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我國高校的財務風險也逐步凸顯出來,本文從外部環境和內部成因兩個方面分析我國高校財務風險的形成,并從高校財務風險的主要參與方:政府、高校和銀行三方提出風險防范的措施。
【關鍵詞】 財務風險;形成;防范
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的概念最先出現在財務管理領域,其出發點是基于企業財務管理決策活動過程中的不確定性,指企業的財務系統中客觀存在的由于各種難以或無法預料和控制的因素,使企業實現的財務收益和預期財務收益發生背離,因而有蒙受損失機會的可能性。
高校是專門從事培養高級專門人才、進行科學研究、為社會提供多方服務的機構,是靠國家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面臨的財務風險不同于企業。對高校這種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其財務風險的定義是:高校在運營過程中因資金運動而面臨的風險。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高校的財務風險也正在凸顯。
一、我國高校財務風險形成的外部環境
(一)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主體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高等學校自批準設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高等學校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高校法人資格的取得,雖擴大了高校的辦學自主權,但同時由于要“承擔民事責任”,也因此給高校財務風險的形成埋下了“伏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同時規定:“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高等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這顯然會給高?;I資方式、資金構成帶來變化,同時難以避免財務風險的形成。
(二)高等教育投資方式的轉變
隨著經濟體制的轉變,宏觀管理體制變革和投資方式的變化將高校推到了市場經濟大潮中。高等教育規模的日益擴大以及社會對高等教育需求的不斷增長,教育投入和教育需求之間的矛盾隨之突出。高校在教育撥款不足的情況下,積極拓寬籌資渠道,改善了辦學條件,緩解了事業發展過程中的實際困難。這些既擴大了高?;I資渠道,但也加大了籌資風險。
(三)現行高校財務制度很難適應新時期高校的發展
隨著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化,不再單純地依靠國家財政撥款,高校的自有收入和自籌的辦學資金,如學費、住宿費、貸款及一些租賃資金和社會捐贈已經成為高校辦學資金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收付實現制為記賬基礎的高校會計核算,在某些方面產生了局限性,無法全面準確地記錄和反映高校的負債情況,從而難以及時發現和抵御財務風險。同時在收付實現制基礎上以貸款形成的隱性債務,在高校的會計賬務核算和報表中得不到反映,高校不自覺地夸大了可支配財務資金,無形中對高校的宏觀決策和財務運行產生了誤導。如由于基建會計獨立核算,由學校償還本息的貸款在學校的財務報表上沒有體現,造成學校負債狀況不實而可能出現盲目擴大投資,可能給學校帶來一系列的財務風險。
(四)教學水平評估
目前各個高校接受教學評估,基本要求是軟件條件、硬件條件一起上,有的高校對于這樣的壓力難于承受。高校之間的人才戰愈演愈烈,形成了相互攀比之風,你用百萬元聘一個教授,他花千萬元加別墅引入一個學科帶頭人,個人的人事檔案可重新做。但是,對這些引入的人才是否能夠做出相應的貢獻并沒有具體評判體系,稍不順心人才就跳槽,高校最終人財(才)兩空。人才管理不甚完善,也是直接導致資金流失的財務風險。
(五)競爭激烈的生源市場
我國高校收費制度經過幾年的改革,目前已初步形成高等教育經常性成本分擔機制,學費收入占學校收入的比例達30%左右,一些地方院校的比例則更高,達到50%左右。資金籌集渠道的改變,使高校資金供應更加依賴于生源市場。從1999年高校擴招至今,畢業生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就業形勢。追求名牌院校、重點院校是越來越多家長的選擇。這都對部分高校生源產生了嚴重沖擊,使學費收入受到一定影響,加大了其財務風險。
二、我國高校財務風險的內部成因
(一)管理層風險意識不強
高校管理者對財務風險的監測和危機前的種種征兆重視不夠,未能及時采取措施,以至于危機爆發,措手不及是構成高校財務風險的重要成因。由于高校在很長時間內處在國家預算約束下,不需要考慮財務風險管理的問題,導致了高校領導層風險責任意識不強,對財務風險管理沒有足夠的重視,沒有有效地開展對財務風險的監測與防范。
(二)高校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雖然高校事業發展快速,但財務管理體制落后于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表現為:第一,重核算,輕管理;第二,上撥下用,多撥多用、少撥少用;第三,資金分散。會計人員習慣于記賬算賬等日常核算工作,表現出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沒有充分的認識,無論是在財務管理意識還是財務管理水平上都與高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和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擴招引發過度負債
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大規模擴招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現象?!吨袊刨J風險報告2007》顯示:2005年以前,我國公辦高校向銀行貸款總額達1 500億-2 000億元。而2007年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梅穎專題調研結果顯示,目前高校貸款總額已達2 500億元,且有擴大趨勢。目前,幾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貸款,一般的高校貸款在4億元-8億元,高的達到20億元以上。如此大規模的建設、投資所形成的債務負擔,直接構成高校的財務風險,是高校面臨的嚴峻問題,加上高校缺乏對貸款規模與還款計劃的可行性研究,貸款結構失衡帶來還款期的過度集中,加大了高校財務風險程度。
(四)缺乏財務預警系統
財務預警分析是通過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的綜合分析、預測,及時利用財務數據和采用數據化管理方式,在高?,F有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礎上,設置相關量化指標,對高校經營各環節發生或將可能發生的風險,發出預警信號,為管理當局提供決策依據。但大多高校由于技術、人員素質和管理方面的原因,都未建立財務預警系統,甚至未認識到建立財務預警系統這道“防火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已經建立財務預警系統的學校,由于現行財務預警系統的局限性,其工作仍停留在表層上,定性分析不足。
(五)高校不合理的投資,導致資產流失
一些高校貸款建設項目存在盲目性、重復性,好大喜功,缺乏科學的可行性論證,對未來的經濟效益把握不準,建設工期長,還貸政策不健全,所貸資金超過實際償還能力。嚴重時會出現大量的不良負債,影響整個學校的發展。對外投資辦企業是分擔高校負債辦學壓力的手段之一。甚至有部分高校領導改變高校資金用途,用做股票投資和其他風險性債券投資,如前天津大學原校長單平因違規炒股造成3 750萬元的損失。一些單位不顧教學、科研事業發展的需要,隨意將資產轉化,開展經營活動,為自己搞創收,使高校國有資產流失嚴重,財務風險進一步加大。
三、高校財務風險的防范
政府、高校和銀行是我國高等學校貸款辦學博弈的主要參與方,雖然三者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但是任何一方的失誤都可能導致高校借貸風險的加大。因此,高校財務風險的防范和控制需要三方的共同努力,以防范其進一步擴大。
(一)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
有關專家分析認為:政府是高校借貸風險的最終承擔者,因此,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有責任對高校財務加強管理和監督,以保證高校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目前的情況下,一方面,政府應根據相關政策法規進一步加大對高等教育的實際投入,采納政協等建議發行教育國債,或其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中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另一方面,政府對高校目前面臨的財務風險應該采取積極的措施加以指導和監控,在目前許多高校面臨的國家教育部教學水平評估方面采取一些更切實際和可行的方法,幫助各高校既提升辦學水平,又不至于為了評估而進一步加大財務風險。人大校長紀寶成稱,從2009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的適齡人口將逐年下降,到那個時候,一些高校就可能面臨生源不足的問題。紀寶成校長認為,在經歷了連續8年年均24.3%的高速增長之后,現在中國高等教育的任務不應該是繼續做大,而到了應該認真研究如何做強的時候了。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監測,引導各高校合理的發展,形成中國高等教育的一個合適的規模,以迎接由此帶來的風險。政府應根據我國高等教育的現狀,制定科學合理的發展規劃,根據規劃方案來引導和監控各高校的發展,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主動監管高校財務風險。
(二)高校加強自律和建設
高校作為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債務人,是財務風險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加強自律和建設,以防范高校財務風險。
首先、高校必須對高校財務風險有正確的認識,開源節流,進一步拓寬多元化的籌資渠道。財政撥款是高校經費來源的主要組成部分,對于這部分撥款,管理上以節流為主,同時還要采取開源措施。同時,高校要下大力氣解決學費欠繳問題,其次,要多爭取科研課題和經費,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高校要改變傳統的籌資方式,克服對財政撥款的依賴思想,積極尋找新的籌資渠道。根據一些學校的經驗和目前高校的情況,通過土地置換、校辦產業、合作辦學等措施提高高校自身的創收力,以分散財務風險。在外部融資方面,除了銀行貸款,高校還應該注重其他融資渠道的拓展,可以加強和推廣融資租賃等其他新興的融資方式。
第二、建立科學的高等教育會計制度。根據高校財務的特點,建議將現行的收付實現制會計基礎改為權責發生制。當前高校實行的會計制度雖然能夠較為完整地核算和提供各會計期間的現金收支信息,但不能真實反映各會計期間高等學校的資源耗費情況和高等教育的成本,比如說應付及暫存款沒有真實體現學校的債務,基建單獨設立賬務系統,未納入事業賬,不能真實反映高校的財務狀況等。
第三、高校必須建立科學的財務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全面反映高校負債狀況和財務風險承受能力。建立財務風險預警系統,就是指在高?,F有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基礎上,設立科學化的敏感性財務指標,通過分析和評價這些指標的變化,及時揭示潛在的問題,對可能或將要面臨的財務危機進行預防的一種財務分析系統。高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舉債辦學擴大規模這個時機,同時又要防范過度舉債而引起的財務風險。
第四、樹立風險意識,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高校應樹立風險意識,特別是領導層必須將風險防范意識貫穿于整個決策的始終。為防范風險,學校必須采用科學的決策方法,并在決策過程中充分考慮影響決策的各種因素。建設項目應根據輕重緩急,有選擇的上馬。目前高校的基礎建設資金多是貸款資金,因此應該優先投入在一些關系學校發展大計的關鍵性項目上,比如高校的圖書館建設、實驗室建設或相關設備的更新改造等;另外則可以考慮資金回收快、經濟效益好的項目,比如學生公寓、學生食堂等。
第五、規避校辦企業的連帶責任。隨著我國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高校自主權越來越大,其校辦產業走向社會的步伐也日益加快。雖然高校的校辦產業均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設立和進行企業運作,但是高校作為校辦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對校辦企業負連帶責任。高校應當從校辦產業的產生、運行到后期管理,采用市場化的手段,規避其可能的連帶責任。
(三)銀行加強控制
銀行是高校貸款的直接債權人,是貸款風險的直接承擔者,如果高校貸款不能夠還本付息,其貸款將成為銀行的壞賬,而直接影響銀行的所有者權益。因此,銀行加強對高校貸款的管理,積極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高校貸款風險,不僅僅是對高等教育事業負責任,同時也是防止銀行自身發生信用危機的重要環節。
商業銀行作為高校的債權人,在借貸管理中,必須堅持審慎的信用配給機制;在貸后管理中,要對高校貸款的使用和高校現金的流向進行專業化的跟蹤監控;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將優質的高校貸款打包為信貸資產組合,以其作為基礎資產,進行資產證券化運作,以降低銀行對于高校貸款的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并強化銀行對高等教育發展的信貸支持。
綜上所述,高校財務風險的防范是一個系統工程,政府、高校和銀行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三個主體應當各盡其責,共同合作、相互促進,還要在監管上相互制約,形成一個系統?!?
【參考文獻】
[1] 胡信生,拓東玲,王希文.高校財務風險的類型及其防范[J].高等農業教育,2005(2).
[2] 鄭繼輝,“高校財務風險”研討綜述[J].銅陵學院學報,2003(3).
[3] 新京報,2007.7.6.
[4] 新華報業網2007.5.18.
[5] 黎凱.中國公立高校借貸辦學的風險與對策研究. 南昌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碩士學位論文,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