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社會的經濟利益是農民的權益, 最集中地體現為農村財務管理問題。當前農村主要矛盾和糾紛的一個焦點就是農村財務管理,如果解決不好,不僅會損害農民的切身利益, 挫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而且會損害黨群干群關系, 甚至引起社會矛盾, 阻礙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其中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是我省在農村財務管理中一項有效的、科學的財務管理舉措。
村級財務“雙代理”就是在保證村集體資金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村兩委會經村民代表會議授權,將村集體的帳務處理和貨幣資金(現金存款)管理委托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代理,進行會計電算化財務處理和貨幣資金監督管理。鄉鎮設立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財務“雙代理”。農村推行財務“雙代理”旨在切實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進一步強化基層民主和監督,深化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妥善控制和處理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化解干群矛盾,促進農村社會穩定。浙江省各地農村自2006年開始全面實行農村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具體做法是鄉鎮成立集中記賬專門機構(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集中管理核算村級財務,各村設報賬員實行定期報賬制,村日常支出實行備用金制度,所有賬務由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辦公室統一核算和管理。
從實際實施落實效果看,該制度對村級財務的監管起到了一定的成效,各地村級財務基本上杜絕了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但在具體實施中也發現了一些不足,特別是在各級紀委、農業主管部門的聯合財務檢查中暴露出一些具體實施中的問題。如在誤工補貼的發放中,具體流程可以先由村兩委造清單、監督小組長審核、主任書記審批、到代理出納處核實、復印留底、領錢發放、最后再交回票據。這就有效的避免了導致財務賬目管理的滯后和信息不全面的情況發生。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本文就浙江省在實行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下農村財務管理問題進行探索提出相應策略。
一、浙江省在實行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下農村財務管理現狀
農經工作涉及農村領域的方方面面,包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經統計以及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當前農民最為關心的就是村級財務問題,農村財務工作透明、公開已經成為農民最感興趣的村級事務,因為這與他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近幾年來許多鄉鎮因為財務方面的原因出現過多起群眾上訪事件,規范財務行為已經刻不容緩。為了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行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財務工作透明度。我省各個行政村已經全面實行了會計委托代理制,各村代理會計按季到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統一做帳、記帳、審核,會計電算化已經全面實施,農經管理工作正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
(一)各行政村全面落實財務“雙代理”的新管理措施
浙江省各市縣、各鄉鎮人民政府在全面鋪開財務“雙代理”新制度前,各市縣進行了村級示范試點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后,全面落實。在全面推進財務“雙代理”制度前,各級鄉鎮人民政府通過組織召開研討會等形式,向基層群眾介紹實行財務“雙代理”制度的各種好處,使群眾了解推行財務“雙代理”管理制度的作用在于從源頭上杜絕村干部挪用、濫用村級財務,嚴肅財經紀律,堅決抵制白條現象,嚴格實行賬款分離管理,減少由于財務問題出現的上訪案件。同時落實了推行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收支審批權、收益分配權四權不變的原則,具體以村級會計、出納委托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代理管理。同時將示范村的經驗和成效加以分析和推廣,基本上廣大基層黨員和村民代表對村級財務“雙代理”有了充分的了解,在思想統一、制度全面、操作規范的情況下,此項農村新財務管理制度推行有序且有效。
(二)具體財務新政操作中時間節點明確
浙江省各地農村在落實財務管理新政中,對具體操作時間節點有明確的時間界限,要求各村代理會計在規定財務期間將財務報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以便盡快辦理各種交接手續。同時在規定時間節點上村兩委會、代理會計到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村會計核對了當年上半年科目余額、現金存款余額,并在核對單上簽字確認。各村村委會主任代表、委托單位、鄉鎮農經干部代表、受委托單位分別在村出納資金盤點移交清單、 村級財務檔案移交清單、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出納職責、村級財務業務代理委托書上簽字蓋章,確認雙方委托關系成立,使村級財務管理走上規范化。村支書對村出納資金盤點移交進行了鑒證。明確的時間節點操作,使財務管理信息系統能在規定的會計核算期間完成相應的財務核算、審計等系統工作。
(三)實施了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后村級財務透明度提高
實施了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的行政村,大大促進了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和工作效益的提高,財務公開及時,增加了財務管理工作透明度。各村對開展的各項農業經濟項目的各項經費開支和收益有了統一的財務信息控制系統,在鄉鎮級財務代理監管中心,不僅全面掌控各類會計科目的收支現狀,同時對各行政村項目經濟的財務成本控制提供了科學準確的財務分析報表,為基層農業項目在資金有效利用等方面提供了財務保障。同時從財務制度上保障基層農村在經濟發展中對基本干部財務工作規范化、廉潔化方面提供了相應的制度保障。
浙江省各地農村推行財務“雙代理”后,從源頭上杜絕村干部挪用、濫用村級財務,嚴肅財經紀律,堅決抵制白條現象,嚴格實行賬款分離管理,減少由于財務問題出現的上訪案件。推行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堅持“四權不變”(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收支審批權、收益分配權)的原則,村級會計、出納委托鄉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代理管理。浙江省各地在全面實行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以后帶來了明顯的效益,經濟糾紛明顯減少,財務管理制度化,正常化。黨員、村民代表對實行“雙代理”制度表示歡迎。
二、浙江省在實行村級財務“雙代理”制度下農村財務管理策略
從實際實施落實效果看,該制度對村級財務的監管起到了一定的成效,各地村級財務基本上杜絕了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如報賬滯后,現金管理混亂,審批不規范等,但在具體實施中也發現了一些不足,特別是在各級紀委、農業主管部門的聯合財務檢查中暴露出一些具體實施中的問題,如設立備用金影響了會計核算,造成了許多弊端,去年開始取消了備用金制度,而且就2000元備用金來說也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如在誤工補貼的發放中,具體流程可以先由村兩委造清單、監督小組長審核、主任書記審批、到代理出納處核實、復印留底、領錢發放、最后再交回票據。這就有效的避免了導致財務賬目管理的滯后和信息不全面的情況發生。
就此在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策略:
(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強和規范農村財務管理,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推進農村民主管理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是推進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通過推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和會計電算化等途徑,不斷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取得了了明顯成效,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但是,一些村農村財務制度不完善、內部管理不規范、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仍較突出,由此造成集體資產流失,農民來信來訪增多,引發了干群關系緊張,影響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各村兩委會要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扎實推進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指導思想。以發展和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物質權益和民主權利為核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監督有力的農村財務運行和管理機制,有效防止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2、工作原則。堅持民主管理,推進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增強農民群眾民主管理意識和能力,維護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這里強調的是財務公開。
(三)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工作重點
1、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進一步規范會計委托代理行為,強化會計監督。確保會計核算準確、如實反映經濟活動事實。嚴禁侵占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及收益,維護集體資產產權。村報賬員要及時報賬(鄉鎮確定每周哪幾天為報賬日)。
2、深入實施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制度。各村委會要全面建立村級財務公開制度,統一規定財務公開時間、內容及格式,并在便于群眾觀看的固定公開欄上按季或按月公布財務明細賬。凡屬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及良種補貼等重大事項都要及時公開(按制度要求的時間公開)。
3、建立健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銀行存款賬戶管理、財務預決算、集體資金審批領用、收支報賬、票據使用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產清查、財務檔案管理等財務制度。制定和完善村干部報酬、誤工補貼、出差等支出的標準和程序、規范和控制非生產性開支行為。健全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人員補貼和其他待遇。全面清理銀行存款賬戶,按照每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一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的要求,取消多余戶頭。村級各項收入,包括上級補助、獎勵及社會捐助的資金、物資必須統一納入集體經濟組織賬戶核算,嚴禁公款私存、多頭存款和設賬外賬、搞小金庫等,嚴禁擅自出借集體資金或利用集體資金謀取私利,嚴禁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全部收據上交管理中心,所有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由管理中心統一開票。
4、加強經營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經營承包、發包以及工程項目建設集體討論決策制度和公開招投標制度。凡涉及工程項目建設、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出讓、物資采購等事項必須經村班子集體討論,群眾較為關注或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公開招標。
(四)切實加強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
農村財務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要高度重視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農村財務管理“一把手”責任制,明確專人分工負責。
三、結束語
新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大大促進浙江省各地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和工作效益,同時財務公開及時,增加了財務管理工作透明度。這項工作的開展所帶來的財務管理的幾點啟示:首先,創建財務公開規范村首先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村級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既是群眾關注的焦點,也是農村工作的難點。通過財務公開規范村的創建,能進一步規范村集體經濟管理,充分發揮民主管理,有效防止村干部鋪張浪費亂花集體資金和貪污、挪用集體資金行為,促進基層組織廉政建設。其次要加強領導,建立組織,狠抓落實,確保質量。其次,實行財務“雙代理”要嚴肅紀律,認真確保“雙代理”的資金安全,嚴禁平調、挪用村級集體資金。第三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要堅持制度化,要依托鄉鎮黨委政府建立長效機制,才能真正維護群眾的利益。最后,財務內容要規范化公開。公開程序要規范,財務公開表由鄉鎮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心統一電腦生成,公開內容細化,做到逐筆、逐項公開,讓群眾看懂。監督到位,公開欄邊設立意見箱,接受群眾的監督,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及時作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