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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人民團體,中央有關直屬企業、事業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部審計(師)協會,有關省級審計機關:
內部審計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表彰是列入《全國評比達標表彰保留項目目錄》的一項全國性表彰工作。為了總結表彰近年來我國內部審計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展現新時代內部審計工作的新風貌,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的健康發展,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以下簡稱“中內協”)決定于2023年開展2020至2022年內部審計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以下簡稱“雙先”)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評選的時間范圍:2020至2022年度。
表彰活動面向全國各單位(含民營、合資和外商獨資企業等非公經濟組織)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本通知特別說明不能參評的除外)。
二、評選條件
(一)內部審計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等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所在單位制定、實施了較為完善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和審計工作手冊。
2.堅持黨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內部審計機構健全,獨立性較強,人員配備合理。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內部審計工作,并定期聽取審計工作情況匯報,督促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審計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內部審計工作能夠聚焦主責主業,積極探索構建以風險為導向、以控制為主線、以治理為目標、以增值為目的的現代內部審計模式,在促進單位依法經營、完善內控、防范風險、提高效益、嚴肅財經紀律和加強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績。
4.在數字化轉型、科技強審等方面創新內部審計方式方法,并取得較好的效果與業績。
5.內部審計質量得到不斷提升,積極探索質量評估工作,3年來內部審計工作未出現重大質量問題。
6.擁有一支勝任審計工作需要的內部審計隊伍,并積極參加各級審計機關、內部審計協會組織的活動,按照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積極組織內部審計人員接受后續教育。
7.所在單位或下級單位,近3年來未發生重大經濟違法案件或重大風險事件。
(二)內部審計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政治理論,有較高的政策水平。
2.熱愛內部審計事業,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開拓進取,并取得突出成績。積極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勇于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項審計工作任務,在審計中能夠發現、揭示重大經濟違法違規案件或重大風險事件及線索。
3.重視學習審計業務,積極參加后續教育,有較強的業務能力。
4.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團結同志,作風正派。
5.在評選的時間范圍內連續從事內部審計工作不少于2年。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雙先”評選表彰工作的領導,保證活動順利開展,中內協成立“雙先”評選表彰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或“評審委員會”),主任由協會會長擔任,副主任由秘書長擔任,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內協秘書處,協會副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將加強對“雙先”評選表彰工作的統一組織領導,充分調動各地區、各系統、各單位的參與積極性,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嚴把“雙先”質量關,確保能夠把工作業績突出、思想作風過硬、領導滿意、群眾認可的內部審計先進典型評選出來。
四、表彰名額
本次評選表彰依據2020至2022年各省級行政區域內和各中央單位(含下屬單位)內部審計機構、人員統計數量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名額分配。各地區和各中央單位的具體分配名額,由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另行通知。
未分配名額的中央單位,可按評選條件直接向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報送1個先進集體或1名先進工作者候選對象,由評審委員會進行遴選。
五、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遴選和申報階段。
由各地區、單位完成遴選和材料申報工作。其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部審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級協會)負責本地區(原則上不含中央單位在當地的下屬單位)的遴選推薦工作;沒有省級協會的或省級協會無法獨立承擔組織遴選申報工作的,由中內協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廳(局)(以下簡稱省級審計機關)負責本地區的遴選推薦工作。分配名額的中央單位,由總部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遴選和申報。未分配名額的中央單位,直接向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申報候選對象。未分配名額的其他全國性單位,可按評選條件向注冊地所在地區的省級協會或省級審計機關推薦候選對象。
各地區、各單位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雙先”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件至zonghe@ciia.com.cn)。相關材料包括:
1.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2020-2022年內部審計工作情況的綜合性總結材料(一式1份,字數不限);
2.內部審計先進集體登記表、內部審計先進工作者登記表(一式2份,格式電子版在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網站www.ciia.com.cn“會員服務”欄目下載);
3.推薦的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事跡材料一式1份。事跡材料內容要實事求是,翔實具體,字數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審核階段。
2023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匯總、收集、整理各項申報材料,完成初審工作,向評審委員會提交初審結果,由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核,并征求審計署等有關單位意見。
(三)公示與表彰名單確定階段。
2023年11月上旬,經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審核后,對擬表彰名單在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網站(www.ciia.com.cn)和公眾微信號(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上進行公示。
2023年11月下旬,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最終表彰名單,發出表彰決定。
(四)表彰階段。
2023年12月上旬,中內協召開內部審計“雙先”表彰大會,向內部審計先進集體頒發獎狀和獎牌,向先進工作者頒發證書和獎章,宣傳交流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事跡。
六、有關要求
(一)參與推薦、遴選和申報的單位要以“雙先”評選表彰活動為契機,深入調查研究,全面總結近年來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先進經驗,掌握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內部審計發展的翔實情況。遴選和申報的組織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好中選優。組織單位應成立“雙先”評選表彰工作評審委員會,積極組織好本地區、本系統的遴選、申報工作,要以評選條件為依據開展遴選和申報工作,不能憑印象、憑經驗。通過嚴肅認真的評選審核,真正將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大家公認的內部審計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遴選出來,使評選活動起到表揚先進、典型引路的作用。
(二)擬推薦、申報“雙先”的候選對象所在單位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評選程序,要充分聽取本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被審計對象等有關方面的意見,深入了解情況后再確定侯選名單,在所在單位公示后進行推薦或申報。
中央單位,省級協會、省級審計機關遴選出的“雙先”候選對象在向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正式申報前,應選擇恰當方式再次進行公示,并將公示方式、結果等公示情況書面報告加蓋單位(向中內協申報的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后報告中內協;省級協會在公示前還應當先征求省級審計機關的意見,并將審計機關意見一并上報。
(三)本次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注重面向基層、面向一線,有行政級別的單位,副廳(司局)級(或相當于)及以上的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不參評;處級干部申報先進工作者從嚴掌握,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將按原則上不超過評選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加以控制。
(四)根據《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國評組發〔2022〕3號)的相關規定,各級黨委、政府或黨政機關的內設審計機構不能參加本次內部審計先進集體的評選,公務員身份的內部審計人員不能參加本次內部審計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分配給黨政機關的名額只能用于所屬非黨政機關的單位內設的內部審計機構、非公務員的內部審計人員。
(五)中央單位在地方的下屬單位及其內部審計人員,原則上應由中央單位進行申報。
(六)任何單位不得通過不同渠道分別申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已申報為先進集體的,不得從該集體中遴選先進工作者,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資格。
(七)內部審計先進集體登記表、內部審計先進工作者登記表必須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不得以內部審計機構公章代替。
七、聯系方式
中內協“雙先”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如下:
聯 系 人:薛馳宇 臧伊杰 李云頔
聯系電話:010-82199840/58/53
傳 真:010-82199876
電子郵箱:zonghe@ciia.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北京友誼賓館嘉賓樓
郵政編碼:100873
中內協網址:www.ciia.com.cn
附件:1.內部審計先進集體登記表
2.內部審計先進工作者登記表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