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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費用
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具體費用詳見如下:
1、土地出讓金: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
2、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有關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凈支出,安置及拆遷補償,農作物補償費等。
A、土地征用費
B、耕地占用費
C、安置養老費
D、拆遷補償費
C、土地補償費
D、其他
3、合作補償款:補償合作方地價,合作建房分配的房屋成本和稅金。
4、中介費
5、預提
6、其他:含契稅、初始登記費等。
土地費用約占總投資金額的20%~50%。
二、前期工程費
在取得土地開發權之后,項目開發前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費用。具體費用詳見如下:
1、勘察設計費
A、勘察及丈量費
B、規劃設計費:含景觀設計
C、競標設計補償費
2、三通一平費
A、臨時道路
B、臨時用電
C、臨時用水
D、場地平整
E、臨時設施費
3、可行性研究費
A、可行性研究編制費
B、市場調查費
C、項目建設咨詢費
D、其他
4、人防費
5、大市政配套費
6、其他
A、招標代理及管理費
B、配套方案征詢費
C、測繪費
D、工程保險費
E、環境評估費
F、竣工檔案編制費
G、日照分析
H、審圖費
I、曬圖費
J、其他
前期工程費在整個開發費用中占比比較小,一般不超過10%。
三、市政公共設施費
市政公共設施費用包含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兩部分。其中:
(一)基礎設施包括以下費用
1、室外給排水系統
A、上水配套費
B、雨污水
C、直飲水
D、熱水
E、其他
2、室外電氣系統
A、供電配套工程費
B、其他
3、室外燃氣系統
A、燃氣配套費
B、其他
4、通訊系統: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
5、環衛設施
6、采暖系統
7、綠化
(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
1、會所、物管樓
2、兒童樂園
3、學校、幼兒園
4、游泳池
5、網球場
6、其他
該部分費用在整個開發費用中一般占比10%~20%。
四、建筑安裝工程費
1、建筑結構工程
A、基礎工程
B、主體結構工程
C、門窗工程
D、公共部位精裝修
E、室內精裝修
F、樣板房:主體內的樣板間的設計、裝修以及家具等費用。
2、設備及設備安裝工程
A、室內水暖氣電管線設備
B、室內設備及安裝:空調、電梯、高低壓配電等。
C、消防系統
D、智能化系統:保安、電信、衛星電視等。
3、室外總體工程
A、道路系統:小區道路、圍墻、門衛、標識等。
B、園林環境工程 綠化建設、建筑小品等。
C、其他
該部分費用在整個開發費用中占比相對較大,一般占比40%左右。
五、管理費
管理費用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它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
2、差旅費
3、辦公費
4、保險費職工教育費
5、養老保險費等。
該部分費用在整個開發費用中占比例很小,一般不會超過 2%。
六、貸款利息
房地產因開發周期長,需要投資數額大,因此必須借助銀行的信貸資金,在開發經營過程中通過借貸籌集資金而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也成為開發成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與所開發項目的大小融資額度的多少有密切關系,所以占成本構成比例相對不穩定。
七、稅費
1、契稅: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
2、印花稅:
(1)通過招拍掛方式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取得土地使用證時,按“權利許可證照”稅目每證貼花5元。
(2)通過接受投資方式擁有土地,依“營業賬簿”稅目自2018年5月1日起按萬分之五稅率減半征收印花稅,股權投資合作協議無需貼花。
(3)通過“收購股權”方式擁有土地,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股權轉讓合同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五貼花。
(4)通過“兼并分立”方式擁有土地,新啟用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
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
未貼花的部分及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原擁有土地企業存續的,土地使用證不更換,不貼花;
原擁有土地企業注銷的,土地使用證更換,貼花5元。
3、耕地占用稅:耕地占用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
4、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稅額
5、印花稅:常用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0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03%+借款合同金額×0.005%
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0.05%
6、增值稅: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7、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8、土地增值稅(預繳):
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
預征率:住宅一般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具體按照地方政府規定。
9、企業所得稅
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并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稅費目前在我國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所占比例較大,一般在15%~25%左右。
八、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項的所有費用。它主要包括銷售廣告費,各種不可預見費等,在成本構成中一般不會超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