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現狀
由于民間借貸利率過高,大部分中小企業有融資需求時優先向銀行貸款,但是,這些貸款需求大部分難以滿足。
首先,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銀行更傾向于將信貸資金投向大企業、大項目。其次,從整體上來看,中小企業普遍缺乏足夠的資產積累,難以提供足夠的抵押物,導致所獲得信貸資金往往不能滿足需求。最后,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具有“期限短、額度小、用信急、需求頻”的特點,但銀行往往采取一套繁雜的審批手續,需要報送許多資料,審批期限比較長,導致許多中小企業的短期性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
二、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原因分析
1.企業方面。由于商業銀行信貸安全是以企業穩定的現金流為前提的,所以中小企業盈利不穩定是銀行“懼貸”的主要原因,另外,抵押、擔保等第二還款源的缺失也導致其難以獲得貸款。
(1)盈利能力欠佳、財務風險大。大部分中小企業從事附加值較低的加工制造,對市場和行業的把握能力較弱,有的甚至是夕陽產業;另外,中小企業往往盲目壓縮流動資金進行投資、擴張,在市場波動時就容易資金流斷裂,導致較大的風險。
(2)缺乏有效的擔保。目前,商業銀行主要采用抵押擔保的方式,中小企業可抵押物一般是廠房和土地,由于抵押物價值較小導致無法獲得足額信貸。另外,大部分中小企業在行業或者產業鏈中處于從屬地位,再加上個別企業缺乏信用意識,從而很難獲得有效的保證擔保。
(3)管理水平低。中小企業往往是由個人或少數人進行管理,許多還處于落后的家族式管理階段。這樣的企業管理水平低下,使銀行對其未來的發展缺乏信心。
(4)信用狀況差。許多中小企業都是經歷過上世紀混亂的市場秩序和信用環境,信用意識相對較差,在企業經營出現困境時傾向于推遲或拒絕還款,甚至有個別企業主在有還款能力時也不還款。
銀行方面
(1)銀行的信貸政策對中小企業不利。目前許多銀行的信貸制度是針對大中型企業設計的,對于資產規模較小、銷售收入不穩定、缺乏抵押擔保的中小企業門檻過高。
(2)對于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由于以往在和中小企業開展信貸業務中積累了大量的不良資產,許多商業銀行對于同中小企業合作尚存疑慮,收緊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這也加劇了中小企業貸款困難。
(3)歷史遺留問題。部分中小企業是由以前的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改制而成,其前身在銀行有不良信貸記錄。即使現在的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對新增還貸意愿較強,銀行依照信貸規定也無法向其發放貸款。
外部環境因素
(1)地方政府部門的不當干預。部分地方政府在貸款清收過程中發揮著負面的影響力,比如以維護社會穩定等為由,插手貸款的訴訟和清收工作,導致抵押物和擔保無法執行,甚至法院根本不受理信貸訴訟。
(2)缺乏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首先是缺乏政府性質的擔保機構,許多地區尚未建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更少有民營資本進入擔保行業。這導致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業也難以獲得外部的擔保,從而影響貸款。
(3)缺乏抵押品交易市場。目前我國還缺乏抵押品交易市場,導致抵押品流動性較低,銀行被迫出售時往往以遠低于其價值的價格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