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業成本法是以“成本驅動因素”理論為基礎依據,根據產品產生或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和形成的產品與作業、作業鏈和價值鏈的關系,對成本發生的動因加以分析,選擇“作業”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經營費用的一種成本核算方式。成本動因是作業成本法的核心范疇,也是推行作業成本法的關鍵所在,其主要功能在于解決了成本歸屬中的邏輯關系。首先,作業成本法以成本動因作為分攤標準,將傳統上有限的財務變量成本動因,擴展為集財務變量和非財務變量于一體的豐富的成本動因系列,并且特別強調非財務變量成本動因,使成本分攤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共同成本項目各得其所地適用于不同的成本動因,這無疑改善了共同成本的分攤,進而導致了更為準確的產品成本計算。其次,作業成本管理的目的,就是要清除所有無效耗費的資源價值和非增值作業耗費的資源價值,從產品和作業流程這兩個渠道挖掘成本潛力。另外,還可以通過對積極性作業動因和消極性作業動因的實際分析,減少多余的作業,強化積極的作業,使成本管理置于一個持續性改進的動態環境中。
一、成本動因的概念
成本動因亦稱成本驅動因素,是作業成本計算法的核心內容。成本動因(Cost Driver)是指導致成本發生的任何因素,即成本的誘致因素。1949年美國學者科茨在《管理計劃與控制》一書中指出:成本動因即成本驅動,是指在企業中引起成本(費用)變動的所有方面,包括產品產量、生產工時、訂貨批量、提供的樣本量以及企業的生命周期等各種變量因素。國內學者認為成本動因是指決定成本發生的那些重要的活動或事項。它可以是一個事項、一項活動或作業。從廣義上說,成本動因的確定是作業成本計算實施的一部分;狹義上它又可視作企業控制制造費用努力的一部分。一般而言,成本動因支配著成本行動,決定著成本的產生,并可作為分配成本的標準。作業和成本動因的區別在于作業是為達到組織的目的和組織內部各部門的目標所需的種種行為;而成本動因是導致成本升降的因素。
二、成本動因確立原則
成本動因的確定是指在企業的間接資源成本分配到最終產品的兩個環節中,確定引起間接成本變動的所有主要因素。確定成本動因數量十分必要。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引起間接成本變動的因素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這些因素都要被確定為成本動因,根據重要性原則和充分性原則,每個環節中的成本動因數量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必須要確定一個比較恰當的成本動因數量,使這些成本動因能充分地成為間接資源成本的分配基礎。
其一,成本動因的數量確定原則。主要包括:(1)成本動因與間接資源成本的相關程度。在既定的產品成本精確度下,運用相關程度較高的成本動因時,則成本動因的數目可以少一點;反之,如果缺少與間接資源成本相關程度較高的成本動因時,則為達到一定的產品成本精確度,就要增加成本動因的數量。(2)產品成本的期望精確度。產品成本的期望精確度和成本動因的數量是成正比例變化的。倘若對產品成本的精確度要求比較高,則成本動因的數目就要增加;倘若對產品成本的精確度要求比較低,則成本動因的數目可以適當減少。(3)產品組合的復雜程度。倘若產品組合的復雜程度低,則多個作業成本可以匯集在一個作業成本庫中,故所需的成本動因數目就可以減少;反之,如果匯集比較困難,所需要的成本動因數目就要相應增加。
其二,成本效益原則。從信息經濟學角度看,即使運用作業成本法,也只能提供相對準確的成本信息而不能提供絕對準確的信息。確認的成本動因越精細,成本信息的精確性越高,則作業成本系統付出的計量成本(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也越高。當選擇某個成本動因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大于因選擇該成本動因而增加的計量成本時,即應選擇該成本動因;反之,就應放棄對該成本動因的選擇。
其三,相關性原則。成本動因與間接成本的相關程度越高,產品成本被歪曲的可能性就越小,成本動因就越應該被選擇。在確定該相關程度時,可以采用經驗法或數量法。經驗法就是由各相關作業經理依據其經驗,對一項作業中可能的成本動因做出評估。假定最有可能成為首選成本動因的,其權數為5;可能程度屬于中等者,其權數為3;可能性較小者,其權數為1.然后將各作業給定的權數加權平均,算出各成本動因的權數,取其最高者為首選成本動因。數量法就是利用數量統計理論,比較各成本動因與間接資源成本之間的相關程度,選擇相關程度較高者為成本動因。
其四,重要性和充分性原則。重要性原則是指在選擇成本動因時,應突出抓主要矛盾的觀點,要盡量選擇引起成本費用變動的最主要的成本動因,對于費用變動影響不大或根本沒有影響的成本動因可以少選或不選。充分性原則是指選擇成本動因時,應盡可能真實充分地將間接費用分配到各項作業和最終產出中去。
三、作業成本動因運用案例
某石油物探公司是一家施工性質的公司,主要是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設計施工。物探作業主要是地震勘探。雖然不同設計方法的作業內容和作業量相關很大,但是物探作業的基本作業流程和涉及的相關作業是相似的。一個完整的物探作業流程應包括如下作業:準備工作、野外采集施工、資料整理和驗收。其中野外采集施工包括測量放樣工序、鉆井工序、排列收放工序、爆炸工序、數據采集。在物探作業中,野外采集施工是最重要的作業,即核心作業。根據成本動因選擇的重要性原則和成本效益原則,物探作業成本管理的重點在于野外采集作業。
對于測量放樣工序而言,其各工序所耗費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備品備件的消耗,測量包括建網、埋設標志、繪圖步驟,其成本耗費的大小主要和測點數有關,根據相關性原則選擇測點數和野外工作時間作為測量放樣作業的成本動因。
鉆井作業所消耗的成本包括炸藥、雷管成本,人工成本,以及鉆具、鉆頭等材料磨損所產生的折舊費用等。這些成本與工作量即鉆井個數有關,所以選擇鉆井工作量和野外工作時間為成本動因。
由于采集和排列收放作業的關系緊密,排列收放作業是為采集所做的準備工作。另外,爆炸工序本身所耗用的資源有限,其間接耗用的材料在總成本中的比例很低,根據成本效益原則,我們將其成本包括在采集作業中,同時,由于爆炸作業和數據采集作業實際上是一起進行的,所以將爆炸、排列收放和數據采集作業合并為一個作業。該合并作業的成本動因選擇炮點個數、野外工作時間為宜。
此外,每個區塊地質情況各異也是影響物探作業成本的一個重要因素。一個區塊的地下結構越復雜,選擇的地震方法就越復雜,耗用的時間就越長,從而耗用的材料和人工成本就越多,導致物探作業成本的增加;反之亦然。而這些由于地質情況所造成的影響,根據相關性和產品的復雜程度這一原則,可以將之分解到數量和儀器工作時間這兩個作業動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