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在對我國目前民辦高等院校會計核算現狀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對民辦高等學校會計核算目標進行重新規劃。在會計要素重新分類的基礎上建立了民辦高等學校會計核算科目,并對其資金運動流程中的會計核算及會計信息的披露進行了相應的研究。
關鍵詞:民辦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會計報告
為了適應市場上教育產業化發展的需要,也為了緩解國家對于高等教育經費投入的不足,一大批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民辦高等院校應運而生。民辦高等學校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國家教育經費的不足,擴大了教育的總量,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各種需求。但我國在民辦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上尚無明確規定,有的民辦高等學校執行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的執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有的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為了讓民辦教育健康地發展,更好地順應民辦教育資產的運行規律,建立新環境下的民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1 民辦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民辦高等學校的發展,首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現代化建設的多樣化需求與現有高等教育規模有限的矛盾,對保證社會穩定,減輕就業壓力,起到了良好作用。其次增加了高等教育供給方式的選擇性和靈活性,為更多的青少年提供了接受教育、選擇學校、師資和學習內容的機會。再次進一步挖掘了社會資源的潛力,有效地增加了教育投入,補充了財政不足,吸納社會資金,促進資源共享,對優化教育資源配置起到了一定的調節作用。不過由于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自身缺陷,勢必帶來會計核算信息的不完整等問題。
1.1 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不高
國家為了規范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行為,相繼出臺了《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但在會計核算的方法上未作具體規定,只是原則性地規定了民辦高等學校要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從實際工作中會計核算的現狀看,各地的民辦高等學校“各自為政”,所采用的會計核算方法差異較大,這勢必造成其會計信息的差別。上述原因造成的差別對于各高等學校之間會計信息的橫向可比設置了人為的障礙。
1.2 會計核算的基礎不牢
民辦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還是收付實現制迄今為止尚無明確的規定。依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將一次性收取的學費收入按相應的年度分別計入,而不論款項的收付是否在當期。還有一些緩交學費的核算,每所院校每年都有緩交學費的現象,民辦院校也不例外。一般院校只是建立了相應的備查簿,作為催交學費的依據,而欠費的金額并未真正地反映到學院的總賬中。
1.3 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不明
公辦院校的固定資產大部分是由國家提供的,因其不需要計算每年的盈利,只要核算當年的結余,按《高等院校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不必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對于民辦高等學校而言,固定資產多數是由民間資本投入的,因其在使用過程中往往會產生有形或無形的損耗,只有正確的核算損耗,才有可能正確地計算相應的盈利狀況。
1.4 產權界定不清
民辦高等學校法人財產處置權不明確,將直接影響民辦高等學校的投資和融資。一是在規定民辦高等學校的法人財產權的同時,沒有對高等學校法人如何處置法人財產做出明確規定,使高等學校法人在行使財產權時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二是沒有明確規定民辦高等學校終止時清償法定債務后的剩余財產如何處理,只是說“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至于根據哪些法律、行政法規可以有不同的認識,既可以理解為按照公益事業的規定,也可以理解為憲法或專門的經濟特別是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而兩者差別極大。
1.5 會計報表的不完善
高等院校的業務活動不同于企業,其會計報表的編制要符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規定。主要包含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及收入、支出明細表。對于民辦高等學校的投資者或是債權人,或是潛在的投資者,他們所關心的是其營利狀況及其償還債務的能力。而目前《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的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正好能提供上述信息。例如現在一些民辦院校向銀行借入資金的同時,每季度必須按規定向銀行編報學校的現金流量表。能否將這兩套報表融合成一套完整的民辦高等學校會計報表,從而確保其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完整。
2 我國民辦高等學校會計核算體系的建立
2.1 會計核算體系的目標
與公辦學校絕大部分辦學經費由政府財政投入不同,民辦高等學校在現階段很難得到政府部門的補助,即使在某些地區、某些民辦高等學校能得到政府的資助,也僅僅是民辦高等學校在經濟上的一種補助性的收入,不可能完全或主要依靠政府的資助。就目前情況來看,收取學費是其最主要的籌資方式,企事業單位投資、公民個人投資、社會捐贈也是民辦高等學校重要的資金來源渠道,目前向金融機構貸款及校辦產業收入也占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經費的一部分。隨著高等學校多渠道籌集資金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主體與高等學校發生財務關系,他們也需要了解高等學校的經營情況,所以,在設計會計制度時必須考慮這些利益相關者的需求。
2.2 民辦高等學校會計核算的基本內容
2.2.1 合理確定民辦高等學校會計要素
在借鑒事業單位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要素范疇時,我們建議制定統一的民辦高等學校會會計制度,采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因此統一以“費用”要素來核算原事業單位會計中“支出”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中“費用”的內容。另外,《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沒有把“收入”、“支出”的差額——“結余”作為會計要素,而只是把其作為凈資產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此,我們認為應該把“結余”單獨作為一個會計要素,來核算民辦高校收入與費用的差額部分。因此,建議在民辦高等學校會計中,增加“結余”要素,用來核算民辦高等學校一個會計期間內收入與費用相抵后的差額,民辦高等學校的“結余”雖然有別于企業的“利潤”,但也是收入與費用配比后所得的結果,反映一定期間單位的財務成果和資金使用效果。綜上所述在民辦高等學校會計中,設置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和結余六大會計要素。對結余要素,可以進一步詳細劃分為“經營結余”和“其他結余”,分別用來核算民辦高等學校通過經營活動取得的凈收入和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與費用的差額。
2.2.2 加強投入資本的會計核算
投入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民辦高等學校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民辦學校的資本。投入資本反映的是民辦高等學校設立時各投資者實際出資額以及民辦學校在運營過程中投資額的增減變化情況。民辦高等學校投資者投入資本的形式可以有多種,如投資者可以用現金投資,也可以用材料、固定資產等非現金資產投資,經投資各方確認,也可以用無形資產投資。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民辦高等學校設立時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土地、校舍及其他資產,并沒有明確規定民辦高等學校需要投入多少資金才可以成立。個別地方對民辦高等學校設立時的校園面積、設備數量等“硬件”做了原則性規定。從長遠來看,國家應當規定民辦高等學校設立時的資本數額,建立民辦高等學校行業準入制度,以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規范健康發展。
2.2.3 規范日常業務活動的會計核算
民辦高等學校日常業務活動涉及的會計要素內容主要有各種資產、負債、收入等。資產的核算:在權責發生制的基礎上民辦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增加了“應收賬款”會計科目。為了正確計算學生的教育成本,將學生緩交的學費按相應的班級和姓名增加輔助核算。負債的核算:針對于民辦高等學校的特點,在進行具體負債項目的會計核算時增加應付投資收益和預提費用會計科目,取消了原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的應繳財政專戶款。筆者從實際工作中發現,由于民辦高等學校的各類收費標準一律要經過政府有關部門核準。同時民辦高等學校的負債中不應涉及應繳財政款問題。收入的核算:分之一作為當年的教育事業收入,其余三分之二作為下年度教育事業收入。上年收取、轉入本年度使用的學費收入,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屬于本學年的學費等,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向學生收取的代辦費不列入營業收入,應列入“預收賬款”核算,不得挪作他用。
2.2.4 完善高校會計報告
會計報告是用來反映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的總體稱謂。民辦高等院校會計報表應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附表及有關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等。增加現金流量表和附注披露。編制現金流量表有助于人們對高等學校現金流入、流出進行分析、利用,以掌握高等學校現金增減變動狀況。編制現金流量表,也有利于掌握高等學校貨幣資金的運用和支付能力,防止出現現金緊缺不能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情況。財務報表附注是用來披露那些不符合會計報表要素定義的信息、難以用貨幣計量的信息以及不穩定的特殊信息。因此,財務報表附注主要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對財務報表各要素的補充說明;二是對那些財務報表中無法描述的其他財務信息的補充說明。財務報表附注應包括內容可以參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有相關規定。財務情況說明書是對一定會計期間內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的書面文字報告,也是財務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通常是在報表分析的基礎上完成的,所提供的信息十分廣泛。針對于民辦高等學校具有社會公益性的特點,其財務情況說明書至少應對下列情況做出說明:民辦高等學校的基本情況,如創辦屬性、業務范圍和運營規模、未來發展規劃等;收益或結余實現和分配情況;凈資產的保全情況;對民辦高等學校財務狀況、收支結余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總之,由于會計主體與其執行的會計制度脫節,勢必影響到民辦高等學校的順利發展。民辦高等學校執行相對獨立的會計核算制度對國家宏觀管理和民辦高等學校內部管理及其長遠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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