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能否有充足的現金流入供償債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的獲利能力。企業對一筆債務總是負有兩種責任:一是償還債務本金的責任;二是支付債務利息的責任。
短期債務可以通過流動資產變現來償付,因為大多數流動資產的取得往往以短期負債為其資金來源。而企業的長期負債大多用于長期資產投資,在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長期資產投資形成企業的固定資產能力,一般來講企業不可能靠出售資產作為償債的資金來源,而只能依靠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另外,企業支付給長期債權人的利息支出,也要從所融通資金創造的收益中予以償付。
可見,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是與企業的獲利能力密切相關的。一個長期虧損的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都不能進行,保全其權益資本肯定是困難的事情,保持正常的長期償債能力也就更無保障了。一般來說,企業的獲利能力越強,長期償債能力越強;反之,則長期償債能力越弱。如果企業長期虧損,則必須通過變賣資產才能清償債務,最終要影響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利益,企業的盈利能力是影響長期償債能力的重要因素。
長期償債能力是指企業對債務的承擔能力和對償還債務的保障能力,是反映企業財務安全和穩定程度的重要標志。資本結構不同,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也不同。不同的資本結構,其資金成本也有差異,進而會影響企業價值。通過長期償債能力的分析,可以揭示企業資本結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加以調整,進而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價值。
一般來說,衡量企業長期償債能力的主要指標有:
⒈資產負債率
資產負債率是負債總額和資產總額之比值,表明債權人所提供的資金占企業全部資產的比重,揭示企業出資者對債權人債務的保障程度,因此該指標是分析企業長期償債能力的重要指標。
資產負債率保持在哪個水平才說明企業擁有長期償債能力,不同的債權人有不同的意見。較高的資產負債率,在效益較好、資金流轉穩定的企業是可以接受的,因這種企業具備償還債務本息的能力;在盈利狀況不穩定或經營管理水平不穩定的企業,則說明企業沒有償還債務的保障,不穩定的經營收益難以保證按期支付固定的利息,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較低。作為企業經營者,也應當尋求資產負債率的適當比值,即要能保持長期償債能力,又要盡最大限度地利用外部資金。
一般認為,債權人投入企業的資金不應高于企業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金。如果債權人投入企業的資金比所有者多,則意味著收益固定的債權人卻承擔了企業較大的風險,而收益隨經營好壞而變化的企業所有者卻承擔著較少的風險。
目前我國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較高,主要原因是企業擁有的營運資本不足,流動負債過高。這一方面是因為企業在進行長期建設項目投資時,超預算過多,原來計劃投入的營運資本被長期投資項目占用,生產經營資金需要無保證;另一方面是企業普遍不重視資金結構的合理性和資金之間的平衡關系,導致不可預見的相互拖欠貨款現象嚴重(三角債)。這種狀況在執法不嚴、破產難的情況下較難扼制,形成目前普遍較高的資產負債水平。
⒉ 負債經營率
負債經營率是企業長期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比,反映企業經營資本中長期負債所占的比重。負債經營率越低,企業投資者投入資金越大,企業財務狀況的穩定性就越好,企業長期償債能力就越強。反之,長期負債比重越高,企業還本付息的壓力就越大,在企業資金報酬率低于長期負債利率的情況下,企業償還長期負債利息和本金的能力就越小;而在企業資金報酬率高于長期負債利率的情況下,企業長期償債能力反而會增強。因此,要根據企業經營的具體情況,借助于負債經營率指標來確定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大小。
在負債經營率比較高的企業,如果企業的經濟效益也比較好,則企業負債經營是有風險的但企業并沒有喪失償債能力,經營正常反而會提高企業的償債能力;如果企業的經濟效益比較差,則企業缺乏償債能力,企業經營破產的風險就比較大。在負債經營率較低的企業,如果企業的經濟效益好,則企業比較安全穩定,企業的償債能力比較高;如果企業的經濟效益不好,則企業擁有一定的償債能力,但今后的發展前景對判斷企業的償債能力更加重要。如果企業今后連續虧損,負債率就會提高,企業將會喪失償債能力,變成破產風險型企業;如果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提高,則企業的償債能力將會加強。因此,在高投入、高收入的風險型企業負債經營率較高是可以接受的;在高投入、低收益或者收益相對穩定的企業,負債經營率保持在較低的水平比較合理,債權人應根據企業的風險程度和自身承受風險的能力大小來判斷企業的償債能力高低。
我國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過高,但長期負債所占比重并不高,負債經營率遠遠低于西方國家企業的水平。我國許多企業習慣于使用不付息(如應付帳款)或支付利息較低的流動負債,而不習慣于使用成本較高、來源穩定的長期負債,這種情況也與企業的短期意識和行為以及企業資金的管理水平有很大關系。許多企業根本不知道企業什么情況下需要長期借款,什么情況下需要短期借款,常常是只要企業發生支付困難,就去拖欠或借款。其實各種資金來源渠道的成本是明顯不同的,籌資成本對企業償債能力、經營效益的影響是巨大的。在銀行業務獨立和破產法嚴格執行之后,中國企業的負債經營率也會逐漸提高,而資產負債率會相應降低。因為拖欠他人款項,無償使用他人資金的“三角債”現象,在產權關系明晰之后,將不會被普遍接受,至少提供資金一方不會接受。
⒊利息保證系數
利息保證系數,是企業納稅付息前收益與年付息額之比,反映企業經營活動承擔利息支出的能力。納稅付息前收益(或息稅前收益)也稱經營收益,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其重要性至少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①該指標能夠更加準確的反映和比較不同負債及權益結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成果。因為該指標使對生產經營活動的盈利計算剔除了因利息支出這一與企業籌資方式有關而與企業經營活動的效益關系不直接因素的影響;
②由于從實現利潤中同時剔除了上繳所得稅的數額,因而該指標同凈利潤指標相比,剔除了所得稅率的影響,能夠更準確地反映出不同稅負企業的經營活動收益; ③該指標把利息支出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支出中分離出來,突出反映企業金融活動的資金成本。
利息保證系數=納稅、付息前收益/年付息額
例如利息保證系數為5,說明企業經營收益相當于5倍的利息支出。該系數越高企業償還長期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創造的凈收益,是企業支付利息的資金保證。如果企業創造的凈收益不能保證支付借款利息,借款人就應考慮收回借款。一般認為,當利息保證系數在3或4以上時,企業付息能力就有保證。低于這個數,就應考慮企業有無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能力。
⒋經營還債能力
經營還債能力是企業主營業務利潤同企業所欠債務之比,即假設企業的營業利潤全部用來償企業債務,反映企業通過營業利潤,償還所有債務所需的最短期限(年限)。即:
經營還債能力=流動負債+長期負債/主營業務利潤
該指標由于計算口徑不一(流動負債償還后部分可計如企業成本,而營業利潤扣除了成本)而可比性較小,只有當企業流動資產較少、結構性資產較多時,使用這一指標。因為在這種情況,企業的負債主要靠利潤償還。
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會與其他部門和企業產生經濟聯系。對企業長期償債能力進行分析對于他們也有重要意義。從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來說,通過償債能力分析,可以了解企業經營的安全性,從而制定相應的財政金融政策;對于業務關聯企業,通過長期償債能力分析,可以了解企業是否具有長期的支付能力,借以判斷企業信用狀況和未來業務能力,并作出是否建立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關系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