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社會對高技能會計人才要求的不斷提高,進行教學改革是對高職會計專業提出的客觀要求。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課程建設與改革是提高教學質量的核心……根據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群)的任職要求,參照相關的職業資格標準,改革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為了適應新形勢,高職會計專業應構建“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即針對會計職業崗位群的任職要求,參照與會計相關的職業資格標準確定課程內容,將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相互融合與銜接,以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應性,提升就業質量。
一、以崗定課:基于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
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提出,高職教育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按照這一要求,高職會計專業應順應市場需求的變化,適應區域、行業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針對學生將來就業崗位群的任職要求,在分析職業能力的基礎上,以崗位能力的培養為核心,兼顧畢業生的就業方向,確定課程內容。高職會計專業學生的就業方向主要是中小型企業及會計中介機構,就業崗位群主要包括企業會計核算、出納、成本核算、納稅申報、企業理財及財務審計等。因此,高職會計專業應通過課程體系的改革與教學內容的優化,強化學生的職業能力,增強學生的崗位適應能力。圍繞會計人才培養的目標,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首先要充分體現“以崗定課”,即所設置的課程應與這些就業崗位的基本要求相適應(如表1)。報、企業理財及審計等不同會計崗位的職業要求和工作特點,按照崗位要求有針對性地設置課程,并結合實際開展教學與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學生崗位能力培養的效率與效果,促使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二、以證定課:基于會計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要求
一般情況下,高職會計專業大都實行“雙證書”或是“三證書”制度,即要求學生畢業時除了獲取學歷證書外,還要求學生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甚至要獲得全國會計初級資格證書。我國《會計法》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職業資格證書。這些會計職業資格證書形成了我國會計行業的一套職業準入制度。多年來,我國包括從事一般財會工作的會計資格證書、電算會計證書和專門從事中介服務的注冊會計師資格等,都是通過嚴格的資格考試來認定。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條件、考試科目、從業資格的注冊與登記、檢查與管理等有關內容做出了全面規定。目前,適合高職會計專業在校學生的職業資格證書主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初級會計資格證等。同時,為了使學生畢業后具有持續發展能力,兼顧就業崗位要求,也可將中級會計資格證納入高職會計學生職業資格證書范圍。這些資格考試不僅是對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和專業知識水平的考核,也是對會計發展趨勢和職業技術要求的導向。因此,高職會計專業構建“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就要做到“以證定課”,使課程安排與資格考試無縫銜接,參照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要求來確定課程內容。
為了保證學生按照人才培養方案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并順利獲取資格證書,課程設定順序也應有嚴格要求。即要求學生在第一學年獲取會計從業資格證,第二學年獲取初級會計資格證,第三年課程安排為學生將來畢業后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奠定基礎。此外,學生還可根據自身的特長,參加若干個性化考證課程的考試,獲取相關個性化資格證書。由于會計資格證書考試均安排在每個學期的中期,為了提高學生考證的通過率,可根據國家規定的考試時間安排課程,并在考證前開設相關的考前實訓周,集中時間有針對性地進行考前輔導(如表2)。
此外,高職會計專業課程設置還必須考慮知識的更新問題。由于會計專業本身是一個政策性、時效性、技術性很強的專業,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的步伐越來越快,給高職會計專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加上會計行業在我國屬于政府管制行業,由政府制定會計標準,并強制執行。為了幫助財會人員更新知識,財政部門每隔兩年調整一次會計初、中級職稱考試大綱和考試參考書內容。會計標準既是會計實務的標準,也是會計教學的標準。因此,高職會計專業課程內容應根據客觀需要進行調整。
三、整體構建:基于知識、理論和實踐一體化的要求
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體現的不應只是“崗、課融合”或“證、課融合”,而應是三者的有機融合。課程體系的整體構建必須符合高職教育發展的規律,符合社會現實的需要,符合學生的特點。而我國學者關于高職教學改革的論述和研究,為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整體構建的探討提供了重要啟示。“職業教育必須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能力為目標、以學生為主體、以素質為基礎、以項目為載體,開設知識、理論和實踐一體化的課程。”(戴士弘,2007)這一論斷揭示了職業教育的本質,代表了當前的先進職業教育觀念,為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整體構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
會計專業傳統課程體系一般由公共基礎課、理論課(專業必修課)、實踐課(實驗實訓課)組成。課程內容也分為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教材亦按理論課程、實踐課程分類。傳統課程體系突出教師為主體、知識本位,使教學環節與實踐環節脫節,不能適應當前的高職教育。相對而言,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是以培養和增強學生職業能力為核心,培養的學生“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質,應當具有熟練的職業技能,走上職業崗位之后具備持續發展的能力。還應當具有扎實的、系統的專業應用知識。”(戴士弘,2007)按照我國對勞動者技能的分類,一般可將勞動者勞動技能分為職業能力、行業通用能力和核心能力。參照這一勞動技能分類標準,并按照專業特點將其細分,可將高職會計專業學生應具備的職業能力劃分為六個方面:職業基本素養能力、職業通用能力、職業專項能力、職業拓展能力、職業綜合能力、職業綜合素養能力等。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可將每一類職業能力作為一個能力模塊,每個能力模塊設置相應的課程。通過這些課程的學習和訓練。使學生達到每一模塊中的能力要求(如表3)。
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的整體構建必須整合和優化課程結構,注重以項目為載體,凸顯學生主體地位,注重課程之間知識內容的銜接,每門課程的任務除了會操作外,還要注意理論的提升和總結,堅持理論知識“夠用、有用、適度”,能恰當地引領學生將專業知識用于解決實際工作的問題之中。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高職會計專業“崗、證、課融通”課程體系雖然強調“工作過程完整”而不是“學科完整”,但并不排斥“學科完整”,只是不過分強調理論知識的完整性、系統性。在體系運行的過程中,應建立起學習過程與實際工作過程的直接聯系,充分體現知識、理論和實踐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