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財務管理進行評估將逐漸成為企業加強財務管理的主動行為。
財政部已經推出的新《通則》以及即將推出的《評估試行辦法》,注定將對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產生重大影響。那么,相關企業對新《通則》的實施情況怎樣?他們希望主管財政機關在企業財務管理監督和評估方面做出哪些創新?目前擬推出的評估方式是否適合各相關企業的實際情況呢?帶著業界共同關注的問題,記者對中國福馬機械集團公司總會計師薛貴進行了專訪,以期從中國福馬機械集團公司的個性化實踐中管窺一些共性特征。
離企業再近些
《中國會計報》:新《通則》于2006年12月4日頒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國有和國有控股公司實施。作為一家央企的總會計師,請您結合企業的實際,談談其目前的實施情況。
薛貴:首先,我們根據新《通則》修訂了現有的財務制度,初步建立起了符合新《通則》要求的新的財務制度體系。正是財政部出臺的新《通則》,為我們修訂財務制度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依據,同時也在實際上增強了央企財務制度的系統性、規范性和可比性。
其次,我們根據新《通則》,增強了對企業集團集中財務管理的力度。如果沒有新《通則》的相關規定,企業推行集團化財務管理就缺少了制度依據,容易在面對下屬企業和政府有關監管部門時遇到一些阻力。
總的來說,新《通則》體現了市場化原則、現代化的特征,為現代企業提供了一系列的理財方法、手段,為企業在市場化條件下及時轉變觀念帶來了依據。但從一年多的實踐來看,新《通則》的貫徹力度仍顯不夠,離主管財政機關的要求和企業自身需要還有一定距離。
個人認為,其主要原因包括:宣傳力度還不夠,也沒有引起企業領導班子的足夠重視;國資委作為出資人尚未在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相關配套制度的建設還有待加強;在涉及上市公司的貫徹實施方面,主管財政機關還應與證券監督部門進行溝通。
企業或將主導評估
《中國會計報》:為了貫徹實施新《通則》,財政部日前起草了《評估試行辦法》并開始征詢意見,擬于年底正式修訂發布。那么,您對《評估試行辦法》的定位是否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薛貴:總的方向已經比較明確。從大的方面看,目前的《評估試行辦法》提出對財務管理的內部環境、制度體系、管理流程和管理績效等進行評估;從小的方面看,其又提出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評估。所以說,《評估試行辦法》中的評估目的應該是綜合評估,而不僅僅是對財務制度的評估。
另外,目前的《評估試行辦法》主要強調了主管財政機關對企業財務管理的監督評估,而按照新《通則》的理念要求,將來的《評估試行辦法》不僅僅要為主管財政機關服務,還要為出資人、政府、企業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對企業財務管理的評估提供制度依據。那么,根據評估的服務對象不同,在總辦法之下還應配以具體實施辦法。
《中國會計報》:評估指標體系是企業關注的重要方面,您認為目前的《評估試行辦法》在這方面還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薛貴:我從兩方面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首先,在評估范圍的篩選方面要進一步改進完善定量指標。目前的《評估試行辦法》定量指標需要進一步提升精確度,尤其是在企業的賬面沒有反映或沒有充分反映重大事項的情況下。對于企業來說,由于缺乏對重要核心能力的評估,用定量方法確定企業的財務狀況會出現一些差異。在這方面,尤其要重視無形資產和軟實力的評估,從而使評估更具前瞻性。
其次,在定性評估中,要高度重視對企業財務組織體系和財務人才隊伍建設的評估。這是因為,人才是企業的第一資源,對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有決定意義。這實際上是加強對財務管理軟實力的評估,這種軟實力決定著企業財務制度執行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財務管理的深度和效果,而且對財務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有著決定性的重要意義。
《中國會計報》:對評估結果的使用引起了業界的一些較多的討論,您怎么看待這一問題?
薛貴:我認為應該很好地定位評價結果的使用。目前《評估試行辦法》中的評估結果使用主要偏重于滿足主管財政機關履行財政監督職能的需要,但是評估結果更重要的是為企業發現自身財務管理的薄弱問題,進而不斷改進并持續提升財務管理的水平服務。另外,對評估結果的披露要特別謹慎,要符合當前企業的實際情況。目前,在很多非上市國企的會計信息尚未披露的情況下,對內部財務管理問題的對外披露,會對國企的形象產生很大影響。同時,在評估結果披露方面要充分考慮上市公司的情況,與證券監管部門的政策相協調。
《中國會計報》:企業自身在財務管理評估活動中將發揮怎樣的作用?
薛貴:這涉及到評估主體的定位,我認為,可以考慮逐漸由企業作為主導性的評估主體。企業對通過總結評估結果進而改善企業財務管理有著內在的需求,而且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這種需求會越來越緊迫、越來越大、越來越強。我相信,對財務管理進行評估將逐漸成為企業加強財務管理的主動行為,企業也將日益成為評估的主體,而且這個主體應是占主導地位的。
開拓財務工作新領域
《中國會計報》:作為企業的總會計師,請談談您在財務管理的評估實踐中有哪些深刻感觸。
薛貴:財務管理制度建設需要系統性,財政部即將出臺的《評估試行辦法》將從主管財政機關監管的角度,從外部推進財務管理評估的執行,進而深化企業財務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特別是財務管理體系建設。另外,各央企集團財務管理水平存在很大的差異,即將出臺的《評估試行辦法》將從整體上改善央企財務管理的狀況,提升央企財務管理的水平。
除了為總會計師更好地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提供制度支撐以外,《評估試行辦法》還將開辟總會計師財務工作的新領域,對總會計師的履職能力和素質提出新挑戰。以前,總會計師對內部會計控制開展了評估,但還沒有對財務管理開展過系統化、科學化的評估。后者需要很多新方法、新理論,需要總會計師更新很多財務管理知識。
另外,要應用好將來的《評估試行辦法》,在企業內部還需培訓一大批能夠運用《評估試行辦法》開展評估工作的復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