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隨著高校擴招和辦學規模的迅速發展,高校的辦學經費也隨之增大。高校在基本建設和教儀設備等方面投入的資金額已達上億元甚至十幾億元,面對巨額的資金,在合理使用的基礎上,如何堵塞資金流失的漏洞,建立資金安全與防范風險機制,確保資金安全、有序地流動,不僅是高校財務管理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且也是高校各項事業健康向前發展的根本保證。
[關鍵詞] 高校;資金安全;財務制度;財務風險;監督
隨著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高校的辦學規模也迅速發展,高校在基本建設、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方面的投資急劇上升,投入的資金額已達上億元甚至十幾億元。伴隨著資金的大量積聚,資金運作風險日益凸現,有些高校已出現了違規出借資金、個人貪污、挪用公款和擅自擔保造成損失等現象,高校資金安全已存在重大隱患。為此,建立資金安全與防范風險機制,已勢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和財務指標預警系統
(一) 制度完備是資金安全的重要保證
首先,要以《會計法》、《預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財經法規為基礎,嚴格地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制度》。其次,明確相關部門的責職和個人權限。從校(院)長到財務處長、各系、室和部門負責人的資金審批權、程序和責任,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權限范圍外處理資金業務。各系、室和有關部門對學校下達的預算經費要進行統籌安排和合理使用,不得突破預算,更要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對于越權審批和超標準、超范圍的開支,財會人員要及時予以糾正或有權拒絕辦理,并向財務主管、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同時也要為財會人員履行職責和認真執法撐腰,幫助他們解決履行職責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切實為財會人員實行有效監督創造一個良好的內部環境。再次,對于購買大宗物資、圖書資料和教儀設備等都要實行招標制度;對于基建項目、大額的銀行貸款和重大投資決策等;都要由學校黨委會或校(院)長辦公會實行集體審議聯簽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以防個人收受回扣和侵占、挪用、轉移資金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同時,高校應根據自身經濟業務的要求,不斷修改和完善內部制度,包括:
1、建立崗位輪換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做到一人一崗,財會人員應要定期輪換崗位,在不同的崗位上相互制約和監督,以強化內部會計控制功能。
2、發揮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功能和監控作用。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有制約的操作程序和權限進入財務系統處理業務,財務負責人也可以隨時通過該系統提取各項財務數據,對會計業務進行經常性檢查和了解學校的各項收支情況及資金結余等,實現及時監控和管理,從而提高資金信息傳遞的速度和質量。
3、加強與開戶行的聯系和溝通。讓銀行了解本單位的情況,以便遇到不疑的結算業務能及時發現,充分利用好銀行的監督功能,防止有人利用偽造、變造的票據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確保資金的安全。
4、加強貨幣資金控制和銀行賬戶的管理 。做到:(1)貨幣資金的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憑證;(2)嚴格執行現金的開支范圍,絕不允許坐支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3)各種空白結算票據必須進行登記和保管,并加強印章和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不得擅自簽發空白轉賬支票,嚴禁公款私存。5、積極推進財務公開進程。針對目前有些高校花錢大手大腳、資金使用浪費現象較多且投資失誤相對較大等,高校更要實行透明的財務公開制度,不能僅公布總賬,不公布明細賬或把一些不便公開且數額較大的費用以“其他支出”來遮蓋。要增大各項經濟工作的公開性、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尤其要重點公開學校的重大經濟活動決策和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財務事項以及熱點、難點的財務問題,如重大開支、各項經費收支情況,固定資產購建計劃等。使廣大教職工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權、民主管理權和監督權,從而減少資金浪費和損失,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使財務決策更加科學化、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財務風險的發生。
(二) 建立專門的財務指標預警系統
要做好財務指標風險預警系統的組織工作,包括建立風險評價與預測模型和設計預警業務流程等。一旦財務指標達到或超過警戒線能及時、有效地反映和預報,以便學校管理層在分析財務指標可信度、真實性的基礎上利用各種方式化解或控制財務風險的發生,確保高校資金安全、高效地運作。
二、實行有效的財務監督體制
不論高校采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還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都要明確學校財務處對全校財務和經濟活動的統一領導,對全校財力和資金進行有效調控和監管。除后勤服務集團、校辦企業等二級會計核算單位外,所有的收支都要納入學校財務處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和統籌安排,這有利于學校統一調配各類資金,使得學校管理層根據資金收入情況制定較為合理的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除二級會計核算單位外,任何系、室和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在銀行單獨開設銀行賬戶,防止這些部門亂收費及私設“小金庫”為小集體和個人謀福利的行為發生。
針對目前有些二級會計核算單位效益低下、經營不善、虧損嚴重、財務開支混亂或有協議不執行以至管理費不繳納、有利潤不上交等問題。高校應實行會計委派制度,由學校財務處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財會人員到二級會計核算單位任職,要明確其職責權限與被委派單位的關系,并對二級會計核算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核算和監督,使其所有的會計業務在公開、合理、合法的財務規則下進行。從而加大對二級會計核算單位的財務監管力度,防止其過分強調自主性而脫離學校的約束,確保學校對資金的有效控制。
三、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
建立高校經濟責任制是依法理財、強化監管,防止財務風險和保障資金安全的重要舉措。高校近年出現的經濟案件幾乎與制度不善、管理不嚴、職責不明有關。因此,建立健全的經濟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尤其重要。在《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也明確規定了校(院)長作為高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全校的經濟工作負總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基礎上,要建立起各分管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和基層財會人員等經濟責任制及多層次的管理體系。通過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逐級實行經濟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經濟責任,增強單位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意識,使各級人員能按崗位責任制的規定在經濟工作中各盡其職、各司其責,使學校的財經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這既促進高校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規范高校的經濟秩序。同時,還要建立各級經濟責任人的財經工作實績考核與學校的人事考核制度相結合的考核制度,其考核結果作為各級經濟責任人獎懲、業績評定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從而使高校的經濟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在實行經濟責任追究后,哪個層次出現問題,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其上一級在發現問題時能否作出有效處理的相關責任,以增強各級人員的職務責任感和使命感。
四、發揮內部監察審計部門的作用
高校的監察審計部門是高校內部監督資金合理規范、有效使用和保障資金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關口。要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對會計資料和會計檔案進行經常性審查,可以及時地發現和糾正財務活動中的錯誤及弊端;建立財務部門與監察審計部門的財務聯網,審計人員可以隨時看到財會人員處理的每一筆會計業務,能夠在線實時審計監督;強化審批權限的控制審計,使各級人員權限和責任明確;加強對各類經濟活動的審查和重大開支的專項審計,可以避免和減少因相關人員工作失職或自身職務犯罪給學校造成的經濟損失;對各系、室、和部門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可以避免資金濫用和流失,確保辦學經費的有效使用;對廣大師生員工反應大、有問題的經濟活動審計,應增加透明度,包括公布審計結果和處理意見,使審計真正起到應有的警示和震動作用。
此外,還要對財會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財經法規政策、業務及職業道德的培訓,不僅讓他們掌握新政策和學習新知識,使其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和應承擔的經濟責任乃至法律責任。而且還要結合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辦法,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并實行獎優罰劣制度,充分調動財會人員愛崗敬業、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地處理會計業務,認真履行其會計監督職能,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和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從而全面提升財會人員防范、識別和控制高校財務風險能力,增強資金安全運作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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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雄源 文章來源:廣東省梅州市嘉應學院財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