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余曉陽
行政事業單位的暫付款項主要是行政事業單位在公務或公益活動中與所屬單位、其他單位及本單位職工發生的臨時待結算款項。由于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不計提壞賬準備和減值準備,各行政事業單位在暫付款項的管理上存在著諸多問題。筆者現對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的管理淺談一點個人看法。
一、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1.缺乏暫付款項管理意識和責任意識。一方面,單位領導對暫付款項的管理不夠重視,主要表現在:注重單位外部形象,輕內部資產管理,注重單位收支情況,輕往來賬款的管理。另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較少,大多財務人員身兼數職,特別是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兼職現象更加嚴重,在工作上疲于應付;再加上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調動頻繁,有些移交手續也不完備;少數經辦人員缺乏責任心,對暫付款項跟蹤管理不到位,該結算的不結算,該清收的不清收。
2.缺乏暫付款項管理的業務技能。單位領導和業務相關人員及財會人員缺乏對暫付款項的產生、處理等業務知識,特別是財會人員在財務處理當中對于核算不能準確地把握,如付款時應做支出還是掛暫付款項,收到款項時是沖暫付款項還是做收入等,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中有關暫付款項的處理原則知之甚少。
3.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管機制。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流于形式,相當一部分單位沒有設立內審機構。即使設立內審機構的單位對暫付款項的內部控制制度也不夠重視,在執行上大打折扣,遇到具體問題時又過分強調靈活性,使內部控制制度名存實亡,失去了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一些單位為了賬面的“美觀”,確保收支水準,將部分應列收支款作為暫付款項。有不少單位暫付款項的經濟業務實際已經結束,相關部門未及時取得合規發票,沒有及時結算并轉為支出而掛在賬上。還有一些單位隨著時間推移、人員變動,借款協議留置個人手上或裝入檔案,履行情況無人過問,有的借款單位已經注銷或不存在,實際上已成壞賬。
二、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管理的措施
為解決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賬面價值的真實完整,杜絕可能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應加強以下幾方面的管理。
1.增強暫付款項管理意識。首先,充分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在全社會形成“以為國理財為榮,以浪費國家財產為恥”的良好社會風氣,使每個單位上至領導、下至普通職工都能參與到財務管理中來。其次,應充分認識到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長期掛賬,不但違反了《會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還可能產生嚴重的后果:一是不及時轉為支出,虛擬了部門、單位的債權,影響了財務收支的真實性;二是可能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甚至為腐敗行為提供滋生的土壤。
2.提高暫付款項管理的技能。首先,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度等的學習領會,特別是有關暫付款項的增減事項及核算的相關要求。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調動頻繁,特別是財務人員的上崗下崗隨時發生,對財經知識及會計核算的學習顯得尤其重要。其次,加強對暫付款項的明細跟蹤管理水平,對每項暫付款項的產生及轉出進行科學明細管理,會計核算方面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新路子。第三就是加大對暫付款項的清理力度,對有還款能力而拒絕還款的要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予以追償。
3.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管機制。首先,要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崗位責任制,明確單位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同時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職責范圍,將資產管理責任落到實處。其次,要建立內審機構,同時賦予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制定內審程序。還有,就是對行政事業單位暫付款項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理,除平時跟蹤細化管理外,還有進行集中清理的必要,如每年部門決算前都要進行賬務收支、往來款項的核對清理。最后,就是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管,以及社會和單位職工等各方面的監督。
(作者單位:淳安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