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納稅籌化的含義與意義
目前界內對納稅籌劃的定義尚未統一,但其內涵都是一致的。所謂納稅籌劃(Tax Planning),簡單的說就是應納稅義務人運用其權利及稅法中的有相關規定,在對應繳稅負的一種合法、合理籌劃和安排,以減輕或延緩企業稅負,達到稅收負擔最小化,最大限度的實現企業經濟價值。
納稅籌劃意義重大,表現在兩個主體上,一是國家稅收機關,一是企業。對國家稅收機關而言:(1)納稅籌劃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立法意圖。運用以理解為前提,企業在納稅籌劃的過程中可以將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充分了解和享受到位,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立法意圖。(2)有利于稅務機關征稅工作的開展。納稅籌劃是使納稅人在謀求合法稅收利益的驅動下,自覺主動地學習和鉆研稅收的相關法律法規,自覺主動地履行納稅義務。對企業而言:(1)有利于維護納稅人權益。義務與權利是對等的,納稅人通過納稅籌劃履行納稅義務,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也相當于享有的權利。(2)有利于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漏洞。納稅籌劃是一個全面學習稅法的過程,能辨別稅法漏洞的存在,擺脫稅務當局設置的看似漏洞,實為陷阱的圈套(這也是政府反避稅的措施之一)。繳自己該繳的,避免不必要的多繳納,維護自身的正常的收益。(3)有助于提升企業競爭力。納稅籌劃是實現資金、成本、利潤最優效果的過程,有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能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二、高新技術企業在納稅籌劃時應遵循的原則
前面談到了籌劃納稅的定義、意義、必要性及可行性,那么在實施納稅籌劃中又應遵循什么原則呢?歸納起來,有如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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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所謂籌劃必定是事前,事先做好準備。國家稅法早已制定在先,而稅收行為在后。企業的經濟行為在先,國家的稅收征收在后,這就為企業的納稅籌劃創造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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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的過程中很容易使企業打著納稅籌劃的幌子,偷稅、漏稅。籌劃雖然是以企業減少稅款流出的為目標,但不能因此而胡亂攤銷、隱瞞收入、多列支費用等,使出總總不合法手段。在稅收籌劃過程中,相關人員應該深入研究國家的法律法規,秉著合法性原則,并及時與稅務有關管理部門進行溝通,避免因籌劃誤用、錯用稅法而增加企業的涉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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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收益分析原則也就是通俗的經濟原則。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進行成本收益分析,以獲取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傮w來說,稅收籌劃是一把雙刃劍,做得好就能為企業節約稅負支出,降低成本和費用;做得不好也會給企業帶來一些負面影,容易陷入法律風波,影響企業聲譽響。因此,企業想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時,首先要衡量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所花的額外成本費用與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所節約的稅額之間的均衡關系,判斷哪一種選擇更為有利,對整體進行考慮,不要到最后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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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工作人員不能只是盯住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綜合考慮,從整體考慮,應衡量“節稅”與“增收”的綜合效果。當公司面臨多種稅收選擇時,應選秉著整體性原則,選擇納稅不一定是最少但總體收益最多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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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是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一定法律環境下進行的。在已經確定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下的,有著明顯的針對性、特定性。事物是變化發展的,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經濟環境、稅收法律環境等各方面情況在不斷變化著,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必須關注時事,把握時機,靈活應對。
三、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幾種具體方法
?。ㄒ唬┘夹g轉讓的納稅籌劃
根據稅法有關技術轉讓的規定:“企業、事業單技術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三十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所得稅;超過三十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辈浑y看出這里是存在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的。
例如:某高新科技企業將一項目成果轉讓給客戶,客戶取得該項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價款共20000 元,同時,該客戶還向該高新科技企業購買某產品共 700000 元(不含稅)。(假設甲公司在當年的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收入僅此一筆。)如若不做納稅籌劃,就需要對700000 元的產品收入進行稅負繳納,經過籌劃,可以將技術轉讓變為30000 元,產品收入變為60000 元,此時只需對60000 元部分進行稅負繳納,節省了開支。
?。ǘI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下列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 1500 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 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 1500 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 3‰。”第四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 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痹趯嶋H工作中,業務招待費與業務宣傳費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能夠相互替代的項目內容,這就為納稅企業對業務招待費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行性。例如,對“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做好時間、地點、人員、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方面的詳細記錄,方便比較,發現其中某一項費用“超支”時,及時用兩者相似、相近、重合項目進行調整;將贈與客戶的贈品與企業廣告宣傳單一同發放,則能夠將此部分的金額作為廣告費開支。總之,是多動腦子、靈活多變。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納稅籌劃
折舊有著“稅收擋泥板”的效用。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年限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由于固定資產所采用的折舊方法不同,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也是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的固定資產成本也不同。因此也影響到企業的收入和納稅。由于折舊方法上存在差異,這就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ㄋ模┳赓U的稅收籌劃
融資租賃實質上是指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方所取得固定資產,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費用。
例:某高新企業甲公司因擴大業務范圍,于2010年開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公司乙因為擴大生產需要,欲配置一臺大型生產設備。2010年底,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相關要求購置了一臺這樣的設備,價款為2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40萬元,該設備預期可以使用15年,當地的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稅分別為7%和3%。
A方案,租賃期為15 年,租約期滿后,設備所有權歸乙公司,每年租金為200萬,總共為3000萬。
B方案,租賃期為10年,租賃期滿后,設備所有權歸甲公司,租金為每年240萬,總共為2400萬,假定期滿后設備的市場價值為500萬。
A方案中,該項業務需要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應納增值稅額=3000÷(1+17%)×17%-340=95.9萬
應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稅=95.9×(7%+3%)=9.59萬
應納印花稅=3000×0.3‰=0.9萬
甲公司獲利總額=3000÷(1+17%)-2000-95.9-9.59-0.9=457.71萬
B方案中,該項租賃業務需要按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
收回殘值=2340÷15×2=312萬
應納營業稅=(2400+312-2340)×5%=18.6萬
應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稅=18.6×(7%+3%)=1.86萬
應納印花稅=2400×0.3‰=0.72萬
甲公司獲利總額=2400-2340-18.6-1.86-0.72+500=538.82萬
經過比較分析,顯然B方案比A方案多獲利81.11萬(538.82-457.71)。應選擇B方案。
?。ㄎ澹╀N售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
一般說來,稅款的繳納是以會計收入確認為標準的,一旦確認收入,不管資金是否到位,都是要繳納稅款,實際上壓縮了企業的利潤,加大了企業籌集資金的成本。因此,銷售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直接影響著稅收籌劃空間。稅法規定:“直接收款銷售以收到銷貨款或取得索取銷貨款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收入確認時間;賒銷和分期收款銷貨方式均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收入確認時間;而訂貨銷售和分期預收貨款銷售,待交付貨物時確認收入實現。”通過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可以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合理歸屬所得年度,借此可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
?。├醚邪l費用的加計扣除進行納稅籌劃
高新技術企業的資金支出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用于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發。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 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 攤銷。”因此,當企業是在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上支出時,一定要與企業的其他支出單獨核算,從而可以加計扣除。
(七)利用工資薪金進行納稅籌劃
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合理的工資、薪金可以據實扣除?!备咝录夹g企業屬于知識密集型企業,必備的科技人員更多的是需要腦力勞動者,如果企業安置了一部分殘疾人員為企業的科技人員,就可以加大企業的所得稅稅前扣除金額。按照稅法規定:“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還可以按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 100%加計扣除?!卑仓脷埣踩藛T滿足企業需求的前提下,可謂一舉三得,一來既不會影響高新技術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二來增加了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三來還可以提升企業的形象。
(八)其他納稅籌劃方法
除上述方法以外,高新技術企業還可以從企業選址等方面進行稅收籌劃,利用發出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納稅籌劃;短期借款納稅籌劃等等。
四、結束語
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納稅籌劃已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子系統,通過上面的研究我們不難看出,通過納稅籌劃高新技術企業能有效的降低企業所得稅,從而降低企業成本,獲得更好的經濟效益,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因此,納稅籌劃成為了企業制定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成為了企業進行財務管理的一項新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