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銀行基層會計控制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逐漸顯露出來,加強這方面的管理已顯得尤為重要,本文闡述了完善銀行會計內部控制的幾項措施。
一、建立科學的銀行會計內部控制體系
(一)進一步完善銀行會計內控管理制度。隨著金融業務的不斷推陳出新,銀行應本著“業務未開,制度先行”的原則,在梳理現有會計內控制度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以有效控制和防范風險為核心,以關鍵環節為重點,從總體規劃和長遠發展的角度,根據新業務發展和管理需要,及時制定、更新與之相配套的覆蓋所有會計業務種類和會計業務操作環節的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同時,充分考慮制度的前瞻性、全面性、合理性、嚴密性和可操作性,通過整章建制使會計內控制度逐步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二)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要根據相互牽制、制約有效的不相容原則設置崗位,明確每個崗位的工作范圍、權限及應承擔的職責,實現定崗、定人、定責。并建立崗位責任追究制度,重點明確要害崗位人員的責任,使他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相互監督,切實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二、加強銀行會計內控制度的執行力建設
(一)科學設置銀行會計的操作流程,建立嚴密的分級授權制度。目前各銀行的內控制度與具體的業務操作聯系不夠緊密,業務環節不連續。因此必須從業務操作流程入手,根據規范、實用、安全、有效的原則,設置涵蓋會計業務處理的全過程的標準化操作流程,嚴禁獨自一人操作業務全過程,業務操作實行環環相扣,相互制約。對各個程序及崗位,合理地授予相應的處理業務的責任和權限,對重要會計事項(如錯賬沖正、開銷賬戶、調整積數、大額付現、掛失凍結等)必須堅持授權審批。通過設置科學的操作流程,形成分工明確、相互制衡、權責對等的嚴密的風險防范體系。
(二)建立違反銀行會計內控制度追究制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執行由事前、事中和事后組成。外部檢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一般都與執行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有關,為了規范會計秩序和保障會計信息真實完整,要建立違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追究制度,凡檢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要追溯違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責任,并詳細規定違反制度的內部處罰措施,尤其是事后檢查人員查出的違反制度行為更要納入內部追究制度。通過嚴格執行追究制度,明確每一級的責任分工,獎罰并用,促使各級員工能夠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將內控制度落到實處。
(三)實行科學的銀行會計內部控制綜合評價考評,強化激勵機制。建立一套科學的會計內控考評機制,對銀行所有會計業務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評價,重點是對最容易發生風險的失控點,特別是對財務、資金的監督要作為重點。以量化評價為主,對有關評價內容或要點賦予一定的分值,并根據各種不同業務及其各個環節在內部控制整體中所產生影響的程度,設定不同的內控權重。通過定期組織考核評價,將評價結果與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晉升職務(職稱)等掛鉤,實行科學、合理的獎罰,鼓勵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切實完善銀行會計監督職能
(一)改進檢查督導工作。一是對會計部門的基礎管理、制度落實、業務操作等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督導,不斷規范會計核算行為,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確保內控制度切實落到實處。二是要完善監督檢查工作的電子化手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會計部門易出風險的環節進行重點檢查。三是建立財會、審計、紀檢、監察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檢查體系,各部門相互協調、緊密配合,達到信息資源共享,形成監督合力,從而提高監督檢查的效率,防止違規操作,杜絕重大差錯事故和經濟案件的發生。
(二)突出檢查的重點環節。會計監督檢查要突破簡單的表面上的“賬平表對”,把重點放在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的制度執行情況、計算機業務安全管理等風險部位上,將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結合起來,突出檢查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三)加大督導查處力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落實責任,督促整改。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嚴肅處罰,決不姑息遷就,切實達到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范風險、教育員工的目的。
四、強化風險意識,樹立內控優先理念
一是銀行各級領導必須增強內控優先意識,樹立“風險首位”和“內控先行”的思想和工作原則,將內控思想擺在經營管理的重要位置。二是加強職工再教育,提高全體會計從業人員對內控重要性的認識,使全體員工始終繃緊“風險”這根弦。以促進各級銀行做到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三性”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