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制約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一大瓶頸。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在浙江溫州、江蘇常熟、南京等地陸續發生了少數民營企業家因資金鏈斷裂而跑路,甚至出現了個別企業家非正常死亡事件,引發了社會上一定的恐慌心理,帶來了局部地區金融市場的波動。2012年1月6日,溫家寶總理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進一步鼓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財政、銀行監管部門要對中小企業實施稅收利率優惠和差別化監管。2012年3月2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并允許個人開展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這些行政措施,規范了民間金融市場,幫扶了中小企業。筆者針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發展難的困境,作分析如下。
一、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
融資,是指企業資金籌集的行為和過程,是指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資金狀況以及未來經營發展,采取的各種最佳融資方式,以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管理。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發展到4000多萬家,占企業總數的99%,其生產總值占全國總產值的60%;上繳稅收總數額占全國總稅收的50%;提供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全國65%的發明專利和80%的新產品都是由中小企業所研發的,這些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市場經濟最活躍的部門。
2010年數據顯示,中小企業貸款份額只占銀行總貸款的15%,中小企業的銀行業不良貸款率11.6%遠遠高于平均水平2%,貸款風險偏高是中小企業的明顯特征。2011年數據顯示,小企業貸款占中國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8.5%。中國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政府融資占中長期貸款的70%,中小企業只獲得貸款的10%-15%左右。從以上數據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個結論,中小企業貸款難成為它們發展的瓶頸。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一是我國中小企業總體信譽度較低。主要表現在:(1)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信息失真,數據缺乏真實性、客觀性;(2)企業員工素質普遍較低;(3)部分中小企業仍存在著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營管理能力不強、產品技術含量低、企業抗風險能力弱等問題,缺乏可持續發展能力,而且中小企業負債水平整體偏高,從而使金融機構信貸風險過高。
二是商業銀行不愿放貸給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的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能提供的可抵押物較少,風險大,難以滿足金融機構的放貸要求。
三是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缺乏與中小企業相匹配、能為其提供信貸優惠支持的政策性中小金融機構。雖然我國目前已有農村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等,但由于他們大多沒有得到政策性融資權,無法滿足中小企業貸款需要。另外,一些中小金融機構從成立開始,就無法從國企的體制中抽離出來,再加上本身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發展能力不足,直接導致了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的削弱。
四是貸款利率高造成融資成本高,抑制中小企業的發展。銀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商業銀行凈息差為2.7%,利息收入占比達80.7%。對商業銀行而言,中小企業每筆貸款要求的數額不大,但是貸款的審批操作程序都與大中型企業貸款步驟大致相同,若貸款的中小客戶數目增多,必然會導致銀行的貸款單位操作成本上升,而銀行出于利潤最大化自然會選擇對中小企業惜貸。由于中小企業貸款運作成本高,因此金融機構對此類貸款利率定價較高是正常的。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是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中小企業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及全面預算,吸收專業性的管理和技術人才,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經營管理模式,注重質量內涵型發展,要樹立競爭意識,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
二是加大金融改革力度。銀行信貸仍然是中小企業融資的首選,而政府調整商業銀行戰略,應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不斷拓寬間接融資渠道放在首位,使商業銀行盡快真正打破國家、國有銀行、國有企業三位一體的扭曲的金融資源配置結構,完善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部,建立一套專門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管理體制。(1)針對中小企業量多面廣、分散化、多樣化、資金需求時間緊、實效強等特點,公開信貸政策,簡化業務審批程序,縮短審批周期,提高審批效率,改進完善信貸激勵和約束機制;對一些經營管理和財務制度執行較好的中小企業可以實行綜合單項授信,在額度之內優先辦理。(2)合理調整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點小企業,使中小金融機構充分發揮支持中小企業的主渠道作用。(3)適當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小型金融機構,根據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及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通過各種貸款引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是完善中小企業的擔保體系。主要包括:(1)設置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向符合融資條件但擔保資產缺乏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彌補其信用不足,并為銀行分擔貸款風險。(2)建立中小企業間互助性擔保基金和民營商業性擔保基金。(3)建立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主要依靠財政注入資金和向社會發行債券融資,由政府出面設立永久性機構。(4)建立地方性的信用擔保機構。可由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也可鼓勵中小企業自發組建互助擔保機構,還可鼓勵各種經濟成分的資本參與擔保公司投資,逐步形成由全國性、區域性和社區性擔保機構組合而成的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適應中小企業需要,不斷拓寬間接融資渠道。
四是完善政府對中小企業資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門要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等方式給予資金上的支持。稅收優惠是國家通過降低稅率、減免稅收、稅收返還等優惠條件,以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的盈利能力;財政補貼是政府通過鼓勵中小企業擴大就業、促進科技進步和鼓勵出口等方式給予的財政援助;貸款援助主要是給予企業貸款擔保、貸款貼息以及優惠貸款等。
五是完善中小企業發展的服務體系。(1)建立以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持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2)為中小企業提供管理培訓、技術創新和科技產業化方面的服務;(3)進一步規范抵押評估、登記程序和操作規程,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
總之,我國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目前普遍面臨著資金短缺、周轉困難等問題,為避免再次出現資金鏈斷裂和老板跑路現象的發生,為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從根本上解決其融資難問題,構建長效的機制,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