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校會計審核工作的意義
高校會計審核工作是高校財務管理最基礎的一個環節,也是一項繁瑣細致,政策性、時間性與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簡單來講,會計審核工作就是審核原始憑證,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作為出納收付款的憑據。但在實際工作中,會計審核工作的意義要廣泛得多,具體來講,會計審核工作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會計審核工作起著“關卡”與“哨兵”的作用,保證國家資金合理、合法、合規使用;二是會計審核工作是會計資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的重要保證;三是會計審核工作是外界了解單位會計管理水平與財務管理水平的窗口。然而,在實際日常工作中,人們常常把會計審核工作簡單地看成清點發票的數量,核對金額,然后出具會計憑證的報賬活動。這是人們對會計審核工作的一種膚淺認識。事實上,會計審核人員業務水平的高低和對各種會計規章制度的了解掌握,對所在單位的財務管理與預算執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隨著高校的不斷發展,高校的財務活動不再僅僅局限于內部師生,而是更多地融入到社會經濟大環境中,高校與企業,高校與金融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更為頻繁,會計審核就是單位資金的關卡,每一筆資金收付都與會計審核工作緊密相連。會計審核工作還是高校全年預算的微觀執行,把每一筆經濟業務明確到具體的會計科目上,以真實反映高校的經濟活動過程。總之,會計審核工作是高校會計管理最基礎的工作,是高校經濟活動的關卡,會計審核工作對高校會計管理與財務管理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高校會計審核工作存在的問題
雖然高校會計審核工作十分重要,各個學校對此崗位都非常重視,但是,現實的情況并不能令人滿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高校部分會計審核人員的責任意識淡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七十五條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但在實際工作中,審核人員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的審核力度不夠。如有些原始憑證所附發票內容與所屬行業并不一致,相同金額的同類經濟業務在同一個會計期間反復出現,超過規定報銷期的購貨發票又拿來報銷等,但審核人員對此并不是去進一步核實情況,而是只看財務審批權人簽字與否。在校內各部門的差旅費報銷時,對出差人員所填寫的出差時間、出差事由與所附的發票是否吻合并不會作過多核查,使一些與出差無關的票據也混入其中報銷。造成這種情況,其原因一是會計審核工作是單位財務管理的前臺和第一線工作,直接面對報銷人員,而有些報銷人員掌握會計審核人員的職場命運,若是經常拒絕,人際關系會很難處,出于各種考慮,會計審核人員也就放松了對原始憑證的審核。二是會計審核工作業務量重,壓力大,每天面對各種各樣的原始憑證,不僅要迅速判斷其真偽,是否合理合法,還要快速出具記賬憑證。這些已讓會計審核人員應接不暇,不愿再費時費神地沒事找事。三是高校是事業單位,由國家財政拔款,實行預算控制,不進行成本核算,用的是國家的錢,而在學校這種地方,大家也都彼此認識,對一些模棱兩可的經濟業務事項,審核人員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盡量做個“老好人”。
2.高校部分會計審核人員知識結構比較單一,管理意識淡薄。高校的會計審核崗位工作與別的崗位工作不同,它要求審核人員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理論知識聯系實際業務的能力。特別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審核人員不僅要審核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還要登錄財政網,根據具體的經濟業務內容,去填寫詳細的付款憑證,這些不斷出現的新業務要求會計人員要不斷學習,與時俱進。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高校是事業預算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喜歡按部就班的執行法規制度,不善于進行專業判斷和政策選擇,在執行過程中循規蹈矩,依樣畫葫蘆。具體表現為:一是會計審核人員往往認為自己的工作僅僅是報銷人拿來報銷單據后,對報銷單據進行審核,核對金額和領導人簽字,出具記賬憑證,然后交給出納,作為出納付款的憑據。二是很多會計審核人員對新的業務往往不知從何下手,總是以之前沒遇到過或沒處理過進行推脫,對自己的工作內容缺乏一種主動思考和積極學習的態度。三是會計審核人員財務管理目標不明確,對會計工作沒有起到應有的監督責任,對學校的管理建設參與不足,工作中常常處于被動的局面。
3.領導對會計審核工作重視不夠,給予的培訓機會較少。會計審核工作是單位財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政策性強、對業務熟練度要求高的工作。審核工作壓力大,工作彈性度小,服務意識強。審核工作事關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合理合法。但領導往往認為,會計審核人員就是報賬員,每天做著重復性的工作,給予的培訓機會較少,因此造成部分審核人員業務素質不高,知識更新緩慢。具體表現為:一是近年來高校發展迅速,師生人數增長很快,會計審核人員負責全校的日常報銷工作,工作量大,沒有扎實的會計知識和熟練的業務處理能力,工作中出現差錯的幾率較大,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也將很難保證和提高。二是會計審核人員的每一筆報銷業務都是對高校全年預算管理的微觀執行,處理的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要落實到具體的會計科目上,而隨著國家在財政、稅收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審核人員出現錯記科目,漏記分錄的可能性加大,預算管理的執行力度將受到影響。
三、加強高校會計審核工作應采取的措施
會計審核工作在高校的財務管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針對當前高校部分會計審核人員責任意識淡薄,業務素質低,監督意識弱的現象,要切實加強會計審核工作,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內部審計力度,明確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審核人員的責任,加強會計憑證稽核力度。一是高校會計審核工作是高校財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與高校教職工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搞好會計審核工作,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也責無旁貸。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不能僅局限于查賬,應該充分利用熟悉高校規章制度及財務狀況的優勢充當一個“好管家”。對會計審核中出現的不規范現象要及時指出,并責成相關人員改正。二是財務部門要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規章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范圍,以加強會計審核人員的責任感,使命感,以保證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全理合法。三是建立健全高校內部的會計憑證稽核制度,財務部門內部應配有業務水平高、素質過硬的會計人員,賦予其一定的權限,專職從事會計憑證的稽核工作,以建立財務部門的自我約束機制。
2.會計審核人員應轉變觀念,端正思想,把好“報銷關”,提高服務意識。高校會計審核人員自身要樹立當家理財的思想,既當經濟管理員,又當經濟監督員,更要當好用款單位的服務員,切實把好“報銷關”。要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堅持原則,認真審核,責任明確,精打細算,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教育行政經費真正用于學校教學、科研,為學校教育事業的持續發展提供經費保障。在把好“報銷關”的同時,更要提高服務水平,使被服務的對象真正理解支持并配合學校的財務工作,自覺遵守和維護學校的財務制度。
3.加強領導對財務工作的重視和監督。高校領導人是本單位會計工作的領導者,也是保障各項財會制度順利實施的組織者,他們對財務會計工作認識如何,采取措施是否得力,直接決定本單位的會計工作水平。一是會計審核工作雖然要求把握政策準,業務處理能力熟練,但其工作量卻很難有一個統一的尺寸加以衡量。如果單位領導能采取一些激勵措施,如根據會計審核人員出具的記賬憑證筆數,以此為基礎,按所附原始憑證的難易程度,加減一定系數,作為績效工資評定的一項重要指標,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審核人員的積極性,保證審核工作的質量。二是由于審核工作壓力大,專業性較強,同行們一般不愿長期從事審核工作,這就造成部分審核崗位“終生制”。單位領導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作好會計人員的輪換工作,以提高各崗位會計人員的綜合業務能力。
4.加強培訓,提高會計審核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修養。隨著國家改革的不斷深入,與之相配套的各項經濟政策也陸續出臺。這些不斷出臺的政策措施,涉及到高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應付職工薪酬核算與新企業會計準則接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新的差旅費報銷規定等。在這種形勢下,更新會計審核人員的知識結構已經勢在必行。一是可以舉辦一些培訓班,學習最新的政策法規及相應的會計處理變更,并加以討論,以期達到一種“培訓學習—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良性循環過程。二是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樹立會計人員終生學習的思想,并結合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辦法,以調動會計審核人員愛崗敬業,當家理財的積極性。
四、結語
總之,高校會計審核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原則性和實踐性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是高校財務管理的基礎,對高校的財務管理和高校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國高等教育發展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的宏觀背景下,高校應切實加強對會計審核工作的監督和重視,提高會計審核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會計審核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推動高校教育事業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3.林才朋.淺談會計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財經界,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