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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度申報正高級會計師
職稱評審工作安排
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 知》(津人社辦函〔2023〕355號)、《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 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津人社規字〔2020〕 10號)、市人社局關于印發《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 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19〕4號)文件規定,現將有關工
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 申報范圍和申報方式
( 一)申報范圍
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 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在崗從事會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可以申報。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在影響 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
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方式
按照市人社局工作安排,2023年度職稱評審統一使用 "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 稱評審系統”,網址: 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 系
統操作咨詢請撥打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22-23269878。
為優化職稱 申報評審服務,實行 “ 免跑即辦”,申報人 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不再提交紙
質申報材料。
(三)評審委員會和評審方式
評審委員會為天津市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 以下簡稱會計正高評委會),采取現場面試答辯與評審相 結合的評審方式。未參加面試答辯的人員不能參加當年的評
審。
二、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 自主申報(9 月 18 日-11 月 6 日)
申報人登錄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
息、上傳佐證材料,核對無誤后提交至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 11 月 6 日前完成)
用人單位對照評審政策和 申報要求對 申報人提交的 申 報材料(包括崗位、單位規模、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 經歷、專業能力、業績、論文等)進行審核,符合 申報條件 的, 由有關領導、技術專家或骨干以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 成的推薦委員會( 小組), 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
薦意見,贊成票未超過一半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
用人單位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 于 5 個工作 日,公示應明確起止 日期、受理部門、受理方式、 聯系人等。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
系統中上傳,提交給業務主管部門審核。
(三)業務主管部門推薦至評委會( 11 月 6 日前完成)
業務主管部 門對所屬用人單位提交的 申報材料進行審 核,并于 11 月 6 日前在職稱評審系統中提交至會計正高評委
會,過期將無法接收。
(四)線上評委會審核( 10 月 16 日-11 月 6 日)
會計正高評委會將在線對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通過
后,在職稱評審系統進行“確認接收”操作。(公休 日不審核)
(五)面試答辯
現場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請關注 “天
津會計”網站。
(六)組織專家評審( 12 月 31 日前)
依據《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職稱評審 實行專家票決制。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專家在審閱申報 材料、開展評議的基礎上,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確定評審結 果, 同意票數達到出席評審會議評審專家總數 2/3 及以上的 即為評審通過,未達到 2/3 的為評審未通過。
(七)評審結果公示
評審結束后,將對評審結果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 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
由會計正高評委會將評審結果和評審工作報告報送市人社
局備案。
(八)電子證書獲取
評審通過人員公示結束后可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下載、打
印職稱電子證書及電子版《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交
存檔部門歸檔。
如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完成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
評審通過時間按 2023 年 12 月 31 日計算。
三、正高級會計師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守《 中華 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
有 良好的法律意識和執行政策的能力與水平。
2.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 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
經紀律的行為。
3. 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 按照國家及本市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并完成相應的學 時、學分要求。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為稱職(合
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報職稱等級要求的資歷年限。
(二)學歷和資歷要求
學歷、資歷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 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高級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5 年。 申報人員的任職年限計算到 2023 年底。
(三)專業能力要求
政策水平高,工作經驗豐富,具有主持所在單位生產經 營決策,或者從事并購重組、資本運作、重大投融資項 目、 資產管理、審計與咨詢服務等工作的經歷;能夠系統掌握和 應用經濟與管理理論、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把握工作規律;
科研能力強,取得重大會計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其他創造
性會計相關研究成果,推動會計行業發展。
(四)業績成果要求
在規模以上單位任現職期間,同時具備下列 3 項以上條
件:
1. 組織、指導地市級以上地區(行業、系統、部門)、 大型企事業單位或相 當規模的其他經濟組織開展財務會計 管理工作 3 年以上,在規范管理、參與決策、加強內控、化 解風險、增收節支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得到省部級以上業
務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認可。
2. 工作業績突出,主持完成財務會計相關領域重大項 目, 承擔單位財務管理組織與制度體系、 內部控制體系、預算體 系、資金管控體系、績效評價體系、資產管理體系等的建立 或優化工作,或主持并購重組、資本運作、重大投融資決策 分析等工作,解決單位財務會計管理或核心業務及經營管理 中重大疑難問題和關鍵性業務問題,提高單位管理效率或提
升經濟、社會效益,對其他單位具有重要借鑒價值。
3. 主持地市級以上地區(行業、系統、部門)大型企事 業單位財務管理改革,推行現代財務管理方法,形成改革成 果報告,或制定財務、會計相關專業的法規及政策性文件, 推廣后取得明顯成效,得到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財政
部門認可。
4. 在財務會計領域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性創新,付諸實施 并取得 良好效果,在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得到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認可。
5. 在組織、領導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重大審計、財務與管 理咨詢服務等業務活動中,結合行業及業務特點,工作創新, 技術精湛,取得行業公認的顯著業績;或負責 2 家以上上市 公司或 5 家以上大中型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遵循執
業準則規范執業, 出具的報告具有較高的公信力。
6. 在省部級以上立項的重大經濟建設項 目中,承擔經濟 論證、財務管理、財務監督檢查等工作并作出重大貢獻,成
績突出,得到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表彰。
7. 具備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 1 )主持完成的重大會計專業課題或研究成果轉化工作, 在全國或全市范圍內產生重大影響,取得較顯著的社會效益
和經濟效益,獲得省部級以上會計相關專業的研究成果獎。
(2 )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立項的會計相關專業科研課題
1 篇( 不少于 1 萬字 )。
(3 )獨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開出版會計相關專業領域 的原創性著作 1 部,或獨立編寫(或主編)公開出版會計相 關專業領域教材、案例集等 1 冊( 單部著作個人承擔 5 萬字
及以上)。
(4 )獨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 國際標準刊號 I S SN 和國內統一刊號 CN )上發表有較高水平的會計相關專 業論文 2 篇( 不少于 3000 字);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會計
相關專業論文 1 篇。
(5 )主持完成入選省部級以上會計類案例庫( 不少于 1
萬字)。
(6 )近 3 年,結合本單位會計工作實際撰寫的論文或會 計類專題研究報告、專業調研報告、行業標準與制度設計文 件、項 目設計方案、成果轉化報告、工作規劃與發展報告、 咨詢報告、財務可行性報告等具有創造性的成果 2 項( 須能
夠代表本人會計實務工作實踐,每項不少于 5000 字)。
規模以上單位,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
1.企業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為大型企業( 大型企業為采 用財務集 中管理模式而專設的財務管理公司等機構視同大 型企業)。大型企業具體標準參考《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
劃分辦法(2017 )》的通知( 國統字 ﹝ 2017 ﹞ 213 號)。
2.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為三級醫院、本科高等 院校及其他相當規模( 資產總額 4 億元以上,年收入 2 億元
以上)的事業單位。
3.會計師事務所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規模應連續3 年滿足
年收入 3000 萬元以上、執業注冊會計師 50 人以上的條件。
(五)破格條件
不滿足本條第( 一)款學歷、資歷要求或在規模以上單 位任職要求,但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以來,業績突出,具備
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 申報:
1.被財政部聘為會計專業委員會或會計咨詢專家。
2.主持省部級以上立項的會計學科相關專業重點科研課 題研究,并經財政部或其他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
專家鑒定通過,認為具有重要價值。
3.主持編寫財務會計類案例并入選財政部案例庫。
4.省級高端(領軍)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畢業學員在評審
時優先考慮。
5.滿足本條第( 三)款業績成果要求的 4 項以上,并經 3 名正高級會計師(或相關專業教授)推薦及業務主管部門
同意。
(六)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條例》 要求,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在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 后,每人每年應參加累計不少于 18 天( 144 學時)的繼續教 育培訓。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 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 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人社 局對 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
消當年申報資格。
(七)全國高端(領軍)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的畢業學員, 畢業后在本市從事會計工作滿 1 年,并滿足上述第( 一)項 條件的,按程序由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在年度職稱評審時,
認定為正高級會計師職稱。
四、線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基本情況
1.評價方式:社會化評審。
2. 申報類別:“正常 申報”或 “破格 申報”(包括學歷
破格、資歷破格和單位規模破格,僅限省級高端(領軍)會
計人才培養工程畢業學員)。
3. 申報層級:正高級。
4. 申報資格名稱:正高級會計師。
(二)資歷信息
具備職業資格證書欄:上傳會計副高級資格證書掃描件,
上傳文件名為姓名+年度,如 “張三 2019”。
(三)業績成果
業績成果 “序號 7”欄:上傳論文,每篇論文應按照順 序掃描雜志封面、 目錄和內容后,存為 P D F 文件上傳到 申報
系統。最多上傳 3 篇論文。
(四)繼續教育
填寫 2019-2023 年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每人每年應參加
累計不少于 144 學時(其中公需課不少于 32 學時)。
(五)考核情況
填寫 2018-2022 年考核結果( 須達到“合格”以上等次)。
(六)評委會需求申報材料
1.上傳《單位規模對照確認表》( 天津會計網站 “下載
專區”下載)
2.省級高端(領軍)畢業證書( 非省級高端(領軍)
畢業學員不上傳)。
申報人務必對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證書及佐證材料進 行認真核對(學歷、資歷、單位規模對照表等上傳時必須保 證正放,論文必須清晰),保證真實、清晰和完整后再提交 審核, 以免因填寫信息不準確、上傳的佐證材料不清楚、不 完整等情況影響評審結果。用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應嚴格
審核推薦人員的申報材料,保證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五、其他事項
( 一)評審費:免收職稱評審費。
( 二 )咨詢方式
1. 評審政策咨詢
( 1 )郵箱:gkps2023@ 126.com
(2 )電話: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 23292283 23399412
2. 職稱評審系統操作咨詢
市人社局 23269010 23269878 12333
天津市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3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