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沖基金 金融自由化 風險監管
一、對沖基金的涵義及發展
對沖基金意思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起源于50年代初的美國。它的操作宗旨在于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對沖基金是一種特殊的共同基金,以其特殊的投資策略而命名。自其建立以來其投資策略已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由保守的避險向作勢轉變。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和1998 年LTCM倒閉事件后,廣大社會公眾才開始重視對沖基金。不少人將東南亞的混亂歸因于對沖基金,LTCM事件更是對西方金融自由主義思潮產生沖擊。國際社會就是否應當對對沖基金加強監管,加強監管是否會影響資本市場的效率,以及如何對對沖基金進行監管進行了激烈的爭論。實際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采取措施對國際投機資本活動進行限制。
二、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
在2010年4月之前,A股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盡管一部分的機構投資者會參與類似基金中基金形式的套利策略,但其規模及深度均有限,無法進行典型的“對沖”業務。
2010年4月16日,滬深300股指期貨正式上市,標志著A股市場從此擺脫只能做多,難以采用杠桿的限制。中國即將迎來對沖基金的發展時代,只要政策允許,做多/做空型基金以及偏做空型基金將越來越多,而投資者也將不再單一的只能于市場整體環境上漲時才能得利。投資渠道的多元化,雖然豐富了資本市場,但同時,對沖基金也不可避免的會對市場帶來一定沖擊,并引發風險監管問題。
三、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對沖基金帶來的風險
對沖基金的理論基礎是基于對金融市場上存在的“市場失敗”的認定和“市場失敗”回歸“正?!钡谋厝悔厔?。其運作機理是利用不同金融市場價格之間內在的近乎函數對應的數學公式的邏輯聯系的互動關系,充分發揮杠桿效應,以及價格大幅度變動導致的恐慌心理作用,在短期內迅速改變某一金融市場的價格,從而引起另一個金融市場價格的相應變化。毫無疑問,對沖基金運作所形成的環環相扣的聯動效應,可能存在巨大風險。
雖然,對沖基金對一國(地區)甚至是世界政治經濟可能產生破壞性,但對于對沖基金,我們應當辯證性的來認識它。對沖基金可以說是一國(地區)經濟制度和市場完善程度的試劍石,同時,對沖基金也具有降低市場風險、維護經濟穩定的作用,因此,對沖基金的產生、發展、運作具有市場經濟的內在必然性。
對沖基金這類的國際投機資本,逐利是它們的天性,它可能成為金融危機的誘因,但絕對不是根本原因。對沖基金的發展和對沖基金的監管是一個動態的博弈過程,像所有的市場博弈過程一樣,它最終一定存在一個最佳解。
對沖基金的跨國活動,主要帶來了國家主權與經濟安全、法律沖突等問題。這一系列的問題,使得加強對沖基金的國際監管合作成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共同要求。
四、我國金融背景下,如何進行對沖基金的監管和風險控制
在中國,對對沖基金的了解,基本起源于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金融危機,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索羅斯狙擊港幣,其掌握的量子基金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激戰一個月,最后一敗涂地。雖然最后的結局是失敗,但僅憑一己之力對抗一個地區政府,量子基金所帶來的震撼異常巨大。曾經一度,對沖基金被國人視為洪水猛獸,然而,這種建立在未知基礎上的恐懼會帶來更大的威脅,2008年的金融危機將人們對次貸和對沖基金等新型金融產品的畏懼放大到了極致。政府對金融開放面臨的風險持保留態度,在建立一個強有力的金融安全監管機制之前開放金融市場,將承擔巨大的風險。
中國市場逐步放開金融將是一種趨勢,對沖基金在我國的發展既有可能性,又有必然性。滯后的立法只會試原本可以正常發揮的市場,因缺乏法律的扶持而失去有利的發展時機。因此,對對沖基金的監管進行前瞻性的立法刻不容緩。宏觀上,需要確立科學的監管體制,合理安排對沖基金監管的立法體系,明確對沖基金監管立法的原則、確立對境外對沖基金的防御對策,并積極參與對沖基金的國際監管合作。微觀上,應當在解決有關對沖基金監管難點問題的前提下,從對沖基金的成立、運作、信息披露、退出機制,以及法律責任體系等方面設計明確的法律規范。
任何事物都有規則,對沖基金也應制定游戲規則,只能在規則允許的范圍內運轉,不允許越軌。我國在開放資本市場的過程中,應預先制定一系列管理辦法和規則。對基金規范管理設定游戲規則,這對于穩定市場維護公平環境、保持基金平穩運行都有重要意義。
長期以來,國際金融界對中國在金融開放問題上頗有微詞,認為中國金融開放太謹慎。但是亞洲金融危機以及08年全球金融危機中中國的表現再次證明我們漸次開放資本市場的決策是明智的。如果缺乏適當的基礎和準備,這金融自由化的快速進展可能會對經濟造成破壞。因此我國開放資本市場的步伐不能過快,而要適度。
總之,在金融風險的巨大威脅下,我們要小心翼翼地采取各種各樣的行動來回避或盡量減小風險。對沖基金是一把雙刃劍,金融業的開放必然會引來對沖基金,而對沖基金帶來的風險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它的存在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