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會〔2022〕45號各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省屬企業,有關單位:根據《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現將我省2022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山東省會計人員正高級會計師職稱標準條件》(魯財會〔2019〕39號)(以下簡稱《標準條件》)。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和會計中介機構等單位中符合《標準條件》的會計人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在職稱評審范圍。外省專業技術人才委托我省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需向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綜合管理部門開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央駐魯單位和外省國有駐魯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的,須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開具的委托函,相關程序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級職稱委托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本省自主評聘單位委托評審的,向山東省財政廳開具委托函,評審結束后,省會計專業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將結果反饋給出具委托函的單位,由自主評聘單位按規定自行公示公布和發放證書。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材料申報實行個人網上申報、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審核、呈報部門審核呈報的申報程序。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含電子材料和《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經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逐級審核后,由呈報部門上報至山東省會計專業資格正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山東省財政廳會計處,以下簡稱辦事機構)復核。(一)申報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登錄方式1:http://117.73.253.239:9000/rsrc;登錄方式2: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服務大廳—系統快捷入口—山東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注冊個人賬戶,依次填寫個人信息、上傳證明材料,連同其他紙質材料報所在工作單位審核。(二)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依次逐級建立申報路徑接收申報人員材料,并進行審核和逐級上報。(三)呈報部門需與“山東省會計專業資格正高級評審委員會”建立申報路徑,上報申報人員信息。以前年度已經建立申報路徑的,無需再建立路徑。(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應登陸山東會計信息網進行人員信息采集,已信息采集的申報人員注冊個人賬戶后,相關信息將自動提取,無需個人填報和上傳附件,如:申報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工作單位、繼續教育等。為保證個人信息準確無誤,需及時更新信息采集的個人信息。未采集的信息,個人須據實填報、上傳附件,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二)單位審核推薦。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組織好申報推薦工作。單位確定推薦申報職稱人員名單后,將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及有關情況(有保密要求和涉及個人隱私的除外),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填報《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附件2)。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分別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或申報人員現工作單位推薦申報和公示。(三)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并對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推薦及公示情況進行把關。審核通過的,將申報材料送呈報部門審核。(四)呈報部門復核呈報。呈報部門負責對個人申報材料的規范性進行復核,經復核合格的,統一呈報辦事機構。(五)嚴格審核把關。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負責,嚴格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退回申報人,并告知原因。申報人員應及時查看申報材料的審核情況,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六)補充完善材料。辦事機構對不規范、不完整的申報材料直接退回申報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見,僅提供一次修改機會。申報人員應及時查收,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報材料進行修改后再次逐級報送。對弄虛作假的一經退回,不再接受材料上報。因申報人員未按時修改、修改不全面等個人原因影響評審結果的,后果由申報人員本人承擔。(七)報送材料。經辦事機構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自行打印《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一式2份(系統生成,A3紙雙面打印,原件),經所在單位、主管單位和呈報單位簽字蓋章。負責人簽字處由負責人簽字或加蓋人名章,公章處應加蓋單位公章或職稱專用章。申報材料中如有公開出版的會計類書籍無法通過網絡查詢的,請一并寄送。《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屬個人檔案材料,評審通過后應及時報本單位人事部門,存入人事檔案。(八)評審方式及時間。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采用面試答辯和綜合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面試答辯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網上申報時間:9月22日—10月19日,網上申報結束后,系統關閉,不再受理網上申報材料。聯系電話:0531—51769991、51769803采取網上繳費的方式,評審材料經辦事機構審核通過后,評審人員及時查看評審系統并按提示自主選擇合適的繳費方式進行繳費,過時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根據《關于改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8號),評審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次360元。(一)申報人員對本人的申報行為負責,并承諾申報內容及提供材料真實準確;不得偽造、涂改證件及證明,不得提交虛假申報材料,不得有其它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違紀違規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予以黨紀政紀處分。(二)各級財政部門、各單位、各企業要高度重視評審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及時審核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評審材料,積極穩妥地開展評審工作。審核不及時造成的影響由有關單位負責。(三)申報人員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個人申報材料和推薦程序的真實性、規范性負責。要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嚴格履行申報人員的推薦公示程序,組織好材料呈報工作,對未履行評議推薦公示程序的,取消申報人員參評資格。各環節相關單位要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妥善處理解決,對因不負責導致嚴重后果的,將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四)各有關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申報材料的呈報工作,辦事機構不接受個人申報。(五)各有關單位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并從嚴審核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可靠,防止弄虛作假行為。有關單位和個人為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對負有責任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負有責任的個人為專業技術人員的,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山 東 省 財 政 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1
材料報送及填報要求
一、單位注冊
“單位名稱”為申報人員工作單位法定全稱,與“單位意見”中的單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寫簡稱、別稱,不得填寫內部處(科)室或非獨立法人二級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
二、個人注冊
“出生年月”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三、申報信息
1.“單位推薦排序”由各單位自行確定是否排序,不作統一要求。
2.通過人事代理單位報送的應填寫人事代理單位法定全稱。
3.“單位類別和規模”填寫所在工作單位的類別和規模,不得填寫上級主管單位的類別及規模。“單位類別”按照“事業類、企業類、醫院類、會計中介機構類、其他類”的分類;“規模”事業類按照“副處級、處級、副廳級”等的分類,企業類按照“上市公司、大型企業、中型企業等”的分類,醫院類按照“三甲”等的分類。
四、學歷信息
1.全日制學歷信息從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提取。
2.“評審依據學歷”指參評本年度正高級會計師所依據的學歷。全日制學歷與依據學歷可為同一學歷,也可不同。1993—1997年入學并取得“山東省干部教育驗印專用章”驗印的學業證書,選擇“省業余大學”。
五、現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
1. 現專業技術職稱填寫目前已取得的最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聘任時間”填寫第一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稱的時間,沒有聘任的填“無”。
六、現任(含兼任)行政職務
“現任(含兼任)行政職務”與任職單位一致,填報正式文件任命的行政職務,并在申報系統中上傳正式任命文件原件或會議紀要原件掃描件(不得上傳單位證明) 。
七、任現職以來考核情況信息
填寫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后近5年的考核情況,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并在申報系統中上傳正式的單位考核表。
八、近五年學習培訓及繼續教育經歷
1.專業科目的繼續教育情況從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提取;自申報年度起,往前數5個連續年度的繼續教育情況不得缺失。
2.公需科目的繼續教育從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自動提取。
九、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填寫受聘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獲獎、課題、專利、論文著作和其他等5類,共限填15條。各項內容必須符合《標準條件》中規定的標準內容,禁止填報不符合條件的內容,填報時要嚴格分類填寫,避免出現各類內容混填的情況。
1.受獎情況填寫代表個人工作能力和業績的獎項,參考《標準條件》中的第六條(業績與成果),“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1/1”;與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為第2位的,填2/3,依此類推。獎項需上傳獲獎項目具體內容,不得僅上傳證書。
2.課題需與會計工作相關,要有結項證明。
3.專利需為會計相關的專利,不含轉讓的專利。
4.論文和著作指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以后的論文、著作、作品,參考《標準條件》中的第七條(專業理論水平),不得上傳用稿通知。“時間”填寫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期刊或出版社”填寫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題目”的填寫,先注明“論文”、“著作”,然后寫作品名稱、頁數。如“論文:《信息技術條件下的會計實時控制》P35”。“位次”的填寫與獎勵位次的要求相同。
5.本人制定的制度、章程等業績成果應由單位附說明,證明由本人制定,并將主要內容合并頁面上傳,不得僅上傳封面。應在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其他”項中上傳。
上傳的證明材料如有多個頁面的,應合并掃描為1個文件上傳。論文材料應上傳封面頁、目錄頁、正文頁和互聯網搜索的數據庫檢索頁,不得僅上傳封面、目錄。附件大小1M以下,jpg或pdf格式的正面清晰照片。
上述材料的發表時間應在呈報材料的截止時間內,超期的不予認可,不予受理。
十、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成績及表現
填寫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后的工作業績,字數不多于1200字。
十一、其他證明附件
掃描上傳《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及其他證明材料。填寫“六公開”監督卡應遵循以下要求:
1.“單位(蓋章)”填寫單位名稱,與公章一致,加蓋單位公章或職稱專用章。
2.“實際參加推薦的人數”指本單位組織推薦時,成立的7人以上推薦委員會成員人數(不足7人的按照實際最高人數填寫);“被推薦申報人數”指此次被推薦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的人數。
3.“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或加蓋人名章;“單位領導”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人名章。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申報系統中填寫的內容,均應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上傳不全或申報內容填寫不全的,由申報人員承擔相應的后果和責任。
2.表格中需要簽字、蓋章的地方必須兩者皆備,缺一不可。
3.評審表中的項目不能漏填,無需填寫或沒有的填“無”,不能空置。
4.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呈報部門均需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單位賬戶。
5.人事檔案委托代管的,應在“檔案托管單位”欄填寫法定全稱。
6.申報系統上傳的證明材料,圖像應清晰完整,不可顛倒。涉及多頁的,應掃描或用圖像軟件合成在一頁上。
7.聯系電話應填寫準確。