。環衛設施及其監管體制的建立,必須堅持把垃圾治理與污染防治納入循環經濟軌道。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市容環境衛生技術的研究、推廣和運用,必將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勞動作業條件,推動市容環境衛生水平的提高。所以,今后我們要加強這方面的工作,堅持體制創新和技術創新的原則,研究符合我市實際的,既經濟又科學的環境建設新技術,推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提升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的科技含量。環衛設施及其監管體制的建立,必須堅持體制創新和技術創新的原則。
堅持公眾參與的原則,強調在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法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管理外,還要求全市人民群眾積極參與起來,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意識,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市容環境衛生事業。通過相關的獎勵措施來倡導民眾更廣泛地參與到市容環境衛生事業中,只要對本市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做出了突出、顯著的成績,為市容環境衛生事業貢獻了應有的力量,都應當得到表彰和獎勵。環衛設施及其監管體制的建立,必須堅持公眾參與的原則。
3.2 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機制建立
3.2.1垃圾收集點設施監管機制建立
垃圾收集點是垃圾產生源頭的收集設施,根據垃圾產生源的不同一般分為居民小區垃圾收集點、馬路和街道垃圾收集點、企事業和商業單位垃圾垃圾收集點等。居民垃圾收集點設施監管機制應由其居住區管理的責任部門進行妥善負責,要不斷地指導或引導居民正確的進行垃圾分類,并加強居民垃圾回收方式的管理,建立多種形式的垃圾回收渠道,實現垃圾的減量化。馬路和街道垃圾收集點設施的監管機制應由環衛收集部門盡快建立垃圾分類收集工作,盡快取消單一式的垃圾收集桶,強化垃圾分類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管理意識。企事業及商業單位垃圾收集點設施應由企事業及商業單位負責垃圾的監管工作,營造良好的企事業單位垃圾減量和垃圾分類的文化生活環境,扭轉目前垃圾混合收集局面。
3.2.2垃圾清潔站設施監管機制建立
垃圾清潔站是在垃圾收集點和垃圾中轉站直接所建立的垃圾轉運設施。它具有將分散產生的垃圾集聚、壓實、轉儲的功能。垃圾清潔站設施監管機制應依據前段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系,盡快改進垃圾清潔站垃圾分類貯存設施,并建立與之相匹配的垃圾分類運輸體系。此外,還要建立垃圾清潔站的衛生管理機制,即垃圾清潔站垃圾污水、垃圾站的清潔污水和垃圾臭味的導排和治理措施。同時,垃圾清潔站要設置計量設施,分別按照前段垃圾分類后的垃圾進行計量統計,統計數據可作為未來垃圾處理費增收的依據。
3.2.3垃圾轉運站設施監管機制建立
垃圾轉運站是為了減少垃圾清運過程的運輸費用而在垃圾收集點或垃圾清潔站至處理處置設施之間所設置的垃圾預處理轉運設施。北京市現有9所垃圾轉運站,日處理量大約為8860噸,其主要垃圾轉運站的建設時間、處理量和處理功能如表3-1所示。
垃圾轉運站設施監管工作隸屬于環衛集團負責,垃圾轉運站應按照后續處理處置設施對垃圾特性的需求進行垃圾的轉運,即站內應增設對垃圾進行預處理的功能;垃圾轉運站周圍應加強建設綠化隔離帶,降低轉運站對周圍;垃圾轉運站自身應建立運行管理的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檢查垃圾轉運站污水收集、導排和處理方式;垃圾轉運站應該合理安排工作時段。
3.2.4垃圾填埋場設施監管機制建立
垃圾填埋場長期以來一直是北京市垃圾處置的主要方法,根據北京市“十二五”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垃圾填埋場應盡快建立相關政策,禁止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可生物降解垃圾、可燃燒垃圾進入填埋場進行填埋。北京市現有15座垃圾填埋場,日處理總量約為9650噸,其垃圾填埋場的明細和占垃圾處理的比例情況如表2、表3所示。
目前,北京市所有的垃圾填埋場均以厭氧降解為主,垃圾填埋場日處理垃圾量均超過設計垃圾處理量,垃圾填埋場均面臨著提前封場的事態,如北神樹垃圾填埋場。垃圾產生量大,垃圾填埋場有限填埋的空間不斷減少,可供新建垃圾填埋場的選址難度越來越大。填埋場應盡快研究出取代雙膜處理垃圾滲瀝液的工藝技術流程,在保證處理達標排放的前提下,節約垃圾滲瀝液的運行成本和投資成本。垃圾填埋場尋找庫區通氧途徑,盡快填埋區垃圾降解速率,盡快提高垃圾的貯存能力。
3.3北京市環衛設施運行監管體制的實施細則
3.3.1明確政府的主導作用
北京市的環衛體制改革應結合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推進,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城鄉環衛體系建設的投入,不斷完善支持城鄉環衛體系建設的配套經濟政策,實現其在促進市容環境衛生發展與改革的主體地位與主導作用,最終建立起一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環衛作業市場。
3.3.2推進環衛體制全面改革
良好的環境是全社會的公共需要,自然是應該由政府負責解決。但原有政府操辦行政事業單位自己提供服務的辦法并不可取,構建環境衛生市場化運作體系、放開環衛作業市場成為今后環衛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因此,應根據政府引導、企業運作、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和增量改革、存量試點的原則,逐步開放資本市場、經營市場和作業市場,為最終穩步推進公開招標選擇運營商的工作奠定基礎。
3.3.3加大環衛行業資金投入,完善環衛設施
目前,北京市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已經無法滿足現實需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比較落后,尤其是在垃圾再生利用方面,相較于發達國家有著很明顯的差距。因此,北京市應當加大財政投入和扶持力度,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從根本上解決北京市垃圾處理設施水平落后的問題。同時,城鄉環衛水平發展不均衡的問題也要立即著手解決。建立優良的農村地區環衛和生活垃圾管理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