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管理意識薄弱、制度欠缺和職責不明,公安機關基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亂”,“散”、“雜”等問題嚴重,本文建議從多角度入手,實施綜合治理
所謂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作為勞動資料或其它用途的財產。本文所談的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固定資產,主要是指縣(市、區)公安局及其派出所使用的房屋,家具、交通工具、警用器材,儀器設備,圖書等。筆者在調研中發現,目前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固定資產,較為普遍地存在家底不清,流失嚴重,產權不明,賬賬,賬表、賬卡,賬物不符的現象。固定資產管理與公安機關內部管理總體要求不相適應的矛盾亟須解決。
一、基層公安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的現狀
筆者認為,目前一些基層公安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不善主要表現為三個字:“亂”、“散”、“雜”。
亂:一是來源渠道亂,基層公安機關的固定資產來源比較復雜。二是管理制度混亂,缺乏嚴格有序的管理制度和應有的監督機制。三是管理部門亂。目前,基層公安機關對固定資產管理沒有統一部門,因而出現固定資產有人用,無人管的現象。
散:主要表現在一些單位購買固定資產無序誰需要,誰購買:誰購買,誰使用。一些單位出于各種因素,對上級主管單位直接撥給的固定資產,既不報告,也不登記:一些單位領導人缺乏大局意識,奉行“會哭的孩子多吃奶”信念,利用或把握各種機會,竭力為本單位增加固定資產,且不登記入賬。久而久之,逐步形成單位部門之間貧富不均。
雜:基層公安機關,由于工作機構龐大,部門較多,工作任務繁重,固定資產需求量大。各種固定資產種類繁雜:有車輛、有槍械、有服裝、有器材、有電腦,有房屋等,僅大類就有22種,小類不計其數。由于沒有統一,明確的管理部門,歸類不統一,顯得雜亂無章。
二、基層公安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的難點
一是管理意識薄弱。一些基層單位存在“重錢輕物”、 “重供輕管”的現象。側重對日常經費的管理,而相對輕視對已購固定資產的管理:注重財政撥款資產的管理,相對忽視對自籌和饋贈資產的管理。有的雖也進行了管理,但缺乏長效機制,致使出現賬賬不符,賬物不符的現象。
二是管理制度欠缺。多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從部機關到基層所,不能說對固定資產的管理重視少了。多次的清產核資,對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前清后亂,甚至邊清邊亂的現象時有發生,其主要原因就是基層管理制度建設不夠,制度執行不力,制度監督機制不足,購入,使用、調出,報廢、調劑、統計,審批等等各種制度和制度間的制約等都亟須完善。
三是管理職責不明。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三張皮”現象比較嚴重,缺少應有的聯系和制約。資產的管理,配置、使用、信息不暢,各部門管理固定資產的職責與責任不明確。
三、基層公安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的對策
針對目前一些基層局,所固定資產管理“亂、雜、散”的現狀,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采取有效措施,實施綜合治理。這里,也可概括為五個字:“教”、“責”、“制”、“嚴”、“監”。
1 教:加強教育,提高認識
首先,公安各級領導要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著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善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解決問題。其次,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高低直接影響資產管理工作的質量,應著重抓好管理人員的業務學習。第三,要把對全員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教育提上議事日程,要教育干警明白管理好固定資產是加強公安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是內部管理的重要環節。切實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是保障和滿足業務工作的需要,同時也是堵塞漏洞,防止滋生腐敗的重要手段。要讓干警們認識到,管好固定資產人人有責。真正做到領導宏觀調控,基層積極落實,個個參與管理,物盡最大效用。
2 責:明確職責,建立網絡
要明確從局領導到具體使用人的有關管理職責及管理要求。基層公安局都應成立由分管領導,后勤,財務使用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具體負責年度物資計劃的編造以及定期分析、檢查財產登記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等工作,明確各個環節和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是明確歸口管理部門職責。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器材、設備的計劃,購置、驗收、保管、發放、調撥、維修、清查等工作,并應按規定建好兩種固定資產明細賬:(1)按固定資產逐臺逐件登記,以便掌握全部在庫及在用器材,設備總情況;(2)按領用部門登記,以便掌握固定資產分布情況。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各個環節的管理手續是否齊全,確保賬、物、表完全相符。同時,適時按需進行資產調配,做到資產的合理配置,不閑置,不重復,不浪費。 二是明確財務管理部門職責。財會部門負責資產的核算與管理,負責登記固定資產的總賬,分類賬,進行國有資產的明細核算和監督,督促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國有資產增減轉移手續。凡是購置屬于固定資產的物資,不論資金渠道,一律都要經過管理部門人員驗收登記入賬或簽字后方可報銷;對無償撥入或接受饋贈的資產,也要憑有效證明入賬登記。財會部門還要定期檢查各處(室)固定資產賬目的設置是否健全,增減轉移手續是否齊備,賬務處理是否正確,與歸口部門的對應賬目是否相符等等。確保各類固定資產手續完備,資金渠道正當,賬務處理準確,賬賬一致,符合要求。
三是明確使用部門職責。使用部門是進行資產管理的重要一環,忽視了這一環節,整個資產管理就將流于形式,容易產生前清后亂或邊清邊亂。使用部門必須加強對資產管理的認識和責任感,明確指定專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及時記好明細賬,財產物資進出庫必須履行手續,在做好固定資產管理的同時,也要建立各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定期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防止有違紀和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浪費現象。
3 制:健全制度,強化制約
在財產清查登記的基礎上,根據各單位具體情況,及時制定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物資管理制度》、《業務器材,設備管理規定》、《車輛管理制度》、《槍械管理規定》、《文物、圖書資料的管理規定》、《高檔辦公用品管理規定》等若干項管理制度和各級統計報表定期反饋制度等,使各單位財務管理,物資管理使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同時,固定資產管理不僅要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還要建立各部門管理責任獎懲制。這是管好固定資產的關鍵。推行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個管理部門的目標責任,把財會部門、物管部門和使用部門擰成一股繩,避免相互推諉扯皮現象,使財產物資的管理做到件件有賬,人人有責,賬物相符,賬表相符,保證使用部門不僅有使用權,而且還要承擔愛護和保管維修的義務。要根據具體情況,實行獎懲制,對管理好,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必要的獎勵或通報表揚,并同公務員職務的晉升接起鉤來,對少數管理不力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要給予處罰和賠償。以此做到賞罰分明,充分調動管理人員和干警的積極性,使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步入有序規范的軌道。
4 嚴:嚴把“三關”,合理使用
一是把好事前申請和事后審核登記關。各使用部門添置固定資產,要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事先編制計劃,經領導批準(大宗資產經集體會辦,必要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務主管部門審批)后,由歸口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辦理,及時進行登記,該集中采購的要集中采購,事后財務部門審核把關,嚴格掌握標準,真正做到該買的及時購買,不該買的堅決不買,減少盲目購置。當前,要特別搞好反腐倡廉,不買或少買高檔辦公用品,辦公設備,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把好調劑報廢關。一些使用部門本位主義思想比較嚴重,不需用和多余的固定資產不愿轉到其他處(室)調劑余缺,把本不該報廢的報廢。針對這種情況,應作出明確規定,各部門不需用的和多余的固定資產,一律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處理。首先在內部調劑余缺,使有限的物資發揮最大的效應。如確屬需要調出或不適用需變賣的,必須經領導和管理部門批準。固定資產報廢,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凡超過使用年限確定不能使用和修復的固定資產,應由歸口管理部門報經領導和有關部門鑒定批準后方可報廢。大型固定資產的報廢還要報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賣出的收入和報廢的殘值收入,一律用于購置新的固定資產。
三是把好資產盤查關。為及時掌握“家底”,了解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情況,防止前清后亂,要堅持各使用部門對自己使用管理的固定資產實行月報制度,物資管理部門每季對所有貴重資產進行一次檢查核對,年終全面清查一次,必要時隨時組織抽查、核對。對損壞和丟失的資產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意見,并總結經驗,改善管理,始終做到管理有序,忙而不亂。
5 監:加強監督,嚴而有序
用好管好基層局,所固定資產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既繁且雜,沒有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是很難持之以恒的。因此,為了確保綜合治理到位,還要在搞好內部各項管理和制約的基礎上,加強外部的監督工作。資產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都要加強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跟蹤抽查,促使各基層局、所真正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從工作上行動起來,努力加強資產管理,真正使資產管理工作走上管理制度化,執行規范化,配置科學化,職責清晰化,檢查常態化的有序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