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當前高校正在大力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這一新制度的實行將對現行高校財務管理產生較大的影響。本文在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內涵、特點、支付方式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探討了如何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效率的對策。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高校 財務管理效率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普遍實行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是一種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撥付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現代國庫管理制度,其最終目標是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庫撥出資金的庫外沉淀和閑置浪費現象。這一新制度的特點一是取消各部門各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支出賬戶,將這些資金統一集中到各級財政部門在中央銀行或經批準的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單一帳戶中;二是為了準確核算、反映各支出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財政和國庫部門按支出部門、資金性質等設立國庫分賬戶和分類賬戶;三是支出一旦發生,財政資金由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付給商品供應商和勞務提供者,不存在非單一賬戶下出現的多環節轉賬業務。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財政資金的支付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具體方式有兩種:1、財政直接支付: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按月向財政部門報送資金使用申請,預算單位實際發生支付業務時,向財政支付機構提出申請,財政支付機構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或資金使用計劃對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向代理銀行發出支付令,通過代理銀行進入全國銀行清算系統實行清算,將財政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經由財政專戶撥付到收款單位的銀行賬戶。工資、政府采購、大型建設修理項目資金都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方式。2、財政授權支付:由財政為預算單位在代理行開設零余額賬戶,由預算單位自行發出支付指令,通過轉賬和現金方式支付,代理行零余額賬戶每天在支付后同國庫清算,保持賬戶余額為零。該賬戶定時、定量與國庫清算,賬戶資金使用情況定時向財政報賬。實行財政授權支付的一般為小額和零星支出。由于銀行間的結算是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時進行的,因而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的零余額賬戶在每次結清后余額都為零,所有財政資金的日常節余都保留在國庫的單一賬戶中。從國庫分散支付制度轉變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將對現行高校財務管理產生較大的影響,如何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加強高校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迫在眉睫, 本文對此進行了初步的探討。
一、強化高校的預算管理。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財政資金不再直接下撥到高校,而是由財政支付中心將年度經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追加調整預算通過網絡以指標的形式下達給預算單位,各預算單位按照指標的數額在年度內分月編制用款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匯總后上報財政部門審批,財政部門根據審批后的批復計劃給預算單位下發用款額度,預算單位按照用款額度和用款計劃中的項目分別以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使用資金,而用款計劃編報和批復的依據就是高校的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要求預算具體準確,而目前高校的預算編制比較粗糙,年中增加預算的隨意性大,集中支付后,人為的因素一定不小,改革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所以必須強化高校的預算管理。具體措施:1、推行市場經濟國家普遍采用的部門預算編制方法,將預算支出按部門和支出項目進行細分,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推行提供可靠的保障。2、高校應在“大收大支”的綜合財務預算的基礎上建立科學的預算定額和指標體系,盡可能細化預算,使所有財政性資金的支付都建立在明細預算基礎上,科學、合理、準確、詳細地安排本年的支出,并根據資金來源的性質將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區分開來,確定哪些項目是財政直接支付,哪些項目是財政授權支付。3、預算單位還要根據預算編制用款計劃,并落實到類、款、項、目,做到每月用款計劃都能心中有數,增強用款的計劃性。4、校內各用款單位及相關資金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準確、按時報送用款計劃,使資金嚴格按計劃支付,杜絕無預算的支出,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同時在政府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支持下,使資金支付管理內容更加細致,時間上更具有主動性。這樣才能更好的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提高高校財務預算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
二、建立一個適用國庫集中支付的電子信息管理系統
國庫集中支付依賴于一個高水平、高起點、高質量的財政支付信息系統,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就必須建立一個能夠與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兼容的現代化管理信息系統,沒有這個信息系統,就無法與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對接,無法實現國庫集中支付。只有極大的促進高校財務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具有高等學校特點的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與完善,才能確保能夠通過網絡信息手段,將高校的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到財政支付信息系統,為執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提供及時、準確的相關信息,保證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在高等學校順利實施。
這一信息管理系統要實現資金使用者、資金管理者和支付銀行聯網,提供以下功能:一是要滿足資金使用單位申請使用資金需求,方便預算單位將預算開支的業務準確、完整地輸入系統,形成電子憑證,提出支付申請,通過網絡及時傳輸到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使支付中心及時收到信息,同時可在電腦中自動查詢有關支付中心審核后的反饋結果,了解到申報的業務是否通過審定,及時查詢支付銀行的支付信息。二是要滿足資金管理者的預算撥款和審核需求,使國家財政部門及時將相關預算指標信息錄入系統,然后審批給下一級的預算支付中心,直到預算支付到達基層的國庫預算支付中心后,基層的國庫預算支付中心在收到各資金使用單位的支付申請后可進行審核,生成授權支付憑證,送交代理的銀行進行資金支付。三是要滿足支付銀行的日常支付信息的接收和相關賬務和報表處理,并及時反飯相關信息給資金使用者和資金管理者。
三、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我國原有的財政性資金的收繳和撥付方式,基本上是通過征收機關和高校層層設置賬戶,層層轉撥資金,最后支付到最終用款單位或收款人,至于用款單位如何使用資金,何時使用資金,財政部門無法及時、準確掌握,只有待高校上報會計月報時才會知道,這是典型的事后監督。實行財政集中支付制度以前,高校出現了多頭開設賬戶,預算內轉為預算外、小金庫、帳外帳等現象,造成資金管理混亂,效率低下,而且易于滋生腐敗。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首先要對高校的用款計劃進行審核,對沒有預算指標的用款計劃不予審批。而且在高校的支出行為發生時,無論是財政直接支付還是授權支付,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以及沒有計劃的撥款申請,要在發生前加以制止,從而形成了對財政資金的全過程監督。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僅有利于財政部門對資金的流向和流動進程進行及時監督,也有利于加強各單位的財務和資金管理,避免多重設置賬戶,減少資金撥付環節和資金沉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財政資金活動的透明度。
總之,國庫集中支付在我省實行時間較短,積累的經驗也較少,各單位也都在積極探索適應改革需要的財務管理模式,相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一定會使我省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不斷地推向前進。
參考文獻
[1]徐曙娜:《我國國庫集中收支制度研究》,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
[2]彭久麒:《政集中收付制及其對高校的改革導向》,西南民族學院學報(哲社版),2003年第5期。
[3]張繼珍:《關于我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1,(7)。
[4]高秀江:《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簡介》,審計理論與實踐,2000,(3)。
作者:李萍 文章來源:蘭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