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會計2001.12
非經營性損益信息披露問題淺探
上海財經大學 王輝
為了使投資者對公司盈利情況有更加準確的理解和認識, 1999年間月 8日中國證監會在《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一一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提出了非經常性損益的概念,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的“主要財務數據與指標”中披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利潤,同時披露所扣除的項目與涉及的金額。接著在《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等信息披露規范中,也作了類似的要求。
應該說,非經常性損益的概念的出現,彌補了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及財務報告條例中沒有利得和損失要素的不足,使得企業更為注重對收益各個組成部分的編報。然而,由于上述規范均未對非經常性損益概念的內涵科延作出清晰的界定,公司對此理解不一,結果在具體執行時往往采用不同的判斷標準。不少公司在1999年度報告、2000年度的中期報告及2000年度報告中對所披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利潤”等財務指標的計算不準確,相互之間缺乏可比性,影響了會計信息的質量。有鑒于此,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4月25日特別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五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以下簡稱《問答》),對非經常性項目的概念作了進一步的說明,并對應包括的項目進行了列舉,要求企業在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以及申請新股材料中對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予以充分披露。
盡管如此,由于非經常性損益的特殊性質,《問答》中的列舉并不是很全面、準確、具體,個別地方仍有待于商榷,因此如果不理解和掌握非經常性損益的精神實質,信息披露實務中難免還會出現很多問題。為此,有必要對非經常性損益的相關信息披露問題加以研究和探討。
一、非經常性損益信息披露中應注意的問題
按照《問答》,非經常性損益是指公司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以及雖與生產經營相關,但由于其性質、金額或發生頻率,影響了真實、公允地評價公司當期經營成果和獲利能力的各項收入、支出。《問答》同時說明,非經常性損益應包括以下項目: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導致的損益;處理下屬部門、被投資單位股權損益;資產置換損益;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準文件的稅收返還、減免以及其他政府補貼。比較財務報表中會計政策變更對以前期間凈利潤的追溯調整數;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項目。非經常性損益還可能包括以下項目:流動資產盤盈、盤虧損益;支付或收取的資金占用費;委托投資收益;各項營業外收入、支出。
按照《問答》的規定,在上市公司非經常性損益披露的實務中,應注意和理解以下幾點:
l、非經常性損益既包括利得也包括損失,而不僅僅包括損失。若是發生非經常性利得,則上市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收益會低于扣除前的收益。若是發生非經常性損失,則上市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收益會高于扣除前的收益。
2.非經常性損益不僅僅是指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它還包括其他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領域中的損益,如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等。
3、盡管企業的非經常性損益的最大來源往往是投資收益,但投資收益并不是全額作為非經常性損益。投資收益中的資產置換收益、股權出售損益、委托投資收益以及股權投資差額攤銷等都應歸屬于非經常性損益;至于因被投資單位經營所獲損益而導致公司相應增減的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長期國債投資收益則不屬于非經常性損益。
4、對于補貼收入,應按所獲得收入的持續性來確定是否歸屬于非經常性損益。對于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準文件稅收返還、減免以及其他政府補貼應包括在非經常性損益中,而政策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連續可得的補貼收入則不在此列。
5、非經常性損益不僅涉及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領域的交易或事項,也會涉及生產經營領域的交易或事項,如流動資產盤盈、盤虧,支付或收取資金占用費,關聯交易等,這些交易或事項所發生的損益平時直接記入營業收入或營業費用。
6.公司在計量非經常性損益時,應扣除其所得稅影響數。《問答》頒布前,上市公司披露1999年中報和2000年報時,均未披露非經常性損益的所得稅影響。但是按照《問答》的要求,今后的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以及申請新股材料中都將披露稅后非經常性損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對企業業績的影響。
二、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此次發布的非經常性損益披露規范對2000年以來上市公司出現的重大現象如資產置換、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上市公司資金使用中的資金占用、委托理財等都有所涉及,并將其損益列為非經常性損益,這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強會計信息的可預測性,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質量。但是,仔細分析《問答》對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的說明,可以發現仍存在以下問題,有待于進一步作出細化規定。
L、企業處置下屬部門,并不可能一蹴而就,從實施計劃到完成出售可能要經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下屬部門可能還會斷斷續續進行營運,那么,這期間所產生的損益是否應該全部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對此,《問答》沒有說明。筆者認為,由于準備處置的分部的損益不具有持續性,因此應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加以列報。
2.公司在實行新會計制度或會計準則后,對會計政策變更進行追溯調整,將導致比較財務報表中凈利潤的增減變動,其變動數按《問答》的要求應包括在當年的非經常性損益中,這樣做似有不妥。我們知道,由于在比較財務報表中用追溯調整法處理會計政策變更時,已視同該會計政策在比較會計報表期間被一致地采用,該會計政策也將在未來期間被一致地采用,故用該會計政策處理的損益已是經常性的了,不應將此損益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加以列示。
3、按照《問答》規定,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導致的損益應包括在非經常性損益中。對木少上市公司及其他非上市公司來說,關聯交易是生存的命脈,往往會持續進行下去。關聯交易所產生的損益占了凈利潤的大部分。盡管關聯交易的價格(即轉讓價格)與市場公允價格往往相去甚遠,如果將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導致的損益全部包括在非經常性損益中,那么,這些企業可能經常性損益就所剩無幾,這會給報表的使用者帶來迷惑,同時,這部分損益也并不是一次性的和偶然的。因此,筆者認為,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導致的損益中以正常交易價格計算的損益仍應作為經常性損益。
4、對于新股申購凍結資金利息, 1999年12月 8日中國證監會在《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規定應作為非經常性損益,但《問答》中對此只字未提。有的上市公司在披露的2000年年報及2001年中報中,仍將新股申購凍結資金利息全額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其實,對于這部分利息收入應進行分析后才能作出決定。按照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減去發行股票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相關費用,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銷的,或者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兩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可見按現行的會計處理,新股申購凍結資金利息不一定全額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只有影響當期損益的部分才能作為非經常損益項目加以披露。
5、對于短期投資及長期債券投資產生的投資收益應作為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問答》中也未作說明。《問答》中只將處理被投資單位股權損益、委托投資收益明確列為非經常性損益,很容易使人得出這樣的結論,即其它投資收益都是經常性損益,包括短期投資及長期債券投資產生的收益。但對大部分企業(除以證券投資為主業的企業外),來說,短期投資及長期債券投資都是非正常進行的活現其產生的損益似應為非經常性損益。
綜上所述,我國對非經常性損益信息披露的規范還有待于修正、補充和細化。另外,我國對非經常性損益的披露要求目前只限于上市公司,對廣大的非上市公司,列示非經常性損益同樣有益。因此,建議在對規范進一步修正、補充和細化的同時,擴大非經常性損益規范的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