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并購中通常要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 因為被并購的企業(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企業其他資產一樣會被轉移到并購企業手中, 而對并購企業而言, 并購的動機有可能是以知識產權為目標的,特別是以知識產權立足的目標企業(如高新技術企業)來說, 企業并購在一定程度上是為知識產權投資,這在近些年來的跨國集團之間的并購案中不斷體現出來。今年,美國司法部批準了谷歌125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移動的交易,這是近10年來無線設備行業數額最大的一筆并購,也創下了谷歌收購金額的最高紀錄。谷歌將憑借摩托羅拉移動的1.7萬項專利和7500項正在申請的專利,打造一張堅實的專利盾牌,對抗微軟和蘋果的攻擊。隨著技術革新步伐的加速, 企業在全球經濟中尋找相對優勢的需要日益密切,知識產權將在經濟生活中的各個領域對企業并購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般來說,企業并購要經歷并購調查、價值評估、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等四個階段。知識產權的相關問題主要體現在調查階段對目標企業知識產權類型與法律狀態的調查,評估階段對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以及整合階段對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整合,所以本文將主要從這幾方面來進行探討。
一、目標企業知識產權的調查
為了提高并購的成功率,并購前對目標企業的盡職調查尤為重要,如果稍有疏忽則會造成日后諸多糾紛,為了避免和減少并購的風險,就要對目標企業做好充分的盡職調查。就專利而言,并購企業需要了解目標企業的專利技術與自己產品的適用性與兼容性,通過專利文獻檢索目標企業專利技術現狀和在同行業競爭者中的地位;就商標而言,需要評估目標企業的商標形象與品牌資產價值,以決定并購后目標企業商標的走向,進而在并購整合時制定新的商標戰略。就著作權而言,需要查清目標企業現有著作權的情況,包括許可、轉讓等利用情況。目標企業是軟件類型的高科技企業,著作權調查尤為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目標企業,由于企業并購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因此目標企業與進行調查的收購方簽訂保密協議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與律師、專利代理人簽訂知識產權公開日程表,明確如何有步驟有主次地逐步公開。如果目標企業一開始就將所有的知識產權公開,特別是核心技術秘密資料向收購方公開,一旦并購計劃不能落實,將對目標企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
(一)調查的范圍
調查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商號、企業名稱、著作權、商業秘密、布圖設計、原產地
名稱保護、植物新品種的新品種權、與企業相關的企業域名、掌握核心技術的技術骨干、企業投資部分的知識產權。
在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權屬是調查重點。這是因為,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一旦存在權屬爭議或者知識產權處于不穩定狀況,將對并購企業產生不可估量的后果。換言之, 并購企業特別是以知識產權為目標的并購,需要確保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存在瑕疵。如果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與第三方存在爭議,則會影響并購目標的實現。為了保障企業并購目標的實現, 并購企業一方面需要對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必要的調查, 另一方面則可以向目標企業提出對知識產權真實性和無爭議性的保障,并納入并購協議中, 以保證在日后發生糾紛時處于有利地位。
1、 權屬確定
在審查知識產權權屬時,需要查看目標企業的下列材料:企業的基本信息,包括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產品和商業運作模式;企業知識產權登記清單,包括目標企業所有、與他人共有以及僅有使用權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權利證書、使用許可證、相關合同等法律文件;正在申請的知識產權清單;過去或者現在發生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的法律文書以及行政機關的相關文書;目標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規章制度;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股東會(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重要會議的記錄;目標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的名單、聘請的中介機構的名單及委托合同。
在調查知識產權的權屬時,不僅要考察權利證書上的登記狀況、權屬關系,還要調查權利的期限、可能存在的風險、有無第三人侵權、權利保護的范圍。企業如果有多項準備申請的專利、商標,還需要審查相關信息。對于合作開發與員工職務行為,要審查相關合同條款。
2、合同風險確定
收購方要對目標企業與第三方簽訂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合同,如轉讓合同、許可合同、委托合同、共同開發合同、雇傭合同、顧問合同、保密合同等進行審查,考察有無對目標企業不利的條款,收購行為對合同的影響。需要注意的是,投資及并購行為對一些知識產權權利可能產生的影響,尤其是對許可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常見的情形有,收購導致觸發控制權變更條款,從而可能影響協議的效力;或者協議原有的一些條款可能造成收購主體未來業務經營的妨礙。出現上述情形時,收購方應事先與合同向對方進行溝通,取得對方書面同意。
(二)調查的步驟
1、簽訂并購意向書
收購方與目標企業簽訂意向書,雙方對交易達成初步的意向,意向書應有排他性條款和保密條款。排他條款旨在約定雙方在談判過程中,目標企業應不得與第三方進行與本交易相關的談判,這有利于保護收購方的利益;保密條款約定收購方及其顧問應對在盡職調查中所獲取的目標企業的信息予以保密,包括技術秘密,財務信息等。
2、確定調查清單。收購方的律師向目標企業寄發一份盡職調查文件清單或者是調查問卷,由目標企業按照清單準備文件,以及按照問卷提供書面的陳述;在文件準備完畢之后,收購方的律師會到目標企業查閱按照清單準備的文件。如果律師發現有需要另行準備的文件,律師通常會準備一份或多份補充盡職調查清單。除了查閱文件之外,律師應與目標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座談,對其審閱文件不明白的地方向管理人員提出問題;另外律師還會通過政府機關,如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版權機關、知識產權管理機關等公開渠道對目標企業提供的文件進行核查,對公司申請的專利、商標等進行核實,必要時,調查律師到目標公司的供應商、顧客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