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社會責任是目前令人關注的熱門話題。本文在2008年初國資委發布的《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以及2006年深交所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的背景下,討論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報告應該傳遞什么信息。
首先,作者指出報告主題是從環境到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根據調查,目前世界上的大公司全都編制了環境報告;在我國香港,1999年以來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也開始公布環境報告。隨著公司報告內容和涉及范圍的不斷擴大,可以說,目前的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報告都是從企業環境報告演進發展而來的。
接著,作者介紹了報告結構,即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容組成。要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報告質量不斷提升,必須解決內容的實質化和增進可信度的兩個問題。前一個問題的核心是建立標準,后一個問題的核心是實施獨立第三方審核。
就建立標準來說,目前來看,國際上比較有影響的是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提出的標準,即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該指南認為,可持續發展報告覆蓋企業的三重底線,即經濟、環境及社會責任業績,并給出了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準則和框架。迄今為止,已有26個國家的200多家企業以該指南為依歸,也為我國目前大公司編制和發布報告所采納。遺憾的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單獨建立和提出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報告標準。此外,由于報告的方式沒有統一的規定,本文介紹了三種常見的報告方式:文字敘述;在現有的財務報表中添加新項目;社會責任報表。作者分別就這三種報告方式的主要內容、適用范圍以及優缺點進行了比較,便于企業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從增進可信度的角度來看,對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報告實施獨立第三方審核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報告內容的客觀性和可靠性。作者指出從增進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報告的信息價值來看,發展方向應該是:要有專業的獨立第三方審核。
(王莉整理自《財務與會計•理財版》2008年第5期,作者:王立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