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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辦〔2024〕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各地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各代理記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財會〔2023〕26號),提升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財政部以堅持問題導向、務求實效,堅持注重監管、強化服務,堅持系統謀劃、分批推進為原則,建設了全國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監管服務平臺)。監管服務平臺將于2024年7月4日上線試運行,10月1日正式運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管服務平臺主要功能
監管服務平臺在原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行了功能重塑和流程再造,聚焦構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閉環、打造行業標準信息庫、強化行業監管能力、提升行業服務能力四項目標,包括業務辦理、分析預警、行業監管、信息公開四個功能模塊,并同步完成系統性能升級、用戶體驗優化、統一門戶建設、歷史數據清理等相關工作。
監管服務平臺由單一事項辦理升級為綜合監管服務,全面涵蓋了代理記賬機構行政許可、年度備案、行業預警、統計分析、監督檢查、處理處罰、公示公告等各類行業監管與服務事項,業務辦理流程全程嵌入系統,實現用戶業務全程網上辦理,后續還將結合業務需要持續豐富完善其他功能。
二、監管服務平臺上線使用
監管服務平臺使用原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網址(http://dljz.mof.gov.cn),主要服務財政部門(包括會計管理機構、監督檢查機構)、行業主體(包括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和社會公眾三類用戶群體。自2024年7月4日起,各級財政部門、各地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各代理記賬機構均在監管服務平臺辦理業務,登錄賬號和密碼與原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一致(浙江地區用戶登錄信息以短信形式發至聯系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監管服務平臺上線運行是落實中央文件要求、加強行業治理信息化建設、提升監管服務效能、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和監督檢查機構要充分認識監管服務平臺上線運行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落實共同建好、用好監管服務平臺的責任,自覺維護監管服務平臺的權威性。
(二)加強組織引導。各地財政部門要做好監管服務平臺的宣傳、引導、培訓等工作,組織代理記賬行業協會、代理記賬機構使用平臺、熟悉操作,及時反饋問題和建議。財政部將加強業務指導,對各地財政部門平臺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督促,通過信息化建設提升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
(三)持續優化完善。財政部將做好技術支撐和數據安全保障,設立咨詢電話、郵箱和意見建議反饋欄目,及時收集聽取意見、解決有關問題,并根據業務發展需求持續調整、豐富和完善監管服務平臺功能。
四、聯系方式
意見反饋與技術支持:
葉振偉(涉及系統使用) 010-53655975
袁偉揚(涉及系統使用) 010-53655976
唐 軍(涉及系統管理) 010-6855313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財 政 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