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是審計執業的靈魂,也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取信于公眾的首要條件。審計獨立與否直接關系到監督機制的運行、社會公眾的利益和經濟社會的發展進程,它是客觀、公正、真實的前提。審計獨立能有效地發揮注冊會計師的鑒證和服務作用,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執業水平,增強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防范審計風險,確保審計業務的有效開展。
一、審計獨立性概述
審計獨立性是指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及其他鑒證業務時,能不受他人的感情及利益的影響,獨立的作出判斷與出具意見決策。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取信于公眾的首要條件,直接關系到監督機制的實施。審計獨立性越強,會計報表使用者就越信任經過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審計獨立性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歸納起來主要有審計收費、非審計業務、公司治理結構、審計人員水平、事務所任期長短、監督懲罰機制等因素。
二、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現狀分析
從外部環境上來說,目前我國的審計市場屬于典型的買方市場,審計的需求者在供求關系中占據主導,并且審計市場趨于飽和,為了爭取或維持現有客戶保障收益,事務所間存在激烈的競爭。而且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規模一般較小,在國際四大涌入中國市場的情況下,境況更是雪上加霜。會計事務所一方面為爭取客戶,盲目的接受客戶的不正當要求,違反職業道德,出具一些有失公允的報告,另一方面在審計收費上做文章,私下降低收費,同時通過減少審計時間和程序來降低審計成本,嚴重影響了審計質量。另外,在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人員的聘任上,由于我國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審計委員會制度不完善和公司三會流于形式的現狀,使得其聘任與解聘很大程度上由公司管理層決定,造成被審者花錢請人審自己的現象,使得獨立性難以保障。
從內部環境上來說,一方面,作為審計主體的會計和審計人員,無論是專業勝任能力、必要的職業謹慎還是道德素質水平都偏低。首先,就目前的審計隊伍來看,不少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者的素質水平很難適應當前的經濟環境,從而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管理造成消極影響;隨著公司經營的日益多元化,從事的業務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復雜,而我國的審計人員一是學歷不高,二是綜合素質上不能還達不到通曉審計對象延伸業務的要求,不能保證深入、精確的實施審計,隱藏的問題很難發現,因而影響審計執業的質量。其次,審計師缺少充分的職業謹慎,對一些老客戶過度信任,對一些常規性的業務和審計程序缺少耐心和細致的態度,因而本該發現的問題沒發現,放過了一些存在問題的公司,出具了不合理的審計
意見。再次,近幾起審計舞弊事件充分證明我國的一些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不過關。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也存在問題。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以有限責任制為主,這種形式的主要問題就是合伙人的責權不對等,某個合伙人的責任可以由其他合伙人共擔,助長了這些人違規審計的氣焰。
從法律制度層面來看,我國的審計行業監管主要靠行業自律,監管的效率比較低;對于審計的事后監管不到位,相應的制度不健全;審計處罰主要集中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處罰機制缺失,懲罰力度不夠,不能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使得審計人員的違規收益遠大于其違規成本,從而促使他們再次違規。
三、如何實現民間審計的獨立性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審計獨立是必然和必要的,但在目前情況下要實現審計在我國的完全獨立是很難的。蔣品洪(2010)提出注冊會計師的有限獨立,他指出,為了給予注冊會計師必要的生存空間,我們應該承認審計中的偏向性,容忍一定限度的不獨立性,并且審計的有限獨立不一定會影響審計可靠性。我很贊同他的觀點,既然完全的審計獨立性不能夠實現,我們就應當追求次一級的目標,即相對的獨立,盡量保障審計結果的可靠性,以此審計的質量提高。
要提高民間審計的可靠性,我認為首先從會計師事務所的角度入手。之所以頻繁出現審計丑聞,是因為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理性經濟人,在面對自身利益和社會責任時,總會選擇前者。所以采取充分的激勵措施是必要和可行的。其次,在激勵的同時,還要加強對事務所及審計人員的監督與懲戒。具體來看,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理保障審計收費,減少對審計獨立性的制約
首先要保障會計師事務所及人員獲的相當的審計報酬。物質決定意識,只有物質利益得到保障才能談及下一步的問題。目前我國審計收費還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行業自定價現象普遍,這是審計市場競爭無序的重要的一個原因。另外,會計師事務所由公司管理層聘任,并根據審計業務完成情況決定審計報酬,這種方式存在不合理,明顯的影響審計師發表意見。因而,從切實保障審計必要報酬的角度,我認為,一是要制定全國性的審計收費標準,根據事務所的信譽及業務能力設立等級,堅決打擊事務所之間惡性競爭、相互壓價的行為,這樣可以促進審計市場的良性競爭,緩解當前無序競爭的混亂局面;二是解決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付費的依賴性,本著誰付費為誰負責的原則,審計費用由不同的主體支付,可以公司支付一部分,審計報告使用者支付一部分,防止審計師與公司管理層串通。雖然審計委員會的建立初衷是為防止公司管理層干預審計,但事實上由于審計委員會位于公司內部,不可避免的與公司利益有聯系。唐琪(2010)提到,由獨立于上市公司的審計委員會發起設立并管理一個獨立審計基金,基金款項由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未分配利潤按一定的百分比轉入。同時,由審計委員會做出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決策,而由獨立審計基金支付審計費用。這個提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為在這種模式下會計師事務所受雇于社會公眾股東的代表,在審計費用的支付上等于由公司股東支付而不是由經營者支付,從而審計的獨立性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證。還有一種有效的方式是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這在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緩慢,該制度有利于提高會計師事務所抵御風險的能力,有利于保護各方利益,有助于解決合伙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對促進審計的獨立性起著積極的作用,因而應當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