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國高等學校事業會計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進行核算,由于《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因此高?;〞嫺鶕痘窘ㄔO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近年來,高校規模不斷擴大,資金需求量劇增,而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只能滿足人員經費和日常教學、辦公經費,建設經費基本靠貸款。由于各高校單獨設立基建賬,銀行貸款和基建撥款一般直接入基建賬,工程未完工前,基建支出只在基建賬核算。完工后又未及時移交固定資產,從而造成高校會計主體被分解、會計信息不完整,資產負債不真實,增加了高校財務工作管理的難度,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并賬核算勢在必行。
一、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核算的可行性與思路
(一)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并賬核算的可行性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了基建會計和事業會計合并的政策平臺。一是事業單位收支實行“大收入、大支出”的管理,部門預算、部門決算分別為預算單位所有資金的入口和出口,國庫集中支付已逐步推廣,基建工程款可通過國庫直接或授權支付,新政府收支分類在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新增了“基本建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科目,為兩項制度的整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提供了基建會計和事業會計合并的制度平臺。三是企業會計和基建會計的成功整合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財政部發布《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標志著企業會計與基建會計的整合問題基本解決。為高校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合并提供了可借鑒的模本。四是高?;窘ㄔO現狀提供了基建會計和事業會計合并的便利條件。目前,高校的基本建設已接近尾聲,許多基建項目已完工結算并交付使用,應付器材款、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逐漸減少,施工企業數量也逐步縮減,并賬核算相對簡單。
(二)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并賬核算的思路充分借鑒企業會計與基建會計成功整合的經驗,適當引入權責發生制原則,以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主體,保持現行事業會計科目的基礎上,吸收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能夠反映基本建設特色的會計科目,通過補充、調整與修訂相應的事業會計科目,將基建會計納入“大賬”。《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指出“建設項目轉為交付使用資產,必須使用財政撥款或自籌資金撥款才能沖銷”。對于基建項目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資金來源分撥款和貸款兩個途徑,其中由財政撥款和事業結余形成的固定資產應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由貸款形成的固定資產不能立即增加固定基金,可應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原則-,借鑒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辦法。
二、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核算的科目設置
(一)資產類科目設置事業賬增設一級科目“基建工程”。用以歸集高?;窘ㄔO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下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根據工程價款結算單與施工企業結算工程價款時,借記本科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按預付工程款余額,貸記“預付賬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撥款”等科目;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建筑工程成本和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增設一級科目“預付賬款”,核算向施工企業預付的工程價款、備料款和設備價款。按合同規定向施工企業預付工程進度款時,按預付的金額,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撥款”等科目。刪除“借出款—基建借款”內部往來科目,增設一級科目“應收單位投資借款”,該科目作為過渡科目,只核算基建會計和事業會計并賬時,自基建會計并入的因撥款和結余不足貸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即學校應自籌資金數。該科目借方余額,可用合并后每年的事業結余彌補,每年根據當年事業結余金額,借記“事業結余”,貸記本科目,借方余額沖平后不再使用本科目。事業賬“材料”科目下增設“工程物資”,用以歸集基建工程用庫存材料,外購時,按采購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撥款”等科目,施工企業領用時,借記“基建工程”,貸記該科目。
(二)負債類科目設置事業賬刪除“借人款項”科目,增設一級科目“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下設“基建借款”、“其他借款”兩個明細科目,并按貸款銀行進行明細核算。借入長短期借款時,按照實際借人額,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為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專門借款利息,根據應計利息,屬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計入工程成本,借記“基建工程一待攤投資”,貸記本科目;屬于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后發生的,計人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本科目;歸還長期借款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增設一級科目“應付賬款”,下設“基建工程款”、“基建備料款”和“基建設備款”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根據工程價款結算單與施工企業結算工程價款時,按應支付的工程款,借記“基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預付賬款”、“基建撥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應付賬款”。實際支付工程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凈資產類科目設置事業賬增設一級科目“基建結余”,核算基建完工項目的基建撥款與基建支出收支相抵后的余額,本科目貸方余額為當前實現的結余,借方余額為完工項目的學校自籌資金數。若事業經費有結余,可先彌補,借記“事業結余”,貸記本科目。
(四)支出類科目設置刪除事業賬“結轉自籌基建”科目,增設“基建支出”一級科目,核算高校以財政撥款和事業結余等資金來源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成本支出。年末,根據工程結算款中屬于撥款與自籌安排的資金建設完工的基建工程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年末結賬時,將本科目余額轉入“基建結余”,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形成的基建支出,在借款未償還前,其資金的投入僅通過“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科目反映,不列入“基建支出”和增加“固定基金”。事業賬增設“財務費用”一級科目,核算高校為籌集業務活動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應計入當期費用的借款費用(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等;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后發生的借款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具體賬務處理見負債類科目設置,期末,將本科目余額轉入“事業結余”,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收入類科目設置事業賬增設“基建撥款”一級科目。核算高校收到的中央和地方財政基本建設撥款。國庫集中支付方式下,根據代理銀行轉來的通知書金額,借記“基建工程”(直接支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授權支付),貸記本科目;其他方式下,實際收到基建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年度終了,根據本年度財政預算指標數與當年實際支付數的差額,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貸記本科目;會計期末,將本科目余額轉入“基建結余”,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此外,需規范會計報表的種類及信息披露。報表設計上,在事業財務報表中繼續使用《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支出明細表》,但根據合并會計科目相應重新設計表中項目構成,改進報表格式,并將原基建報表中的《資金平衡表》和《借款情況表》主要內容反映在財務報表的《資產負債表》中,增設《基建投資情況表》和《待攤投資明細表》,反映在建工程的明細情況,完善報表體系。隨著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高?;〞嬇c事業會計并帳核算是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規范高校會計核算方式,建立統一的會計主體和統一的會計體系的必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